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局通信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兴安盟公安局通信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兴安盟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通信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85,000,000元整 四、拟定的供应商: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一、公安大数据建设内容涉密,公开招标无法保障系统和数据的保密性,因此“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不宜公开招标。为确保兴安盟智慧公安实战应用平台建设的安全保密和可持续发展,选择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为我盟智慧公安实战应用平台项目建设承建方。二是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隶属国资委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有着雄厚的资金优势,能够提供资金保障,可先行垫付资金,减轻建设方资金压力。综上原因,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式,如有异议,请于公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广军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格日勒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166 监管部门联系人:韩晓林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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