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 招标公告
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中国·四川·成都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编 制
二○一九年一月
目 录
********9">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0">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7">第三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 22
********8">第四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证明材料 24
********9">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3">第六章 项目实质性要求 29
********4">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0
********5">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0">第九章 评审方法 56
********2">第十章 建设运营协议(草案) 66
第1章 磋商邀请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资交易中心”)拟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产生建设运营主体,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三)资金来源:本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由第三方主体自筹。
(四)建设运营:由经磋商产生的建设运营主体独立建设,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市场化原则,合法依规运营。
(五)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服务期限:建设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服务期限届满6个月前,将再次组织新一轮磋商,重新确定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在服务期内提供了符合《建设运营协议》约定,符合行业标准规范的产品和服务的,在新一轮磋商得分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若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不是原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必须无条件配合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完成相关交接事宜,否则承担《建设运营协议》当中的违约责任。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
2013来以来,大邑县为规范基层资源配置行为,激发市场参与活力和深化基层治理积极探索。2014年在全县设立20个乡镇资源交易服务所,将由乡镇实施的未达政府性投资立项批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及乡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集体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等乡镇资源配置项目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规范、应进必进、统一交易、统一监管”原则纳入乡镇资源交易服务所实行集中交易,并依托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项目信息和提供标书下载服务。自实行乡镇资源集中交易以来,已累计完成乡镇资源配置项目1245宗,交易金额3.35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项目612宗,交易金额1.42亿元。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为全面提升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的信息化、电子化和智能智慧水平,更好服务市场、服务社区发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述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用场景项目是以“云”或自建服务器为承载,以信息网络和应用软件为支撑,以门户网站为基座,专门服务于基层资源配置,专业为乡镇实施未达政府性投资立项批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实施集体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及乡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集体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等乡镇资源配置项目,提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的电子化平台。该平台旨在以电子化应用为支撑,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处置等资源配置项目标书编制、信息发布、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竞标文件下载、电子化开评标(网上竞价)等各交易流程环节的电子化、智能化、简便化;旨在对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大邑分公司,对接“雪亮工程”“网络理政”等社治服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开评标信息等各类信息共享的自动化、系统化,深层融入社区发展治理“大数据”链;旨在增强乡镇资源配置数据分析处理、建模能力和拓宽数据挖掘深度广度,实现数据分析的集成化、智慧化,全面增强服务社区发展治理现代化的能力。
本项目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等文件为遵循,顺应招标投标行业发展趋势,业务流程标准参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技术标准执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0)等法律法规和国标行标。
三、磋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参与磋商。
四、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查询磋商参与人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本项目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拒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在评审期间对磋商参与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公告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9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25日,在上免费下载。第三方主体下载磋商文件后,如要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应向磋商组织机构发送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报名确认函(加盖第三方主体鲜章),确认函应注明第三方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号。该确认函可以发扫描件至磋商组织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电话号码:028- ********(受理服务窗口)邮箱号:********@qq.com%5D%EF%BC%8C%E7%A1%AE%E8%AE%A4%E5%87%BD%E5%8E%9F%E4%BB%B6%E5%9C%A8%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97%B6%E4%B8%80%E5%B9%B6%E9%80%92%E4%BA%A4%E3%80%82">********@qq.com],确认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回执停止接收时间):2019年 1 月 25 日17:00时。
磋商文件公告时间:2019年 1月 19 日至2019年 1 月 25 日。
七、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等详见本磋商文件 第2章 第一条“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 “磋商保证金”。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第三方主体未进行磋商报名而直接递交的响应文件,县公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5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磋商组织机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
联系人: 米老师
联系电话: ***-********
第2章 磋商须知
2.1 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第三方主体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采用在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形式邀请第三方主体。由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后,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及数量。 |
2 | 联合体 | 本次磋商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
3 | 失信行为扣分 |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有过失信行为的第三方主体,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次。第三方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到总分100分扣完为止。 (2)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4 | 磋商情况公告 | 第三方主体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5 | 磋商保证金 | 1.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50000 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等任何非现金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注:从账户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用途)。 收款单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成都大邑支行营业室 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即:2019年1月28日 16 时 00 分前到达磋商组织机构账上(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重要提示: (1)磋商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 (2)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户名须与第三方主体名称一致。 3.因保证金转入未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用途等原因的,可能导致的退还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情况,磋商组织机构不承担未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6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028-******** |
7 | 第三方主体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时间 | 第三方主体认为磋商组织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申请,由磋商组织机构决定是否采纳第三方主体的申请事项。 |
8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028-********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磋商结果公告在上发布后,请排名第1的磋商参与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县公资交易中心受理服务窗口(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 |
10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50000元,由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入,不需要重新交纳。 |
