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19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2019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为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邛崃市2019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市级累加补贴
1.补贴主体。对在邛崃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对因当年度补贴资金不足等原因没有申请到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给予支持。
2.补贴范围。依据省上发布的国家购置补贴范围内全部农机予以市级累加补贴,其中烧煤的烘干机等不符合各级环保或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机具不予累加补贴。
3.补贴标准。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以省上发布的国家定额补贴30%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达到50%(即市级补贴=国家定额补贴乘以2/3)。原则上,若中央和市级累加补贴资金总额超过实际购买金额(购买金额以发票为准)的50%,则按实际购买金额的50%予以补贴。
4.补贴数量。同一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市级累加补贴数量不超过5台(套)。
(二)建设农村机电提灌站
1.补贴主体。以村(社区)为补贴申报主体,申报的村(社区)要明确改建或新建,具体的建设点位,每座提灌站需要的具体金额,实施完毕后要确权颁证。提灌站建设资金要优先解决用水矛盾突出的贫困村(社区)、重点产业和贫困区域。
2.补贴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机电提灌站勘测设计、造价编制、泵房、水泵电机、输水管道、配电设施设备、进出水池、控制系统及监理等建设内容补助。
3.补贴标准。提灌站修建完成后按照最终审计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我市新建(改造)机电提灌站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原则上与省上实施国家购置补贴政策时间保持一致。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至12月。
三、补贴资金规模
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批次情况进行安排。
四、项目资金投入
项目计划总投资210万元。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申请
1.农机购机补贴采取“先申请、后补贴”的补贴方式,每一台机具只享受一次补贴,不申请不补贴。邛崃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填写《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农林局审定后方能购买、申报补贴。并按《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提供购机相关材料。
2.2018年新建、改造机电提灌站补贴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每一个新建、改造提灌站享受一次补贴,不申请不补贴。所在村(社区)自愿填写《邛崃市2019年新建(改造)提灌站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农林局审定。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
(二)项目补贴结算程序
1.农机购机补贴。
(1)购机申请。购机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村(社区)、镇(乡、街办)收齐核对所有资料、核实真实购机后,在《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上签上“购机属实,同意申请”并签上核查核实人姓名,再盖上所在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
(2)购机申请审核。购机申请人持农民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已审核签字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填写完整的购机补贴监管台账,签订的承诺书,一并报市农林局审核。市农林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购机申请人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3)确定补贴对象。市农林局审核后确定购机名单、购机数量和补贴额,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交由购机申请人购机。
(4)自主全款购机。购机申请人持经审核确定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到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处自主全款购机。购机后,经销商应及时开具正式发票交由购机者。
(5)机具核实。各镇(乡、街办)、村委会(社区)在申请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对所辖区域的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填写《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检查核实表》。
(6)申请补贴。购机者持经镇(乡、街办)、村(社区)核查核实后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检查核实表》和所有资料到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申请补贴。市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对购机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及时准确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者个人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经系统公示7天无异议则生效;若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购机者本人持下列资料到市农发局农机科办理补贴申请:
1.加盖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
2.加盖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的《邛崃市2019年农业机械补贴检查核实表》。
3.人机合一照片一张。
4.经销商开据的正式发票复印件一份。
5.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的机具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7)确定补贴。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8)补贴公示。经对购机资料合规性审查和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及时汇总生成2019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员信息公示表,我市将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QiongLaiShi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机补贴专栏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njbtzl/zt_ljbt.shtml及时对外公告,同时公示到购机者所在村(社区)。两种方式公示期均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9)兑付购机补贴款。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汇总表明细、补贴发票需报市农林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在30日内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在30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划拨到市农林局购机补贴专户;市农林局财务科在30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上。
2.2019年新建、改造提灌站建设补贴。
(1)补贴申请。由新建(改造)提灌站所在村(社区)自愿填写《邛崃市2019年新建(改造)提灌站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地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农林局审定。
(2)提灌站设计。由市农林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标准化提灌站建设指南〉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23号)要求,对申请的提灌站统一进行勘测设计、造价编制。
(3)提灌站建设情况核实。由所在村(社区)作为建设主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程序开展提灌站建设。工程完成后,根据建设业主提供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资金审计报告等,由市农林局到现场审核。
(3)公示。市农林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公示到提灌站建设的镇(乡、街办)、村(社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兑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由市农林局直接划拨建设业主账户。
六、项目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农林、财政、农口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二)广泛宣传。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利用会议、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宣传到镇(乡、街办)。
(三)严格管理。确定实施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优厚亲友,不得人为设置补贴条件。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市农林局、财政局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导和监管,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督查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2 |
2019年新建(改造)提灌站补贴申请表
申请村(社区) | 具体建设地点 | 新建或改造 | |||
建设内容 | |||||
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镇乡人民政府 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市农业和林业局意见 | 年 月 日(章) |
标签: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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