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原、南梧2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桑原、南梧2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汾西县永安镇桑原、南梧2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ZPZB-2019-005号
汾西县永安镇桑原、南梧2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汾西县人民政府以汾政函【2018】89号文件批准,该项目招标人为汾西县国土资源局,现为该项目选定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汾西县永安镇桑原、南梧两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16.7694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9.6625公顷。
2、招标范围:为汾西县永安镇桑原、南梧2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选定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资、建设和移交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金筹措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资信审查证明原件和汾西县国土资源局签发的投资合作意向书原件;(6)公告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信用结果截图。
报名时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汾西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汾西县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8*****630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7*****918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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