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根据“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规定,设立简阳市芦葭镇。主要职能有:根据“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规定,设立简阳市高明乡。主要职能有: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夯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一是始终坚持把廉洁从政、改进作风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深入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芦葭机关廉政文化氛围,组织机关干部深入贯彻学习《廉政准则》、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定期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赴女子监狱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刻认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纯洁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和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完成了党委换届任务。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狠抓自身建设。今年,我镇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两个主题和三大专题开展讨论,坚党委中心组持一月一次集中学习、网络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落实联村包户制度,定期深入村社做好矛盾化解及结对帮扶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订阅共产党员和四川先锋网微信,及时了解党的最新政策动态。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短信发送平台建设,拓宽我镇纪检短信平台覆盖面。 二是以脱贫攻坚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按照全镇农业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群众种植时间短、见效快、经济收入高的农作物,着力推广包括辣椒、花菜、莲花白等“短、快、高”经济作物。2016年全镇共种植各类蔬菜8500亩,其中辣椒5000余亩,莲花白2500亩,花菜1500亩,食用菌400万袋,农民人均增收在400元以上。大力发展养殖业,全年生猪出栏3万头以上,小家禽30万只以上,山羊6000只以上。全年粮油高产创建实现机插秧1000亩,大豆300亩,玉米高产创建3000亩,水稻2000亩,有机质提升项目配方施肥5.6万亩。二是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2016年全镇共投入资金365万元,斗农毛渠及河道清淤27公里,山坪塘清淤48口,新增蓄水池12口。三是多管齐下抓实脱贫攻坚。创新“1+N+1”帮扶机制,即1名机关干部负责对口联系N个单位或部门形成联动帮扶体系,共同帮助1户贫困户脱贫;借助镇卫计、民政、村建办等站办所和市级民政、卫计、财政等部门力量,整合项目和资金,建立帮扶“会商”机制,区别化、个性化的制定帮扶措施;开辟扶贫资金绿色通道,保证资金足额支付到位。通过一整套“组合拳”,切实解决了贫困户发展基础不牢,发展思路不清,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的事是天大的事。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道路硬化工程,有序开展镇村连接道建设,方便群众出行,自筹资金整治危桥4座,进一步改善了镇村基础设施,解决了我镇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二是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做好场镇日常垃圾的清运工作,特别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污染问题。继续落实镇村清洁工程,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镇容村貌。我镇今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投入整治资金40余万元,清理河道5公里,清理下水道10处,清理污水沟60米,整治污水沟300余米,增加投入8万余元将场镇垃圾运往平泉垃圾厂集中处理,并对原垃圾场进行消毒复耕处理,彻底解决原垃圾场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垃圾禁烧等常规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实行驻村组长负责制,与13个村续签责任书,进一步完善镇、村、社三级层层监督责任倒逼机制。 四是以服务机场建设为中心,持续改善镇村面貌。全力支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我们始终秉持“阳光征迁、依法征迁、和谐征迁、智慧征迁”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国家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机场用地”为工作目标,克难攻坚、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仅40天,相继完成了成都新机场红线区一期、芦葭建安小区安置点、新机场施工便道、渠道迁改等项目征地拆迁任务,共征地4000余亩,安置群众450余户,2000余人,拆除房450余户,搬迁坟墓3000余座。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刷新了征地拆迁“芦葭速度”。 五是以党委、政府、人大和村党组织换届为契机,着力选优配强各级班子。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2016年我镇先后开展了镇党委、政府、人大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016年6月27日至28日,我镇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简阳市芦葭镇第七届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芦葭镇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1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并在28日召开的党委第一次全会和纪委第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了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和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在2016年11月8日召开的芦葭镇第七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芦葭镇镇长1名、副镇长5名和人大主席1名。村党组织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预备人选公示阶段,计划于2017年1月6日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每次选举,我们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程序关、人员入口关、年龄结构关。通过换届选举,选出了知识化、年轻化的芦葭镇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 六是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题,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我镇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深化计划生育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探索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双特行动),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一是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工作。制作宣传壁画16副,书写永久性标语78副,小标语500副,宣传单10000张,保证群众知晓率达100%。截至2016年5月,我镇共办理《生育服务证》198对,其中二孩《生育服务证》134对,占68%。二是重点推进“双特”行动。2016年新批国家奖扶60人,省级奖扶48人,特扶2人。多方筹集资金重点开展“双特”对象慰问帮扶工作,已修建安居住房5处480㎡。三是提升计生服务水平。今年3月,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我镇开展“科技之春?魅力女性”普查普治活动,普查649人治病123人,4月组织219人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普查普治和“两癌”筛查,积极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四是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市国税局在翻水村、岳王村示范村落实了新增户40户、帮带户80户,共计120户,免费提供近20000元的种子、地膜、化肥等农资。免费为他们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形成了以种植金针菇、蔬菜和生猪养殖等绿色产业和以在山西太原务工经商为主的劳务输出。2016年计生“三结合”户人均增收约800元。五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将流动人口纳入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畴,全年网络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在32对。对全镇流出、流入7844名人员进行建卡登记,全面摸清了流出流入人员的计生信息、劳务信息、就业信息,现居住地等各项信息。 七是以稳定和谐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一是加强依法治镇,争创法治示范乡镇。大力宣传“平安家庭”活动,在“6.26”禁毒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认真开展矛盾排查、人民调解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工作,严格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年镇、村、社三级联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件,成功率95%以上。三是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及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保平安”责任书,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四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共计整治20余次。