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19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崇阳县2019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崇阳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崇阳县2019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采购项目)

依据崇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崇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崇阳县2019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CYCG-2019-ZB005

二、项目名称:崇阳县2019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崇阳县直机关各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协议定点供应商2家。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协议执行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一周年)。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并在崇阳设立了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不参加投标;(凡是政府采购协议保险公司的规定业务,保险经纪公司均可按规定代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一起发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请于 2019 年 1月19日8时30分开始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谈判文件。

七、谈判信息

(一)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9点00分;

(二)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号厅(发展大厦四楼)。谈判当日8:30时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逾时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时出席谈判仪式。

八、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谈判有效期: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十、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的受理

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cyzyq400@163.com********8@QQ.com">********8@QQ.com(采购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汪主任 黄主任

电话:139*****408/139*****075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18号(县政府一楼)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石主任 张主任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 (发展大厦四楼)

邮 编:437500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服务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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