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校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校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校园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受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的委托,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校园附属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校园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DXCZX-*******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80451.18元
五、项目概况及要求:
1、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40日历天
3、建设地点:蕲春县八里湖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8.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2018年度蕲春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1月18日起至2019年01月22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225号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4日上午9:00时止。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225号(教育局对面)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01月24日上午9:00时。
十一、谈判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225号(教育局对面)
十二、参与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和谈判代表(包括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必须是法定代
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十三、依据鄂财采发[2018]10号文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第三中心小学
联系人:王校长电 话:136*****042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249
2019年1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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