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及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及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业务外包比选公告
根据生产需要,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将于近期召开机车配件委外修、业务外包比选会,请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我段联系。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本次比选项目名称为机车配件委外修及业务外包,具体比选项目见附件1。
本次比选项目合作期限为比选中选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比选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者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投递参选资料,过时不候,联系人:郑晓枫,手机:181*****687,固话:***-********,邮箱:********@qq.com。
因项目较多,本次比选可能分批次进行,具体比选时间及其他说明以后续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3.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3.1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17点00分,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请于2019年1月22日17点00分之前将贵公司的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报价单除外)发送至********@qq.com邮箱。
报名表无格式要求,内容为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参与的项目名称。
以收到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视为报名有效,不接受电话报名。
3.2比选会当天必须递交纸质比选资料。比选资料正本二份,副本四份以及.doc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1份(U盘1个存储,单独密封提交)。技术审查资料和报价单必须分开密封。比选资料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企业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比选时间,并加盖公章。如果比选资料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选资料必须胶印成册,不得有替换活页的可能。
3.3投标资料应包含的内容:
3.3.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注明授权期限、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2加盖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3.3.3加盖鲜章的报名参选项目的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3.3.4对比选公告的响应。
4.比选资料的澄清
4.1在比选期间,比选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参选企业对其比选资料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资料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资料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参选企业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澄清文件将作为比选资料内容的一部分。
4.3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参选企业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而被终止参选资格。
5.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参选企业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6.2承修单位所响应项目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或有过往经营业绩证明。
6.3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产品质量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企业禁止投标。
6.4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5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外包为6%)。
6.6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7.修理及验收要求
7.1配件采取整体委外修,段方对检修后的配件进行整体质量验收。
7.2委托修理物若需返厂修,由承修企业负责运输,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修企业承担。承修企业应按照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方式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无损地到达约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到达后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修企业全额承担;合同约定单价为包干价,包括物资本体价格、换新件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配件由承修企业负责送货至段方指定地点。
7.3从配件送修后应不超过40天完成修理并交付到段(以技术要求为准)。
7.4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配件检修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配件送修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检修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配件委外修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5承修企业需随修竣配件提供以下质量证明:
7.5.1属于机车重要件的配件应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的要求,由承修企业所在地相应的监造项目部出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7.5.2中选企业负责提供配件检修记录和检测、试验合格记录,检修记录应满足规程及技术协议要求。
7.5.3发货明细单,经委修单位接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开票依据由承修方留存。
7.6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8.检修技术要求
8.1所有配件的检修技术标准不能低于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检修技术规程中规定的相应配件及修程检修技术要求。
8.2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9.质量保证
具体质量保证要求见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10.售后服务要求
10.1自修竣配件交付装车之日起,中选企业应保证及时安排合格的人员在段方现场对该配件的装配、整机调试、试运行以及运用等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售后服务。
10.2质保期内因中选企业检修的部件发生故障时,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段方通知的地点进行处理,最迟不超过72小时处理完毕相关故障,以保障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的生产进度以及最终客户(机车配属机务段)的机车正常运营。
