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汕尾市城区检察院车辆采购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汕尾市城区检察院车辆采购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检察院车辆采购 |
二、采购品目名称: 乘用车(轿车)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 12月 07日 至 2017年 12月 22日 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城南路 |
联系人: 陈友超联系电话: 159*****44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3号城区财政局一楼 |
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 |
附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
发布人: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时间:2017年 12月 07日 |
标签: 车辆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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