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秀屿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16日17:57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11日08:3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00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院财政楼505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先生135*****5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先生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9-05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50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院财政楼505
联系方式:潘先生135*****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3116.7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17日 09:00至2019年0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2-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1日 08: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莆田市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秀发改审[2019]3号、莆秀发改审[2019]2号、莆秀发改审[2019]5号、莆秀发改审[2019]4号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3.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土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土海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莆田市秀屿区土海与笏石溪连通工程(坝边河标段)”。
(1)土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海一期水质提升工程、土海二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土海三期生态保育工程、坝边河综合整治工程、顶社河综合整治工程。
①土海一期为水质提升工程
A.坝边河前置库工程
坝边河前置库布置于清塘大道北侧、坝边河入土海口处,面积约10023m2。
B.顶社河前置库工程
顶社河前置库布置于清塘大道北侧、顶社河入土海口处,面积约58395m2。
②.土海二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A.笏石溪联通工程
笏石溪联通工程位于清塘大道北侧、笏石溪主河道至土海一期之间,连通沟总长度为400m,河道宽度为8m,同时为控制进入土海的水量,在连通沟和笏石溪分流口位置处设置一控制闸,控制闸宽度8m。
B.笏石溪前置库工程
笏石溪前置库位于笏石溪连通沟西侧,利用笏石溪入土海前的水塘通过地形改造形成,前置库面积约78984 m2。
C.花海湿地
花海湿地位于土海二期南侧,现状为荒地,清退后建成花海湿地,面积约为69990 m2。
D.亲水绿地
亲水绿地位于花海湿地北侧,现状为荒地,清退后建成亲水绿地,面积约为51050m2。
E.笏石溪异位净化湿地工程
笏石溪异位净化湿地工程位于亲水绿地北侧,利用现状农田清退后形成,湿地面积约18144 m2。
F.再生回用水厂工程
再生回用水厂选址于土海二期西侧,水厂占地面积约19100 m2,近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远期建设规模为20000m3/d。
G.内源污染清除与底质生境改善工程
土海现状湖岸为自然型,植被覆盖完整、岸坡稳定,湖岸已成为许多鸟类及水生动物巢穴,本次清淤将避开岸线,对不影响行洪的湖心岛也给予保留;将常水位线内撤3~8m做为本次清淤范围线;将整个清淤区域分为6个清淤区,总清淤面积368266.01m2。
H.地形调整与土方平衡
考虑土海区域规划功能要求及景观构造需要,需对土海周边进行地形调整,地形调整包括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其中,土方开挖量为14.67万m3,土方回填量为23.87万m3。
③土海三期生态保育工程
A.生态拦截治理工程
1、生态拦截治理工程
生态拦截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截留沟和灌木绿篱带两项工程内容。生态截留沟渠收集来自初期降雨、农田灌溉地表径流等低污染水,并导流至下凹式绿地净化单元,在此过程中进行沿程净化。在生态截留沟外侧布置灌木绿篱带拦截地表径流中的固态物,并兼顾一定景观价值。生态拦截治理工程主要围绕土海三期东西侧布置,分为3段,共2090m。
B.下凹式绿地工程
下凹式绿地布置于生态截留单元内侧,净化处理生态截流沟收集导入的初期降雨地表漫流、附近村庄及农田灌溉低污染水,根据工程范围周边土地利于现状特点考虑布置5块下凹式绿地,共计面积41362m2。
C.湖滨缓冲带建设工程
结合土海环湖土地利用现状和地形地势分布,制定了湖岸湖滨带建设范围,规划在土海常水位线至土海50年一遇洪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湖滨带,缓冲带宽度50~300m。共布置生态缓冲带37.119万m2,主要布置乔木和灌木,其中乔木带25.9833万m2,灌木带11.1357万m2。
D.入湖沟渠河口湿地与水质提升工程
入湖沟渠河口湿地与水质提升工程共布置两处入湖河口湿地,分别为后社入湖口湿地及林坑支流入湖口湿地。后社入湖口湿地选址在后社支流南侧,周边为农田,拦截净化初期雨水地表径流和农田面源污染,处理后出水排入土海,河口湿地面积约为6670m2。林坑支流入湖口湿地选址在登加头1#沟入湖口,现状为农田,通过截污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尾水,以及周边初期雨水地表径流、农田灌溉尾水经登加头沟附近沟渠,引入林坑入湖河口湿地,处理后出水排入土海,河口湿地面积约为6078m2。
E.景观与配套工程
根据上位规划及区域现状将三期湖滨带分为休闲娱乐区、生态体验区和自然保育区。其中,休闲娱乐区内布置游船码头、集散广场及茶憩休息区能工程,本区域内以集散、滨水娱乐为主要功能;生态体验区布置亲水平台、观鸟塔等,以亲近自然、生态体验为主要功能;自然保育区以自然保育为主,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给野生动植物以自然栖息的空间,同时辅助种植一些鸟类喜欢的植物以吸引鸟类栖息,从而更好的为整个土海片区生态景观服务。
④坝边河综合整治工程
A.上游河道湿地净化工程选址在坝边河上游拦水坝上游附近,系统处理坝边河水体,经人工湿地处理后出水再次排入坝边河中,湿地面积约7682 m2。
