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两个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双牌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2招标人地址:双牌县泷泊镇兴隆街277号
2.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塘底乡和麻江镇、塘底乡等两个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双牌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麻江镇、塘底乡 。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塘底乡和麻江镇、塘底乡等两个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概算投资约1250万元。
3.3招标代理范围: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塘底乡和麻江镇、塘底乡等两个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的招标代理。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代理费的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上限值4.4万元(其中阳明山管理局、塘底乡复垦项目2.4万元、麻江镇、塘底乡复垦项目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业务,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工程类注册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双牌县人民政府招标采购网上获取。
6.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本项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原件)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10点前到开标地点报名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24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双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商行五楼会义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工程类注册证书等证照原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牌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双牌县泷泊镇兴隆街277号
邮 编:4252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3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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