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第二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13籽煤)公开招标公告
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第二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13籽煤)公开招标公告
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第二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13籽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第二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13籽煤)
二、采购项目编号:WZC-GKZB-2018-61-1
三、采购人名称: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吴起县开发区
联系人:宗胜利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起县财政大楼
联系人:王世荣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吴起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第二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13籽煤)10,000吨
项目概况: 13籽煤10000吨
项目用途: 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燃煤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或销售煤的项目,如证书参加网络年检则需提供年度检验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单位介绍信原件;5、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截至2018年12月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在本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17 08:30:00至2019-01-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吴起县财政局办公楼2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不安排现场答疑会,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文件内容若有疑问,在领取文件第二日内以纸质文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经办人处,逾期无效。概不接受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询问。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13籽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万元;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下午5时前;4、保证金缴纳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否则无效。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三、技术指标:13籽煤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和标准:1)发热值:Qnet.ar≥6000±200Kcal/Kg;2)挥发份: Vad≥30-35%;3)全 水: Mt≤13±2%;4)含硫量: st.ad≤0.5% ;5)灰 份: Aad≤13±2%。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15 10:30:00
2、投标地点:具体地址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1
3、开标时间:2019-02-15 10:30:00
4、开标地点:具体地址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吴起县会计结算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4、账 号:****************0500-000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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