B.下游河道水质原位净化工程主要通过仿生水草、推流曝气、生态浮岛、浮动湿地、曝气-微生物-生态浮岛等河道原位净化措施净化河道水质,净化河道水质,提升河道水生态,工程措施主要体现在坝边河下游河段。
C.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通过重建水体中挺水、沉水、浮叶和漂浮植物群落可以吸收、吸附和降解大量营养盐等污染物质,对改善湖泊水质、控制和降低湖泊富营养化状况,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的恢复具有重要作用。在坝边河下游水深0~1m区域布置挺水植物,用于净化河道水质;在坝边河下游水深1m左右区域恢复沉水植物,打造沉水植物水下森林。
⑤顶社河综合整治工程
A.河道水利市政工程
顶社河整治分为上游河道整治和中游河道整治两个部分。其中,上游河道整治:上游河道整治:上游河道起点位于老水闸,终点到居民楼,总长180m,两侧为农田,现状为土坡,本次设计保持原河底纵坡不变,将不足6m宽的河段拓宽至6m,设计采用格宾石笼护岸。中游河道整治:从桩号DS1+850邮政储蓄暗渠出口往下游,根据规划河宽12m,桩号DS1+850~DS1+650河宽不足12m,设计对此段河道进行拓宽;桩号DS1+626~DS1+145河宽足够,对此段右岸护岸进行原位拆建,并在岸后铺设补水管及截污管,管顶新建人行步道;对桩号DS1+850下游河段已建临时截污管进行拆除重建。
B.河道水环境工程
河道水环境工程主要包括河道上游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河道水质原位净化工程和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
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选址位于顶社河水闸上游,现状水闸附近河道水深1.2m左右,通过拓宽河道一侧,形成顶社河上游河道原位净化实湿地,湿地面积约5670 m2。
河道水质原位净化工程通过仿生水草、推流曝气、生态浮岛、浮动湿地、曝气-微生物-生态浮岛等河道原位净化措施净化河道水质,净化河道水质,提升河道水生态,工程措施主要体现在顶社河中下游河段。
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通过重建水体中挺水、沉水、浮叶和漂浮植物群落可以吸收、吸附和降解大量营养盐等污染物质,对改善湖泊水质、控制和降低湖泊富营养化状况,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的恢复具有重要作用。在顶社河下游水深0~1m区域布置挺水植物,用于净化河道水质。
在顶社河下游水深1m左右区域恢复沉水植物,打造沉水植物水下森林。
C.河道景观工程
现有顶社河河道两侧生态景观较差,亟待改善。总占地面积约1060m2。本工程以顶社河为轴线,在顶社河沿线构建生态廊道及景观节点,并以莆田土海水系“一溪一色”的理念,对景观进行设计构建,并在有限的空间里用竖向设计打造绿色走廊。
2)再生水厂处理工艺
①主要工艺及水质情况
本工程近期处理规模1万m3/d,远期处理规模2万m3/d。本工程采用全地下式的布置形式,处理工艺采用多段AO+MBR工艺。
②进水水质
综合考虑莆田市秀屿区的发展规划及秀屿区已建成港城再生回用水厂的进水水质,以港城再生回用水厂进水水质90%保证率为基础,结合港城再生回用水厂的设计进水水质,预测土海再生回用水厂进水水质如下:
表1-2:土海再生回用水厂设计进水水质(mg/L)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数值 | 300 | 150 | 200 | 35 | 40 | 4 |
③出水水质
本工程设计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指标按照地表Ⅳ类水标准(GB 3838-2002),总氮≤10mg/L,其他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具体指标如下。
表1-3:土海再生回用水厂设计出水水质(mg/L)
指标 | COD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数值 | ≤40 | ≤10 | ≤10 | ≤2.0 | ≤10 | ≤0.3 |
(2)土海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海湖体及环湖综合整治工程、土海左岸水系综合治理及联通工程和土海右岸水系综合治理及联通工程。
(3)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本工程主要针对秀屿区乡镇内共计86.12 km的水系进行整治。
(4)莆田市秀屿区土海与笏石溪连通工程(坝边河标段)
①河道整治工程
A.河道宽度及岸线布置
根据岸线规划原则结合河道水面线计算成果,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确定坝边河河道整治岸线布置。本项目区河道河宽12m。
B.护岸类型
岸坡整治工程包括岸线梳理、护岸修整、新建护岸等。本次岸坡整治工程以挡墙结构加固为主。
C.护岸工程
本次拟对侵占河道建筑物进行清淤清障后,对左、右护岸进行拓宽改建,改建型式采用砼埋石挡墙。考虑施工安全,房屋处先采用长度9m的拉森钢板桩(SP-IV型)临时性支护进行支护,然后再进行重力式挡墙砌筑,其中华福门处及坝津桥处采用钻孔灌注桩永久性支护;C25细骨料埋石砼挡墙顶宽0.6m,迎水坡坡比1:0.2,背水坡坡比1:0.3,表层采用三顺一丁的M10浆砌条石;基础厚0.5m,基础齿墙厚0.5m,墙趾宽0.5m,采用埋石率20%的C25细骨料埋石砼砌筑;挡墙顶设置20cm厚条石压顶;新设高度1.2m的条石栏杆,堤顶布置步道及步道边缘绿化。
坝边河左岸、右岸均为居民房屋,两岸之间有众多简易人行石板桥,桥梁桥台大多为干砌石,桥面为石板,小石板桥宽1m~3m,这些简易的人行石板桥是农民为过河耕作方便自行塔建的,阻洪极为严重,并且影响今后城市景观,本次河道全部给予拆除,本次改造人行桥4座;其他如需要新建跨河桥梁位置应服从城市规划,跨度应按12m控制。
②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
本次设计在基本保持原有河势不变的基础上,对现有坝边河下游河道(龙泉沟至土海段)以及原坝边河(华福路至荔港大道段)进行清淤疏浚整治,清除沿河两岸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弃渣,对河道边滩、河底淤泥进行清除开挖,尽量保持河道顺坡,对岸线束窄的河道两岸按规划要求进行拓宽清淤、清障,本工程河道清淤长度300m,旧河道清障长度126m,清淤清障总长426m,其中坝边河护岸下游(龙泉沟至土海段)桩号BQ0+500~BQ0+800,河道清淤长度300m;原旧坝边河(华福路至荔港大道段)桩号Q0+000~Q0+126,河道清障河段长度126m。本工程清淤清障总方量为6060m3。
2.3.2建设规模: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133116.74 万元。其中:
(1)土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6997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304.80万元,其它费用13791.18万元,预备费用4887.68万元,建设期利息3986.49万元。
