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县公安局本级东明县公安局2018年通用设备、执法勤务及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县公安局本级东明县公安局2018年通用设备、执法勤务及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县公安局(本级)东明县公安局2018年通用设备、执法勤务及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明县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16日15:1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明县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指纹采集仪、伸缩式抓捕钢叉、激光测距仪、防暴头盔、防暴盾牌等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警用器材经营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根据《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投标人应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经法人签字并盖公章;5.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的《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channels/962.html)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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