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招标公告
苗木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退耕还林--苗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巴楚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0日 12:31 |
报名时间 | 2019年01月20日 12:30至2019年01月26日 18:00 | ||
报名地点 | 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7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57.742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川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88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川 137*****6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娟 ****-******* | ||
附件: | |||
附件1 | 13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退耕还林-苗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KSBCX(XJ)2019-013号.doc | ||
附件2 | 13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退耕还林--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单013.xls |
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退耕还林--苗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退耕还林--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SBCX(XJ)2019-0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川
项目联系电话:137*****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川 137*****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娟 ****-*******
代理机构地址: 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及要求 |
1 | 核桃 | 49986 | 株 | 嫁接苗,2年以上,地径大于1.4cm,高度大于70cm |
2 | 吊干杏 | 25362 | 株 | 嫁接苗,2年以上,地径大于1.2cm,高度大于120cm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4、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县级及以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分包;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7422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2:30至2019年01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2: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四、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7日 10: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2:30至2019年01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2:30至2019年01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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