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明星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明星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HF2018SGG043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业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明星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土地整治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8]11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一、项目慨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明星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明星村等3个村境内,建设规模0.84万亩。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项目招标金额:856.84万元。
4、招标工程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路桥工程、设备购置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第二标段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计划总工期367日(日历日)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投标申请人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保证本项目连续施工的财务保障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8、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法人安考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按需配备,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需根据招标规模确定人数,满足《黑建安【2012】11号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现场报名项目小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材料一致,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8年1-11月,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账户及密码或社保锁以便于核对小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信息;或者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14、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针对本项目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5、投标单位需具有近年内(2014-2018年)在黑龙江省从事国土土地整治项目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受理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407室。
3、相关要求:
3.1、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仅携带复印件即可,若复印件的二维码不能扫描,将不予认可);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9)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法人安考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按需配备,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需根据招标规模确定人数,满足《黑建安【2012】11号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现场报名项目小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材料一致,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8年1-11月,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账户及密码或社保锁以便于核对小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信息;或者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11)投标单位需具有近年内(2014-2018年)在黑龙江省从事国土土地整治项目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特别注意:
1)以上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验收文件只需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2)各项证件注明的法人不一致或与授权委托书法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每个申请投标企业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放。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专栏网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业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转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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