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5社阳山不稳定斜坡等2处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杏花村5社阳山不稳定斜坡等2处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泸市国土资函[2019]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纳发改比备〔2019〕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项目名称纳溪区合面镇杏花村5社阳山不稳定斜坡等2处治理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标段1:纳溪区合面镇杏花村5社阳山;标段2:纳溪区天仙镇银罗村4社砖厂居民点
实施时间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标段1:C20护面墙 20.57 m3,挡土墙57.18 m3;C25锚喷52.78m2,主动网121.50 m2,C25肋柱支撑9根,既有工程加固,截排水沟158.26m;标段2:挂网锚喷约2800m2,护脚墙90 m2,排水沟120m
建设资金省财政专项资金
其他标段1含基本预备费17519.88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杏花村5社阳山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施工2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银罗村4社砖厂居民点崩塌治理工程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施工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随机抽取前将银行汇款凭据传给比选人, 并注明为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杏花村5社阳山不稳定斜坡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2、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至少具有一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3、该2处施工标段项目前期勘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比选。4、比选申请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人员必须是该单位在籍人员,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6、所有比选申请人均可报名所有标段,但同一公司的同一项目班子成员中选标段数不得超过1个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1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1月23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泸州市商行营业部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32.231.61
施工2E.固定价/61.373.06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1月2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政务中心四楼,铁路桥旁)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大院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1月16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不稳定斜坡 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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