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耐火杂料(废耐材)招标公告
废耐火杂料(废耐材)招标公告
马钢拟开展资源分公司废耐火杂料(废耐材)销售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X-****-********
2、项目名称:资源分公司废耐火杂料(废耐材)销售招标
3、销售单位:马钢冶金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分公司
4、招标销售货物的基本情况:
标段 | 名称/描述 | 招标数量 (约,吨)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废耐火杂料(废耐材) | 500 | 2019-01-22 至 2019-01-31 | 无 |
注:
1、合同描述:单月合同(现货),合同数量约500吨。 2、物料描述:该物料包括马钢各厂矿产出的废耐火杂料,含部分废旧耐材、杂物、杂物等。以现场实物为准,出卖人对物料质量不做保证。 3、提货要求:买受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现场标的物料全部提完,清空场地。物料数量以实际吨位结算。如物料量不足,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如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现场生产受阻或影响保产,出卖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买受人按违约处理。 4、提货地点:马钢资源分公司回收一分厂北区(干渣基地)。 5、违约责任:非出卖人原因,如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清空现场标的物,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总货款的10% 7、重要提示:由于现场堆存大量相似物料,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同时向指定踏勘联系人详细了解该物料发货频次、发货细节等等综合信息,同时一并了解《资源分公司客户现场提货承诺确认书》的具体内容。本提示解释权属资源分公司。买受人提货车辆须办理马钢外协单位车辆通行证。 8、环保要求: (1)因环保需要,出卖人在发货时将对该物料进行洒水降尘,买受人不得以该理由延迟提货或终止合同。买受人在运输、堆存、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如未能达到要求,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且出卖人因此而受到的处罚及经济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发货时现场扬尘过大,出卖人将进行洒水降尘处理,买受人不得以此延迟提货或终止合同。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出卖人)对受委托者(买受人)有跟踪检查的要求。根据该要求,出卖人有权对买受人购买的标的物去向及合法利用方式进行跟踪检查。 (3)出卖人将对买受人购买标的物的去向进行巡查,巡查范围包括是否运至其提供的合法加工或堆存场地,是否建立物料外销台账,是否存在违规转售、转移加工地点等行为。如发现有不合规行为或拒绝配合巡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出卖人有权终止合同,对标的物另行处理,并对买受人按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买受人在运输、堆存、生产过程中及尾料、废水等处理中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如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且出卖人因此而受到的处罚及经济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如买受人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出卖方有权取消买受方投标、缔约的资质,出卖方有权就买受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向买受方追偿。 |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能力。
5.4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还需具备以下资质:
生产加工类:
(1)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冶炼渣(含杂类)加工利用生产线场地;
(2)提供与生产线相对应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登记表)》、区(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或政府网站公示材料;
(3)需要暂存的,提供在本市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暂存场地。
贸易类客户:
(1)提供经营范围包含有冶炼渣(含杂类)项目的营业执照;
(2)提供在本市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贮存场地;
(3)按照资源分公司相关要求缴纳环保风险保证金;
(4)提供购买后不会转售给无冶炼渣加工、利用合法资质企业的承诺;
注:上述要求须提前报马钢资源分公司备案、审核。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6.1获取时间:2019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22日11:00。
6.2获取要求:
6.2.1资质审查合格的,且已在资源分公司合格名单上的客户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2.2未进行资质审查的,或未通过资质审查的客户参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如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3获取方式:登录马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经马钢招标公司确认后,方可从马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工本费50元/套,售后不退。缴纳方式:1)在马钢招标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公司办公楼辅楼0431)缴纳现金;2)汇款至下方工本费账户:
工本费账户 | |
收款单位 | 马钢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
银行帐号 | |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工本费”字样及招标编号 |
7、现场踏勘:
7.1踏勘时间:2019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22日11:00,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除外)。
7.2踏勘联系人:资源分公司 袁先生159*****866
7.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与踏勘联系人联系,务必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并详细向踏勘联系人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和综合信息,并了解《资源分公司客户现场提货承诺确认书》详细内容。
8、投标:
8.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2000 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下方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 | |
收款单位 | 马钢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
银行帐号 | |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及招标编号 |
8.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1:00。
8.3投标联系:朱先生 ****-******* 137*****058
马钢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0日
标签: 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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