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应急卫星通信车招标公告
2018年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应急卫星通信车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18年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应急卫星通信车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1-16 10:12:3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1-16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1-22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18年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应急卫星通信车(招标编号:DX24HW19000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和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 新建2.4米C & Ku双频段卫星通信车2辆。 1.2 招标内容:新建2.4米C & Ku双频段卫星通信车2辆,须完成车辆底盘采购、车内系统设备采购、车辆改装、安装集成调试、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上云南汽车牌照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完成相关设备采购、改装、全部软硬件系统的到货、部署、调试,具备初验条件,完成车载装备的到货、部署、调试,具备初验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交货地点:昆明市。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为1人,中标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合计限价为117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总价合计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卫星通信车或电视转播车销售或改装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上的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卫星系统集成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上的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若一份业绩中同时包含(卫星通信车或电视转播车销售或改装)和(卫星系统集成)两项内容,两项内容需能够明确辨认出,若两项内容不能明确辨别出,只认定能够明确辨认出的一项为该合同业绩。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批准的通信车车辆改装及上牌申告资格(提供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目录截图),并保证投标产品在交付时能上牌使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2.4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由满足资格条件2.2(2)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6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商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1月16日至2019 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下午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蕊 电 话:133*****240 邮 箱:133*****240@189.cn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西区一期13栋2单元102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a)邮件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以邮件方式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等报名资料至邮箱“133*****240@189.cn”,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申请项目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将标书费转至我公司支付宝账户“hxgylzb@hxdi.com”,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转账时须在支付宝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云南247+投标人简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及时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支付宝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133*****240@189.cn”,然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件标题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招标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接受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来款。 (b)现场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将标书费转至我公司支付宝账户“hxgylzb@hxdi.com”,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转账时须在支付宝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云南247+投标人简称”。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支付宝转账凭证交付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2月15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北京路447-455号云上四季酒店一楼会议室(北京路东风广场公交车站后,近昆明电信北京路入口)。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31号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871-67127500 电子邮件:luxudan.yn@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183号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王蕊 于凤荣 何吉涛 电 话:133*****240 电 子 邮 件:133*****240@189.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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