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招标公告
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阎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阎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WYCZ3041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术朋、李小川、王玉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
联系方式:车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术朋、李小川、王玉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阎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阎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9】026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1.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
1.2工程概况:房山区阎村镇5个村指定范围内的村庄绿化美化、拆除私搭乱建、厕所、垃圾废弃物处理、道路及道路设施(路灯、边沟等)、停车场、供水管网等工程。
1.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及其后续相关服务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由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担任。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1月16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良好;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只对报名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9年01月16日—2019年0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 。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1月16日—2019年0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4)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信息记录截屏、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注册建筑师证书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完全按照2.5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05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电话:010-********
传真:***-********
联系人:何术朋、李小川、王玉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由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担任。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1月16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良好;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00至2019年0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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