10.3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1.报价
11.1配件委外修项目报价为包干价,费用组成包括16%增值税、配件检修、必换件、易损易耗件、防锈、防腐、包装及往返运输、质保及售后等相关费用,报价单格式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11.2业务外包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11.3若报价严重偏离检修成本,厂家需要做出澄清并提供价格组成,若不能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的,此次报价视为无效。
12.费用结算
12.1配件修复经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段方将暂扣应付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退还(劳务外包项目除外)。
12.2双方签订合同后,以实际检修台数或按包月及时进行结算。中选企业须及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段方于发票开具日期90天内付款,则收取1.5%现金折扣。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费用结算进行逐条响应。
13.比选流程
13.1邀请参选企业入场,比选委员会确认参与企业对资质审查、比选程序、报价要求等情况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及时说明澄清或中止比选,如无则正式开始比选。其中报名企业数目为2家及以上的项目,进行比选;报名企业数目为1家的项目,进行议标。
13.2由企业代表现场签到,比选委员会成员签到,企业代表递交比选资料,共同确认比选资料的密封状态。
13.3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进行资质审查,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
进行比选的项目,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的的仙姑,该项目进行比选;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仅有一家的项目,该项目改为议标。
进行议标的项目,若企业资质审查不合格,该项目议标中止。
13.4企业代表入场,比选委员会对资质审查结果进行说明,宣布资质审查结果,共同确认报价单密封状态,退回资质审查不合格企业的报价单。
13.5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比选一次报价均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如特殊情况时,由比选委员会商议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次报价。
13.6如各企业报价均高于参考价或出现多个相同报价,比选委员会将要求参与企业二次报价。
13.7各企业二次报价由企业代表现场报价,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13.8企业代表退场,二次报价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二次报价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
13.9如某项目二次报价的最低价依然高于参考价时,由比选委员会邀请参选厂家按照二次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进行价格谈判,愿意降价且低于参考价的最低报价厂家中选,否则该项目流标。
13.10比选委员会确认比选项目中选或流标后,填写比选价格确认表,并签字存档。再邀请该项目参与企业入场,宣布中选情况,及与中选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等相关后续事宜。
14.违约责任及处罚
14.1中选企业物流人员或售后人员在段方工作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当遵守段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选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4.2修竣返段配件入库交验时发现存在漏检漏修或质量缺陷等问题时,经段方质验室、技术科最终裁定后,对中选企业进行每件违约扣款200元,扣款金额根据问题数量累加。该扣款金额直接在该台配件维修费用中直接扣除。
14.3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包括人员短缺、材料短缺、零部件误装或运输损坏等问题)导致配件未能按期限交付,则中选企业应据以下标准向段方支付额定损失额(不足一个工作日按一个工作日计算):每个配件每延迟1日交付,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赔偿金额根据延迟交付天数累加。该赔偿金额直接在该台配件维修费用中直接扣除。
14.4质保期内因中选企业检修的部件发生故障时,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通知的地点进行处理,最迟不超过72小时处理完毕相关故障。每延迟1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500元,扣款金额根据延迟天数累加。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时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段方开具扣款收据。中选企业同时仍须对故障配件免费修复。
14.5质保期内,因修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责任机破的,每件D21事故或G1故障,段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20000元,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时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中选企业同时仍须对故障配件免费修复。
14.6配件交付过程中,凡因质量问题对中选企业进行的扣款,直接从该台配件维修费用中直接扣除,中选企业仅需开具扣款后总金额的发票;凡因售后、质保等问题对中选企业进行的违约扣款,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由中选企业另行补交,段方出具扣款金额收据。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5.合同终止条件
15.1中选企业应当按照段方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工期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如中选企业需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段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段方负责;未经段方同意的,段方有权解除合同。
15.2因中选企业工作瑕疵导致委托修理物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应当无偿进行返修;委托修理物经返修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时,段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
15.3中选企业承修的配件竣工后需通过段方组织的入库复检复验,配件检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累计达到3次时,段方有权终止合同。
15.4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限修竣交货,也无相关情况说明的,累计达到3次以上时,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
15.5中选企业在接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配件检修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配件检修或送修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检修周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处以“禁入”我段配件委外修/委外修市场或经济赔偿,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5.6中选企业对合同约束的相关处罚条款或比选文件已响应的相关处罚条款拒不执行时,段方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处以“禁入”我段配件委外修/委外修市场或经济赔偿,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5.7若参选企业提供的比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质,若已中选则立即终止合同。