不定期地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镇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水库、加油站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维护了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我镇2016年共有3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政府机关;其他事业单位2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3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1万元,占100%。(饼状图) 2016年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28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5万元,占91.42%;项目支出109.83万元,占8.58%。(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62.1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26.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72万元,下降4.54%。(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82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1.48万元,下降10.06%。(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5万元,占24.17%;公共安全支出20.1万元,占1.57%;教育支出1.2万元,占0.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万元,占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2万元,占31.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万元,占4.75%;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1.17%;农林水支出426.7万元,占33.33%;住房保障支出28.2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 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1万元,完成预算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9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2016年决算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2016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8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37.6万元,完成预算86.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6年决算数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2016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1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2016年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6年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6年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73.8万元,完成预算9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2016年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2016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8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3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4.7万元,增长201.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8万元,增长28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4.7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尽量减少接待次数。因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租车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9.09%。具体情况如下:(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芦葭镇机关政府各部门到市级部门办事、下村开展各项工作等所需的租车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521人,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到镇村检查、考察、调研、扶贫帮扶等事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万元,比2015年增加49.49万元,增长98.9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芦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芦葭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简阳市、芦葭镇两级人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芦葭镇人大会议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 指芦葭镇人大工作经费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芦葭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芦葭镇民会村阵地建设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芦葭镇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稳化债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芦葭镇财政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芦葭镇开展团委和妇联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芦葭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及网格员劳务费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芦葭镇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交通协管员工资的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芦葭镇用于人员培训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芦葭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芦葭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劳保)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芦葭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各种伤残补助费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芦葭镇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芦葭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指芦葭镇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芦葭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芦葭镇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芦葭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芦葭镇计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芦葭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芦葭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芦葭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芦葭镇在职和退休人员体检费的支出。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芦葭镇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的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指芦葭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芦葭镇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芦葭镇山平塘清淤整治工程资金和整治常家坪村渠道补助资金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指芦葭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芦葭镇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经费补助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芦葭镇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芦葭镇保障对各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组织运转的奖补资金及补助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芦葭镇对各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芦葭镇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各部门到市级部门办事、下村开展各项工作等所需的租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20406/****************.XLS" target="_blank">1 · 简阳市芦葭镇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