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办公室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办公室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办公室装修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018]104,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办公室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T3写字楼;

2.3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不含营业厅);

2.4 项目投资估算:约2560万元人民币;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设计周期:

a.方案设计深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完成;

b.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深化完成后15日历天完成;

c.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d.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第7、8、9、10、12、13、14层楼的各类办公室、中心机房、大会议室、中型会议室、小型会议室、行史馆、职工之家、食堂、其他配套用房的室内精装修硬装设计及软装设计;档案室、仓库等有超重要求的加固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的配合服务、报建配合服务、施工的配合服务和项目软装配合服务、项目总体室内精装修所有设计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概算编制。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3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造价128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造价128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3.6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的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或项目规模等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3.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8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5.报名方式及时间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下资料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孟女士,电话:180*****175

5.3投标人报名后,其拟任设计负责人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变更,否则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4报名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湖南省外企业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7)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8)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6、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6.2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6.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6.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

5)湖南省外企业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7)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8)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合同,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或项目规模等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6.7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6.8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6.9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9年1月22日14:30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帐 号:****************6

7.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农行长沙分行办公楼装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农行长沙分行办公楼装修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7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8基本资格审查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时仍然有效;

7.9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保留在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中,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其投标保证金确已退回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8.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向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入围的投标单位到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10. 招 标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1.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装修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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