11 | 询问 | 第三方主体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结果的询问,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 联系地点:受理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28-********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邮编:611330 说明:第三方主体如为邮寄的询问,应按以上联系方式递交并在邮件封面注明“XX项目询问”,收件人不能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否则将视为无效送达。 |
12 | 有效期 | 磋商后120天,从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 |
13 | 第三方主体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县纪委派驻县公资中心纪检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行政中心4楼 邮编:611330 |
14 | 备选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提供的备选方案。 |
15 | 磋商组织机构可以要求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案例情况,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对第三方主体参与资格条件和本项目特点对第三方主体的参与资格进行审查。 | |
16 | 退出机制:如因建设运营主体出现泄密、篡改等情况,影响乡镇资源配置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将终止协议并强制退出。 |
2.2 总 则
2.2.1 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项目的磋商。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享有。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由县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2.2 相关定义
一、“磋商组织机构”、“甲方”系指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组织方。
二、“磋商参与人”系指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第三方主体,“乙方”系指经磋商产生的建设运营主体。
三、“建设运营”系指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功能应用和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并提供运营服务技术支持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四、“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第三方主体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第三方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条《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 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五、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六、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2.3 符合磋商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实质性要求)
一、符合本竞争性磋商“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第六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并进行报名。
2.2.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参与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2.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利害关系第三方主体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第三方主体不得同时参与本磋商活动,只能由第三方主体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否则,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前期参与第三方主体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第三方主体为磋商组织机构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第三方主体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在确定磋商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无第三方主体提供前期服务)。
四、磋商参与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磋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五、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磋商参与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六、磋商参与人与磋商组织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七、本磋商活动中,磋商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与磋商参与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与磋商参与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担任磋商参与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是磋商参与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磋商参与人有其他可能影响磋商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磋商活动中需要回避的磋商人员是指磋商组织机构内部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本项目的负责人,以及磋商组织机构负责磋商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磋商活动的负责人。本磋商活动中需要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磋商参与人认为磋商组织机构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第三方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磋商组织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磋商组织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2.6 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磋商参与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活动。
2.2.7 磋商保证金
一、第三方主体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第三方主体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未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后(注:①因第三方主体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磋商组织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第三方主体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五、在本磋商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会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诚信处罚: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磋商组织机构确定成为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后放弃候选资格的;
(三)被确定为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
(五)磋商参与人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磋商有效期内,磋商参与人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2.2.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2.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技术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磋商参与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均由建设运营主体享有。
三、磋商参与人将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需承诺向磋商组织机构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磋商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含磋商组织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或接入的使用权)。
2.3 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文件是磋商参与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建设运营协议主要条款等。
二、磋商参与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建设运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组织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磋商组织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同时在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潜在磋商参与人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潜在磋商参与人认为磋商组织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申请,由磋商组织机构决定是否采纳其申请事项。
2.3.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磋商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二、磋商组织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潜在磋商参与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磋商组织机构不再对该潜在磋商参与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潜在磋商参与人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潜在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三、潜在磋商参与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潜在磋商参与人自行承担。
2.4 响应文件
2.4.1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参与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磋商参与人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在磋商过程中澄清。磋商参与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2.4.2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参与人与磋商组织机构就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参与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4.3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项目中使用到的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4 响应文件格式
一、除确有需要外,磋商参与人均应执行磋商文件第8章的规定要求。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磋商参与人自行编写。
2.4.5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磋商参与人公章。
