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南徐路东段(庄泉路-老黄山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老南徐路东段(庄泉路-老黄山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1
1. 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的 老南徐路东段(庄泉路-老黄山路)交通设施工程 已经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项目西起庄泉路,东接老黄山路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长约891 M,宽35M 建筑面积:0.00 工程性质:交通信号设施 招标金额:14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8-25 至 2010-9-2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的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系统、电子警察及监控设施工程施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详见资审文件。
⑩、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局令第12号文件,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实施细则:
①、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②、然后,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最后,技术标书合格的投标书,将由经济标评委对其经济标书进行评审。
经济标评委对各单位投标报价,按照从低价到高价的顺序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进行重点评审,并要求其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不能成立的投标报价即是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成立的投标报价即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该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
④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7、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工程付款:工程建设期间不付款,竣工当年付至合同总额的30%,竣工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额的50%,竣工后第三年付至合同总额的80%,余额经审计后于第四年全部付清。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请申请人于 2010年8月4日 至 2010年 8 月10 日上午9:00下午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裙楼三楼316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和企业加密锁参加报名,并到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徒新区建设局五楼)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1、其他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经资审合格的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合格者全部入围。
(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老南徐路中段、东段、西段交通设施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的多个标段,根据相关规定,允许同一个项目经理中标此工程的多个标段。)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0-8-4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0-8-10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15:00 下午止时间 18:00
获取文件地点: 丹徒新区建设局五楼
10. 请申请人于 2010-8-4 至 2010-8-10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裙楼三楼316室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李家山四区52号
联系人: 赵军林 电话: 130*****690
12. 招标代理机构: 丹徒新区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 解榴红 电话: 159*****20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8-4 至 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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