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桶第二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桶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津区中心医院

生活垃圾分类桶询价采购通知(第二次)

各投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拟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一批,欢迎有资质有信誉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价格

备注

生活垃圾桶

一批

最高限价68000 元

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见附表1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最高限价:68000元(陆万捌仟元整)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01月24日15:00, 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层会议室。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1月24日15:00,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层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有效营业执照(含塑料制品生产制造或销售) ,同一个生产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销售商参与投标。

(2)生产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认证、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报价表,格式附后,不能手写,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者,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人需提供的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4、技术要求差异(格式自定)。

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未按装订要求,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装订为一册,必须用A4纸打印并逐页盖公章;

2、投标文件要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唯一报价。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4)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5)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注明所报价商品规格型号,所供商品必需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6、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税金、安装、人工等一切费用,并且提供票据真实及时。

7、各类生活垃圾桶标识图案严格按津卫委办〔2018〕182号中要求制作(标识图案由医院总务科提供),中标人在生产时,先完成样品制作,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批量生产。

8、中标人在供货时出具各种规格的省级质量检测部门质检报告(检测结果符合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标准)。

9、投标人需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未中标10日内退还,中标者作为质量保证金,直到终止供货时才无息退还。保证金最迟在开标前一日17时转入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账号:156*****200********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转款凭证开标时现场提供审核。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二)中标人因不可抗拒力或者自身原因或者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不能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第二中标候选人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本院在三年之内将拒绝被查实方参与将来的院内分散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同时也可以现场或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质保期两年

投标人应明确承诺:供应商本着诚实可信原则,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正品,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不得提供假冒劣质产品,否则以采购总额10倍赔偿。

(二)售后服务内容

(1)现场响应:接到电话后24小时内响应,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配件。

(2)免费送货上门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验收和付款方式

(一)交货地点:重庆江津区中心医院。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

(三)验收方式:供需双方对商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合格拒收。

(四) 付款:送货完毕后15工作日内支付95%,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无息支付5%余款。

九、咨询电话:

徐老师、石老师 电话:***-********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报价表

分类名称

规格

数量(个)

单价(元)

金额(元)

有害垃圾桶脚踏式(红色)

60升

12

可回收垃圾桶脚踏式(宝蓝色)

60升

45

可回收垃圾桶脚踏式带轮(宝蓝色)

120升

45

其他类脚踏式带轮(灰色)

120升

25

其他类脚踏式带轮(灰色)

240升

120

其他类脚踏式(灰色)

60升

20

易腐垃圾桶脚踏式带轮(绿色)

120升

10

双色分类垃圾桶

40升

120

合计(报价手写无效)

大写

小写

单位公章: 时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的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