2018年乡镇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施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乡镇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施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洪财采备〔2018〕1715号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18年乡镇振兴(美丽乡村)(新堤-乌林-老湾)项目建设施工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2018--1715号
二、项目名称:2018年乡镇振兴(美丽乡村)(新堤-乌林-老湾)项目建设施工设计服务
三、磋商内容:2018年乡镇振兴(美丽乡村)(新堤-乌林-老湾)项目建设施工设计服务
四、采购预算:73.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17时30分止,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磋商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9:30时整(9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区(洪湖市文泉东路4号财政学校院内)
九、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3@qq.com。
十、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莫晓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3@qq.com
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采购人:洪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清道
联系电话:137*****003
地址:洪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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