五、(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七、(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八、(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九、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不能用A4幅面纸印制的图、表、证等除外。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磋商组织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一)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二)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
(三)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四)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4.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磋商组织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均通过审查的第三方主体被确定为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磋商组织机构将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未通过的原因。
三、本次磋商不接收以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2.4.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4.5第十条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一、磋商参与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组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磋商参与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磋商参与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三、磋商参与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按“本章2.2.7 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处理。
2.4.8 响应文件中有关数据表述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修正后的数据经磋商参与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参与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参与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磋商参与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4.9 磋商参与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5 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2.6 成交事项
2.6.1 确定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主体
一、磋商组织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排序并列的,由磋商组织机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建设运营主体。磋商组织机构逾期未确定建设运营主体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候选人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
二、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建设运营主体过程中,发现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本磋商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发现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二)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后续活动的;
(三)候选人虚报建设运营要素构成及其功能应用的;
(四)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候选人恶意串通的。
候选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可以确定后一位候选人为建设运营主体,依次类推。无法确定候选人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2.6.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建设运营主体期间,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应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提供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的资料。
三、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磋商组织机构在确定其候选人资格但尚未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其候选资格无效;确定了候选人资格并签订了建设运营协议但尚未履行的,将认定候选资格无效,同时撤销建设运营协议;已签订了建设运营协议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磋商无效,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6.3 成交结果
一、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后,将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磋商组织机构将以邮寄、快递等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建设运营主体。
2.6.4成交通知书
一、《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依据之一,是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成交通知书》对磋商组织机构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磋商组织机构无正当理由改变结果,或者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的,经磋商组织机构共同认定确认,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和按程序重新确定建设运营主体或者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2.7 协议事项
2.7.1 签订协议
一、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视为放弃建设运营资格,磋商组织机构将取消其建设运营资格并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二、磋商文件、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建设运营协议的组成内容。
三、磋商组织机构不得向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建议运营协议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私下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四、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建设运营协议或放弃建设运营资格的,磋商组织机构可以与排在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建设运营协议,以此类推。
五、本磋商文件、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提交的响应文件、项目开发应用功能和运维组成、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承诺函、《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组成内容。
2.7.2协议分包(实质性要求)
一、经磋商组织机构同意,建设运营主体可以将本项目的除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等的非核心关键环节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协议,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协议签订之前征得磋商组织机构同意,并且分包第三方主体履行的分包项目技术要求等必须与协议一致。
分包履行协议的部分应当为磋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建设运营主体的主要协议义务。
二、建设运营协议实行分包履行的,建设运营主体就磋商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磋商组织机构负责,分包第三方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协议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项目严禁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将任何建设运营协议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将建设运营协议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建设运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建设运营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建设运营协议义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7.4 补充协议
建设运营协议履行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磋商组织机构可以与建设运营主体就有关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7.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额:50000元,由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入,不需要重新交纳。
2.7.6履行协议
一、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完成。
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协议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7 运行评价
建设运营主体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磋商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对项目功能应用、安全保障和运维支持等方面的要求,组织服务对象及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运行评价,就不合理或未达到要求的方面有权要求建设运营主体调整完善,达到既定功能需求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正式上线运营。
2.8磋商纪律要求
2.8.1 磋商参与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参与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候选资格;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参与人;
三、与磋商组织机构或其他磋商参与人恶意串通;
四、向磋商组织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磋商过程中与磋商组织机构进行协商;
六、成为建设运营成交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
七、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建设运营协议;
八、将建设运营内容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建设运营协议;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磋商参与人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参与人资格,并实施诚信处罚。被确认为建设运营主体,具备第一至第十条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认定成交无效,并实施诚信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9 询 问
第三方主体就本项目询问的接收和处理按照按本磋商文件本章“2.1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2.10 其 他
