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计生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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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服务证办理

一孩生育通知单

① 咨询:接受群众咨询,对符合条件办理的群众发放一次性告知书,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所需办证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时限

② 接件:对当事人提交资料齐全完整的,予以接件并交由社会工作者初审;对当事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退回当事人所以资料不予接件。

③ 初审:经初审且材料齐全完整的,由经办人签署意见并签字,交由社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对未建卡的补建育妇卡片,并做好相应的上报工作。

④ 办理:当事人带上有签字盖章后的所以材料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当场办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自行前往,可将身份证原件交由社区工作者,由社区工作者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⑤ 对出具过的所有证明材料要做好电子文档登记、规范保存,人员变动时做好移交工作

再生育办理

①咨询:接受群众咨询,对符合条件办理的群众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单独或非单独),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所需办证材料及办理流程及时限

注:非单独办理时间:社区接件到街道初审时间为30天,街道受理后70天,共计90天。单独办理时间:街道受理后22个工作日

②接件及初审:对当事人提交资料齐全完整的予以接件,初步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合格后由社区签署意见,交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告知当事人带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原件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公室做再生育登记及提交提交。对当事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退回当事人所以资料不予接件。对未建卡的补建育妇卡片,并做好相应的上报工作。

③资料提交系统及再生育登记和上报区及审批局由街道工作人员完成

注:申请非单独二孩的公示表由社区直接进行张贴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群众无异议,由当事人将所有申请资料交到街道计生办公室。

申请单独二孩夫妻在街道提交资料后,需要返还一份街道打印的公示表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接到公示表后张贴到当事人户籍所在院落或小区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①向符合办理条件提出申请的办事群众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告知办事群众所需其他材料。

②对材料齐全的办事群众,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完整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相关资料。(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需签订《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

③当事人带上填写好的流动人口婚育证及相关材料道街道计生办公室盖章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愿前往办理,可由社会工作者代为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①向办证群众告知办理时所需材料,发放《自愿申请一个子女夫妇登记表》一式四份;指导群众规范填写。

②初审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格后如果需要户籍地签署意见的由社区工作人员签署意见盖社区章。将所有资料返回当事人③当事人带上社区返回的材料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当场办理

① 遗失补办的增加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公示张贴在当事人户籍所在院落或物管小区,单位等。

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奖励金的申报、登记和发放工作

①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政策宣传;向提出申请的办事群众告知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及奖励金额

②初审当事人材料齐全的,填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安排时间进行知情群众调查、社区评议,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进行一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到街道计生办公室。

③街道收到社区提交的资料后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通知当事人到街道刷二代身份证录入系统,街道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制作花名册并安排社区进行二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交到区上复核,对区级复核后的资料进行分级(社区、街道)存档。

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金的申报、登记和发放工作

①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政策宣传;向提出申请的办事群众告知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及奖励金额

②初审当事人材料齐全的,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安排时间进行知情群众调查、社区评议,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进行一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到街道计生办公室。

③街道收到社区提交的资料后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通知当事人到街道刷二代身份证录入系统,街道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制作花名册并安排社区进行二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交到区上复核,对区级复核后的资料进行分级(社区、街道)存档。

六、病残儿鉴定工作

①根据全区通知的时间,对需要申请的群众发放《四川省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并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指导群众规范填写《申请表》,告知当事人到卫生服务中心找医生签字盖章。

②初审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合格后签署意见,交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并告知当事人后续办理流程。

③街道复审,签署意见盖章后交到区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当事人参加鉴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告知书。

七、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初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初审

①做好办事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指南及登记一次性告知书。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前台和社会工作者)

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核实情况出具相关证明签署意见,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社区章。

③对材料齐全的当事人,签署意见后告知当事人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

① 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婚育证》进行查验,看是否失效;对于《婚育证》失效的及未办理《婚育证》的发放督办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尽快办理,并对发放了督办通知单的人员进行回查监督。

②每月查验《婚育证》后,在PIP流动人口系统中进行验证录入。

注:流动人口PIP系统中验证率达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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