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需要的南通市崇川区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商遴选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兽用狂犬病疫苗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NTHH201905(JC05);
三、项目预算:1只份/瓶约人民币19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合同项下3年,即36个月;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兽用生物制品。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磋商通知公告日起至磋商评审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1时至2时。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7楼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8年1月28日下午2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7楼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评标;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7楼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时间:开标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7楼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500.00元整。
十二、磋商采购文件费用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00.00元/份,该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5000.00元。
十四、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7楼;
联系人:方宝华;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
****-********、
188*****798;
传真:
****-********;
邮箱:ntgh201388@163.com。
十五、竞争性磋商的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