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泖港镇生态公益林保育型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泖港镇生态公益林保育型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297) 3、预算编号:15-18-5567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农业服务中心的2018年泖港镇生态公益林保育型养护项目,对全镇4463.4亩生态公益林开展保育型养护,重点对生长密度过高,“开天窗”、病虫危害严重、沟渠体系严重淤塞、林相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较为严重的840.9亩林开展林地抚育。主要抚育内容包括补植林木202亩,补植林木15000株;开挖及清理沟系10000米;林木修枝150亩;林火阻隔体系建设3250米,其中阻隔带2500米、阻隔网750米;竖立告示牌15块;对抚育间伐及修枝作业剩余物进行清理等。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总周期为90日历天,养护期限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18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5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5、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9-1-18 下午15: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5下午15:30 (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8 15:30:00至2019-01-25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复印件(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2018年10月、11月、1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含机械设备设施、人员证书) 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9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29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松江区泖港镇农业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泖港镇腰泾公路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邮编: | 201607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钱钢 | 联系人: | 代理机构业务员 | 电话: | 132*****192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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