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HM2019-5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雕塑工程

JLHM2019-5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雕塑工程


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雕塑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M201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雕塑工程已由辉开发【2018】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雕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辉南经济开发区广场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工期7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

3.6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3.7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1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报名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内容含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三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4日13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4号开标室。评标会议室为4号评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辉南经济开发区 邮编:135100

联系人:王莹

电话:150*****880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 邮编:135100

联系人:张君、孙悦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

2019年1月18日


标签: 广场雕塑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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