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四次)招标公告

广场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四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1.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1.2项目编号:ZCZ-2018-212

1.3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预算价(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供货地点

1

大屏幕

1

81900

81900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甲方指定地点

2

笔记本电脑

1

6000

6000

3

电脑

2

5000

10000

4

会议桌

1

5800

5800

5

沙发套装

1

16700

16700

6

办公椅子

5

390

1950

7

会议椅子

10

310

3100

8

办公桌

1

1520

1520

9

长条桌

5

150

750

总计

127720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出具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提供采购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采购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报名及询价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天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A座1612室)报名及领取文件。

3.7询价通知书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各供应商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5.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信息网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905号

联系人:张皓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A座16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9*****443

标签: 办公设备 街道办事处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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