15.8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拒不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比选资料响应的相关条款,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6.其它
16.1比选结果要上报成都铁路局进行合同授权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审查无法通过,则本次比选结果作废。
16.2若因路局检修工作安排,段方后续开展相应型号配件的自主修、属地修,则前期中选的相应配件委外修项目终止。
本公告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比选委员会所有。
如对该比选项目或者相关流程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段纪委举报,举报电话:路电061-82105,市电***-********。
附件1:比选项目清单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报价单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019年1月17日
附件1:
比选项目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报价方式 | 备注 | |||
1 | 油压减振器 | DF4D油压减振器 | 根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委外修 | |||
DF4B/5/7油压减振器 | 根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委外修 | |||||
SS油压减振器 | 根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单独报价 | 委外修 | |||||
2 | 卫生间吸污保洁 | 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 | 月 | 11 | 单独报价 | 业务外包(包月) | |||
1.卫生间吸污保洁(客机所)费用=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费用/2.79 2.卫生间吸污保洁(C4、C5)费用=卫生间吸污保洁(成都北整备场)费用/10 | |||||||||
3 | 机车保洁 | 机车外部、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 月 | 11 | 单独报价 | 业务外包(包月) | |||
4 | 机砂分装 | 机砂分装、烤砂 | 月 | 11 | 单独报价 | 业务外包(包月) |
附件2:
技术要求
1.修理单位要求
(1)修理单位必须是具备原铁道部许可的相应型号机车配件(一、二系垂向,二系横向,抗蛇形减振器,下文简称机车配件)修理资质的企业。
(2)修理单位具有承修铁路机车配件修理的能力,招标文件应提供机车配件检修质量保证体系及检修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检修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2.修理基本要求
(1)符合《东风 4D 型内燃机车段修技术规程》(铁运〔1999〕169号)相关配件检修要求。
(2)符合《机车进口油压减振器检修规定》(铁总运〔2016〕24号)的所有要求。
3.修理及验收要求
(1)配件送修后40天内完成修理和交付。
(2)由承修方负责将待修部件运送至送修处所,并将修理好的部件送至委修段指定存放地。
(3)修理单位随修理配件需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①完备的检修记录。
②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的要求,由承修企业所在地相应的监造项目部出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③发货明细单,经委修单位接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开票依据由承修方留存。
(4)在机车配件到达委修单位后,由委修单位组织按照本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4.质量保证
一、二系垂向、二系横向和抗蛇形减振器质量保证期为1年,以装车时间起计。
5.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由承修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
6.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括配件维修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配件由厂家负责运输,并送货至段方指定地点。
油压减振器修理技术要求
(DF4B/5/7/SS3/SS4)
1.修理单位要求
(1)修理单位必须是具备原铁道部许可的相应型号油压减振器修理资质的企业。
(2)修理单位具有承修铁路机车油压减振器修理的能力,招标文件应提供机车油压减振器检修质量保证体系及检修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检修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2.修理基本要求
(1)机车油压减振器修理符合《韶山3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韶山4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铁运[2008]211号),《DF4B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DF5型内燃机车机车大修规程》、《DF8B型内燃机车机车大修规程》(铁运[2008]215号),《DF7C型内燃机车机车大修规程》(铁运[2008]214号)和《DF7G型内燃机车机车大修规程》(铁运[2013]33号)中相关配件检修要求及总公司及铁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
(2)油压减振器减振橡胶件更新。
3.修理及验收要求
(1)配件送修后40天内完成修理和交付。
(2)由承修方负责将待修部件运送至送修处所,并将修理好的部件送至委修段指定存放地。
(3)修理单位随修理配件需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①完备的检修记录。
②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55号)的要求,由承修企业所在地相应的监造项目部出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③发货明细单,经委修单位接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开票依据由承修方留存。
(4)在机车配件到达委修单位后,由委修单位组织按照本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4.质量保证
油压减振器质保期为1年,以装车时间起计。
5.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由承修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
6.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括配件维修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配件由厂家负责运输,并送货至段方指定地点。
吸污要求及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客机所及成都检修车间库区
二、作业范围
1.入成都北整备场的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2.入客机所的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3.线路检查车
4.入和谐检修基地、成都检修车间的C4、C5修机车
5.临时需要作业的外局配属和谐型电力机车
三、作业时间
全天24小时作业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和谐机车卫生间吸污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和谐机车卫生间吸污作业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卫生间保洁作业标准
