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桐发改审﹝2018﹞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乡市濮院新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桐乡市濮院新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ztb.txggfw.cn/)。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桐乡市濮院镇新星、新妙智村。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为桐乡市濮院镇新星村,向北穿越桐乡大道,跨杭申线(京杭古运河)与农炉线相交,终点为嘉湖公路平交口,路线全长约4.2公里。

拟对新星村至农炉线段道路进行改扩建,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3+170.310,道路长约3.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

拟对农炉线至嘉湖公路段原有道路进行大修,起点桩号为K3+170.310,终点桩号为K4+192.845道路长约1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

中桥一座,跨径39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路桥同宽。

桐星大桥中心桩号为K2+205.667,起点桩号为K2+004.667,终点桩号为K2+406.667,引桥采用16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主桥采用30+80+30m三跨中承式系杆拱,桥梁配跨4×16+4×16m+(30+80+30m)+4×16+4×16m,桥梁全长402m。第三联上部结构为(30+80+30m)三跨中承式飞燕拱,其余各联上部结构为16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结构引桥桥墩采用柱式墩配钻孔灌注桩基础,主桥桥墩采用实体墩配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肋式台及U台加桩基,钻孔灌注桩基础。

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共22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主要监理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标段。

监理服务期为47个月,其中施工期:22个月,施工准备期 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4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和施工图纸(自主注册链接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aspx、自主报名链接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

5.2 本项目用新点系统报名,投标人需注册帐户及办理CA锁。CA锁办理:投标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办理临时CA锁(所需资料资料详见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Front/infodetail/?infoid=1c35c2c6-8890-4f5e-bef6-f23549f54659&categoryNum=003),投标人自行完善企业信息。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新点软件公司187*****480********0,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06室(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

7.2投标保证金缴退详情请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缴退操作指南”。http://www.zjtxztb.gov.cn:8090/TPFront/infodetail/?infoid=8f204e20-2c96-4ef1-9049-6541d6043e5d&categoryNum=00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濮院新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濮院镇广场路1号地 址:桐乡市振兴东路(东)303号

联系人:沈先生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电 话:****-********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桐乡市濮院新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2019年1月17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项 目

条 件

备 注

资 质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项 目

业 绩 要 求

备 注

业绩

自 2014年 1月1日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座主跨跨径60m及以上的系杆拱桥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新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人员

2

桥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及以上资格,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过主跨跨径60m及以上的系杆拱桥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担任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人员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及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项 目

要 求

备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 2016年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改建 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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