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环境监测站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兴安盟环境监测站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兴安盟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0日16: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28日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环境监测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开标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开标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开标前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75000元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09点。10、投标人应登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真检查企业信息库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中心将不再开具收取保证金收款票据,以各投标单位转帐或网银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缴款单为退还依据,故需企业将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12,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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