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畜禽粪污承运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畜禽粪污承运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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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局017年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项目畜禽粪污承运服务(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6 17:35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6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8)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9)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10)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11)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4)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1-17 09:00到2019-01-23 18:00 |
标书售价(元) | 2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35栋4层由博时教育观光电梯直达)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2-13 10:00 |
开标时间 | 2019-02-13 10:00 |
投标地点 | 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35栋4层由博时教育观光电梯直达) |
开标地点 | 四川世永工程项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35栋4层由博时教育观光电梯直达)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35栋4层由博时教育观光电梯直达)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322号,****-*******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35幢4层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博时教育专用电梯直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浪,****-******* |
预算金额(元) | ******* |
招标文件 | ********_96fa_49f4_a0ef_e5173dc2bfbb.pdf"><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农业服务 |
行业划分 | A051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基本情况:宜宾县2017年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项目畜禽粪污承运服务;用途:加强宜宾县2017年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采购数量:共计10万立方米,分6个作业包,按照每20元/立方米进行财政补助;简要技术要求:1.本项目采用3P模式,粪污沼液承运单价由中标供应商与种养殖业主协议确定,财政补助20元/立方米,由采购人按实施方案、合同、监管办法规定兑现给中标供应商,不足部分运费由种、养殖业主承担,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财政补助资金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服务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向种、养殖业主收取;2.本项目采用财政补助一点、养殖业主自筹一点、种植业主自筹一点“三个一点”的投资模式;中标供应商分别与养殖、种植业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中标供应商、养殖业主、种植业主三方权利和义务,确定除财政补助外不足价款部分和收取方式;3.承运要求:中标服务商应按照种、养殖业主需求填制“粪污运送申请表”报项目所在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备案,并在5 日内安排专人、落实专车运送沼液到相关项目乡镇、村、组种植基地,按种植户要求卸货,提供的沼液质量和数量要符合种植业主需求,应有应急保障措施;4. 质量要求:a.承运商应保证所提供沼液应是满足种植业主要求的产品。因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承运商自行协调处理。如种植业主对沼液的数量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运商必须服从该要求。b.采购人(包括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应(有权)到相关作业场所检查货物质量、数量及进度;5. 验收方法:本项目实行阶段性验收模式,即每3个月验收一次。根据畜禽粪污承运服务申报表、项目养殖业主和种植业主及中标供应商三方签字确认的“粪污运输台帐”、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实、采购人核准的数据予以验收,并在项目村、镇公示,公示无异议有效;6. 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实行分阶段付款模式,即3个月验收一次,公示一次,付款一次。采购人验收完毕,中标服务商办妥验收及报账手续后,30日内由采购人根据报帐金额支付80%,剩余20%资金等整个项目验收、审计结束之后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计划备案号:2018-176,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第一次流标原因为每个包,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实质性条款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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