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玉树州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树州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一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囊谦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囊政【2018】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树州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玉树州
(2)招标内容:35辆四轮自卸垃圾车(其中:玉树市12辆、称多县14辆、囊谦县7辆、曲麻莱县2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玉树州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一二次
发包内容:35辆四轮自卸垃圾车(其中:玉树市12辆、称多县14辆、囊谦县7辆、曲麻莱县2辆)
计划工期:30天(交货期:30个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三证合一);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是生产商,须具备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生产企业及车辆产品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车辆设备尾气排放达到国V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1月21日09:00时至2019年01月25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2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2日10:00,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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