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姚古镇核心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黄姚古镇核心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市黄姚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姚古镇核心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贺州市黄姚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姚古镇核心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黄姚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姚古镇核心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贺发改投资[2019]8号、贺发改环资[20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黄姚恒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

建设规模:1)镇核心区现状排污管(沟)网清淤、防渗处理工程:排水沟清淤 5800m3,排水沟防渗及修复改建 1550m,青石板移动及恢复 1770㎡;2)古镇核心区截污工程:新建 DN200~DN400截污管道 2195m 及配套截流井、清扫口和检查井等;3)姚江、小珠江和兴宁河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 52500m3,碎石回填 14700m3及回填鹅卵石9980m3;4)配套中途提升泵站一座,建设规模为 3000m3/d。

合同估算价:3836.4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59.88万元,施工费为3676.59万元。

计划工期: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核后20 个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后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施工部分:施工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古镇核心区现状排污管(沟)网清淤、防渗处理工程;古镇核心区沿河截污工程;姚江、小珠江、兴宁河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工程。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必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年1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15 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设计部分预付款为15%,施工部分的预付款为15%,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后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10.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黄姚恒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古镇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31号

邮 编:546805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卢从嘉 联 系 人:叶子弘

电 话:0774-6728156 电 话:0774-5108999

传 真:0774-6728156 传 真:0774-5108999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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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综合整治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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