(2)土海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 22044.4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15891.16万元,工程费用 13012.49万元,独立费用 1434.02万元,基本预备费 1444.65万元,专项部分投资为6153.31万元。
(3)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 3348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30.00万元,临时工程1374.00万元,独立费用1840.00万元,基本预备费2774.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66.00万元,环保工程262.00万元,拆迁征地补偿费2441.00万元。
(4)莆田市秀屿区土海与笏石溪连通工程(坝边河标段):项目总投资7615.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2.5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7.94万元,独立费用231.82万元,基本预备费80.61万元,专项部分投资5922.22万元。
2.4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项目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包括再生水厂处理设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设施维护等)、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秀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
本PPP项目总体合作期拟定为20年,其中:“土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土海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建设期为16个月,运营期为18年8个月;“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莆田市秀屿区土海与笏石溪连通工程(坝边河标段)”建设期为6个月,运营期为19年6个月。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2.8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须按本PPP项目总投资的20%投入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各股东按所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资本金。其中,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95%,持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投入项目资本金5%,持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 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为盈利;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承接过至少一项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建设项目(包括BOT、BOO、BOOT、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
3.2.8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9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10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投资占股比例应不少于51%。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9年1月17 日至2019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联合体成员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预审申请文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2月11 日08时30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莆田市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fwzx/)等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莆田市木兰溪PPP项目]。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9.1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院财政楼505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5*****500
9.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45
邮箱:********@qq.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9-050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致: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在了解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 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为盈利;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承接过至少一项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建设项目(包括BOT、BOO、BOOT、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
3.2.8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9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10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投资占股比例应不少于51%。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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