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三溪乡石邮傩文化古村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南丰县三溪乡石邮傩文化古村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南丰县三溪乡石邮傩文化古村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丰招字[2019]第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三溪乡石邮傩文化古村落建设EPC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发改发【2018】100号、南丰县人民政府丰府办抄字【2018】4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财政资金、融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丰县三溪乡石邮村石邮傩文化古村落有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全省开展秀美乡村建设的背景下,突出石邮村庄自身的特色,重视历史文件传承与发展,重视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掘利用和有机组织自然、人工要素,塑造一个具有鲜明文化内涵和独特个性的村落。规划整合现状村落,围绕石邮傩舞之乡的核心,打造集于山水休闲、文化体验、文创产业、生态宜居于一体的艺术文化古村落。主要规划范围为南丰县三溪乡石邮村,下设5个村民小组。全村总面积为11.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入口景观、游客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祈福广场、村内/七星塘/牌坊、傩园(村内小游园)、古街改造、长寿园(白果树广场)、古建维修、滨河景观及消防、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额为 2135.0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安费) 1727.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49.59 万元,预备费 158.15 万元。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计划工期:365天(含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发布招标公告前6 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发布招标公告前 6 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发布招标公告前 6 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近三年(即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公章)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需押证上岗)。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 个月(指发布招标公告前 6 个月,不含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②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外省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去办理进赣备案手续,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外省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企业入赣的截图;提供针对该工程单项备案成功的带条形码及二维码的复印件,并显示入赣的注册建造师及八大员与现场提供的人员一致,且均需加盖公章。
2)外省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企业入赣成功的截图,且设计负责人入赣成功的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③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注册建造师担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且应分工明确。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提供,一次性提供,不可补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因系统原因,本项目采用开标现场报名,纸质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19年01月18日 至2019年02月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及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网(http://nfztb.jxnf.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9年01月18日至2019年0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12:00,下午 14:30-16:3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携带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设计、施工)、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施工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进赣手续(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县桔都大道287号)领取技术资料。
4.3 工程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02月12日下午15时00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网、新法制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位章)
联系 人:谢金瓯
电 话:139*****699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7*****754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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