1.卫生间保洁标准按四级清洁度进行保洁,主要为目视检查卫生间各部位无油垢、污渍、积灰、尘埃。马桶无堵塞和积便或污渍,地板和台面无积水,洗脸盆、洗脸台表面、墙面、镜面、地板表面及各物品表面符合清洁度要求。
2.清洗洗脸台及坐厕不得使用强酸或强碱溶液,仅使用清水或PH值为7-8的清洗液以避免表面腐蚀,不得用坚硬工具擦拭洗脸台及坐厕表面。
3.卫生间物品实行定置管理
肥皂定置放于洗漱台右侧台面上,卫生纸换新(采用双层小卷卫生纸100克左右),卫生纸放置在纸架上,备用卫生纸卷放于坐厕后部平面上,每次出乘不少于2卷。垃圾袋配备不少于2个。对垃圾袋内手纸杂物随袋收集下车,并更换垃圾袋。每次入库时检查添加集便处理剂,集便处理剂不得少于箱体容量的三分之二,肥粪收集器粪便随袋下车处理,并更换收集袋。
保洁公司做好卫生间内易耗物品的及时补充,同时储备适量备品。
干式卫生间粪便收集:取出已使用的粪肥收集袋后对柜内污渍进行处理。装入新的粪肥收集袋,将粪肥收集桶放回收集柜内并关好柜门,最后确认显示面板收集灯熄灭。
六、湿式卫生间吸污标准
1.机车达到吸污周期(上次吸污后间隔时间超过2天)或污物箱报警,必须进行吸污作业。
2.吸污作业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吸污时保证吸力在6公斤以上,直至目视软管内无可见污物,视为吸污完毕。如夜间作业,保洁人员应配备电筒以便确认吸污状态。吸污完毕应先关闭吸污设备,再关闭排污阀拔出排污管快速接头,避免排污管内形成负压,造成排污管变形。同时对排污管接头进行清洁、擦拭,避免污物遗流到线路和整备场。
七、其他要求
1.保洁公司自备吸污车,保证吸污作业能正常进行。
2.保洁和吸污产生的废料或垃圾由保洁公司进行处理,处理流程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3.中选企业按双方约定格式对卫生间吸污、保洁作业进行记录,工序完成后由段方签认。中选企业记录不全或丢失,以段方记录为准。该记录作为开票依据,由中选企业留存。
4.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5.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6.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7.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卫生间吸污、保洁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8.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卫生间吸污、保洁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9.为确保服务的质量标准,中选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对人体及物品无害(不得对油漆及金属有腐蚀性)的环保型清洗剂等或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每季度应向段方书面报告所使用清洗剂和清洗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及使用数量等资料,如使用段方指定清洁剂以外的产品还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需更换清洗剂品牌,应提前5个工作日重新向段方提供相关资料。段方对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如段方发现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与约定的清洗剂不符,中选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段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中选企业考核500-1000元。
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中选企业作业导致段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段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中选企业核收相应的排污费。段方因中选企业的排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0.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八、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吸污、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吸污、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4.如因中选企业原因造成出库机车出现卫生间报警,按500元/台次对中选企业进行考核。
九.售后服务要求
对吸污、保洁不达标的已完成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十、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车外部、司机室及走廊保洁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入成北整备场的配属内、电机车、线路检查车和临时要求的外段机车。
三、作业时间
1.机车外皮保洁:
冬季(11月1日-3月1日):8:00-18:00
夏季(3月2日-10月31日):8:00-20:00
2.机车司机室及走廊保洁:
全天24小时作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机车保洁作业承揽企业应具有保洁或清洁服务经营许可,应能提供机车保洁资质或能力、业绩证明。
3.应有良好信誉,使用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4.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工艺目录、工装设备清单等)。
5.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作业及验收要求
1.机车保洁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
2.单台机车保洁时间:6轴机车20-25分钟,8轴机车25-30分钟;只进行司机室、走廊保洁的机车10-15分钟。
3.承揽厂家保洁作业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4.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在委修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双方签订验收记录方可有效。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7.机车清洗、保洁后的废水、垃圾由中选企业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
8.中选企业应负责配置机车配件清洗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员工工作服、防护用品等物品,并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维护、维修、更换。
9.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0.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1.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12.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保洁作业相关的保洁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洁要求
1.机车外部
①机车前脸外部清洁无污染各前窗玻璃干净明亮,头副灯明亮,车顶斜坡整洁;
②车体侧墙、百叶窗及司机室侧墙清洁明亮;
③机车排障器清洁无油垢、无污垢、无积灰;
④砂箱可见部分、轴箱、拉杆、各圆簧、油压减振器、轮喷、风缸、闸缸及构架上安全设施,制动传动装置清洁无油渍、无灰尘;
⑤各轮对、弛缓线、蓄电池箱、总风缸清洁无油渍、无污物和灰尘;
⑥走行部部件不得直接冲洗。
2.司机室及走廊保洁要求
①操纵台面干净整洁,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②地板、走廊、角落无纸屑、杂物、油污、积水。
③各墙面(除顶部外)无污渍、油污。
④热饭电炉柜、生活电器柜、衣帽柜、空调控制柜、手制动机手轮柜内无纸屑、杂物,清洁无积尘。
⑤空调装置出风口、回风口无纸屑。
⑥司机室内无砂袋、闸瓦、棉丝等随车工具备品,无砖头、石块等杂物。
六、其他要求
