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呼和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0日16:10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04日1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呼和浩特市区及所属旗县有营运网点),经银保监会批准经营健康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且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资质,且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中符合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报名方式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huhhot.gov.cn/hsweb)相应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报名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内登记的基本账户中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缴纳(不接受年金缴纳)本项目各包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本所投各包专用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中任意一个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第1包 保证金金额详见缴纳单 (保证金退款相关事宜请咨询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财务窗口,联系电话:****-*******)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方式等,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huhhot.gov.cn/hsweb)相应公告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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