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一事一议办[2018]1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

规 模:建筑层数为2层。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市政、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

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审计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0(备注009001)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

6.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有效银行进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原件,并将该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标书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村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东新天地商务楼11幢15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4*****8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中心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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