1.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4.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机车配件清洗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机车保洁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6.为确保服务的质量标准,中选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对人体及物品无害(不得对油漆及金属有腐蚀性)的环保型清洗剂等或使用段方指定品牌的清洗剂。每季度应向段方书面报告所使用清洗剂和清洗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及使用数量等资料,如使用段方指定清洁剂以外的产品还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需更换清洗剂品牌,应提前5个工作日重新向段方提供相关资料。段方对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如段方发现中选企业使用的清洗剂与约定的清洗剂不符,中选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段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中选企业考核500-1000元。
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中选企业作业导致段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段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中选企业核收相应的排污费。段方因中选企业的排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7.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机车任何部件,否则照价赔偿。
2.中选企业在保洁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清洁剂,以免损坏机车电气线路及部件。机车走行部可使用中性清洁剂。
3.中选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保洁不达标的竣工项目,应及时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机砂分装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北整备场
二、作业范围
1.成都北整备场机砂分装;
2.成都北整备场烤砂;
3.机砂搬运(含整备场机砂回收)。
三、作业时间
8:00-20:00(须保证机车用砂供应)
四、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作业要求
1.中选单位根据段方生产任务情况,按段方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机砂烘干、分装等服务,保证机车用砂供应。若因服务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由中选单位承担相关责任。机砂分装要求:①机砂分装前应筛砂,不应含有可见的泥土、铁屑或有机杂质②将100Kg/袋的袋装或整车散装机砂分装为10Kg/袋,便于段方上砂作业(10Kg砂袋由段方提供);烤砂要求:烤砂后机砂含水量应小于0.5%,灼烧损失小于0.2%。
2.中选单位负责将机砂烘干、分装,负责将分装后的机砂运送至段方指定地点(成都北整备场内),整个烘干、分装、装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机砂质量、由中选单位负责。
3.中选单位负责段方成都北整备库内遗留机砂的回收工作。
4.中选单位负责机砂烘干、装包设备的日常保养。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6.机砂分装后的垃圾由中选企业负责处置,不得随地乱倒。
7.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8.机砂分装、烤砂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六、其他要求
1.中选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中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交段方备案。按相关规定缴纳机车保洁人员的工资性报酬、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将每人缴费凭证交由段方备案,各类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及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企业负责,段方不承担责任。
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员工名单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函件形式交段方备案,人员变更须及时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段方报备,人员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3.中选企业在段方场所进行作业需办理设备操作证等证件时,应向段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名单及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段方同意办理的,应在证件上标明该作业人员为中选企业员工。
4.中选企业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量,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机车机砂分装工作。中选企业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作业人员应有健康体检报告及健康证,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高血压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无犯罪记录要求。中选企业向段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健康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
5.中选企业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已知悉段方相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作业人员遵守段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机砂分装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中选企业员工应自觉接受段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段方要求或违反段方及有关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段方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更换。
6.中选企业在段方工作期间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中选企业入段方工作的人员发生安全及其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段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
1.中选企业机砂分装作业时严格按照委托方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损坏任何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八.售后服务要求
对因中选企业原因造成段方机车机砂供应不足,应立即安排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九、其它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附件3:
报价单
单位名称:单位代表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单位 | 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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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数不够请在后面依次添加,如换页需要在新一页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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