一、本磋商文件中所引或参照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有变化的,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磋商参与人或磋商项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明确,均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3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二、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查询磋商参与人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本项目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拒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在评审期间对磋商参与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注:1.本项目确定磋商参与人 “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磋商参与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磋商参与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4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证明材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参与人参与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在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磋商参与人磋商参与资格审查的标准:
资格性审查项 | 合格条件 | 结论 | |||
(一)一般资格要求 | 1.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 |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磋商参与人合法成立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注:相关证照如有载明有效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 |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说明: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 | 磋商组织机构对磋商参与人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6.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磋商参与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8.联合体 | 不接受磋商参与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 ||||
9.磋商保证金 | 磋商组织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情况表》,磋商参与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10.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 (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3)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1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磋商参与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3)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4)如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 | ||||
12.磋商参与人资格性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二)特定资格要求 | 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其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三)其他要求 |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 | (1)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的承诺函; (2)磋商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磋商参与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情形。 | |||
2.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1)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渠道查询磋商参与人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发布本磋商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记录。 (说明:此项由磋商组织机构在资格审查期间查询后向磋商小组提供查询结果,磋商参与人可不提供任何资料)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1、磋商时由磋商组织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磋商参与人经营情况,查询时点为本项目在发布本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查询结果记录经负责查询的相关人员签字后以纸质形式存档;2、磋商参与人承诺函(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说明:结论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均为“√(合格)”才能允许参加磋商,如结论中有一项为“×(不合格)”,则淘汰该磋商参与人并不允许其参加后续磋商活动。 |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第三方主体,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 |||||||||
资格审查依据 | 磋商文件 第4章磋商参与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 ||||||||
磋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否 | |||||||
报名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未通过原因: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未通过原因: …… | |||||||||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否 | |||||||
本次磋商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 |||||||||
现场监督(签字): | |||||||||
日期: |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当场宣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第5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5.1 项目建设及其应用要求
5.1.1 建设执行标准“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遵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业务流程标准参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技术标准执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0)等国标行标,以市场运作、互连互通、共建共享为原则开发建设。
5.1.2 建设达成目标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以门户网站为基座,以信息服务、业务处理、意见交流、子站管理和网站管理等应用和接口为支撑,以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综合资源和农村产权等基层资源项目的交易登记、标书编制、信息发布、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在线答疑、在线咨询、投标文件编制和电子化开评标及其各交易流程环节的电子化、智能化和智慧化和;以实现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农交所大邑分公司以及各类“网络理政”等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的公开化、共享化和数据应用的系统化挖掘,强化其社治服务功能;以满足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资源配置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跟踪管理,全面提高项目实施的内控管理精细化程度,更好服务社区发展治理功能需求。
5.1.3 项目服务对象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资源配置交易服务所、所有村(社区)以及参与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和农村产权项目竞标竞拍的市场主体及其项目评审小组成员,村(社区)群众,乡镇纪委监委等。通过平台提供的身份权限管理入口,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及其职责和业务范围进入适用的功能模块。
项目业主——项目申报及信息录入:录入项目议决信息、项目(标的)信息和条件信息,并上传上述及其有关资料文件;按业务流程对公告信息、招标(采购、出让)文件、质疑质询回复等的有关信息进行确认等。
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所工作人员——交易受理组织:按流程受理项目和安排进场;通过接口登录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制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拟制和发布公告信息、质疑质询回复信息、结果公告信息以及发起保证金退还业务等;核验交易数据等;组织电子化开标(电子化开标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并将开标结果等数据信息和竞标人现场解密的投标文件推送至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所负责人——业务审查:审查招标(采购、出让)文件、招标(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审查质疑质询回复信息,审查保证金退转业务,审查交易统计数据等。
乡镇分管资源配置交易工作的领导——业务审核;审核招标(采购、出让)文件、招标(采购、出让)公告、结果公告等,审核质疑质询回复信息,审核保证金退转业务,审核交易数据等。
市场主体——项目参与:获取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交易信息,可一目了然知悉项目当前状态,如“正在报名”“报名结束”“项目完成”等,可通过正在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并提示报名成功与否;可在线提出质疑质询,并获取质疑质询信息;通过弹出的链接对话框登录竞标文件编制软件获取页面,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按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等操作;上传编制完成并加密的投标文件至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或在线解密;进行资产资源网上竞价等。
评审小组成员——项目定标:通过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定标结果自动上传系统,实时推送至交易受理组织岗。
村(社区)群众——项目监督。在平台对应版块便捷获取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交易信息,一目了然知悉项目当前状态,如“正在报名”“报名结束”、项目完成等,通过点击状态信息可直达项目信息、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签约履行等页面,获取有关信息;依托平台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等的数据对接功能,通过手机、电视等终端获取项目信息和开评标信息或是有关视频信息。
乡镇纪委监委——项目监察。可查询项目各阶段流程时限、公示期限、查看质询质疑及其答复内容以及调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等信息。
5.2 项目技术功能参数要求
5.2.1 承载方式
本项目不对系统以“云”或自建服务器等部署方式作要求,具体以何种方式由磋商参与人自主选择,但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功能应用需求和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顺畅和高效运行。且不管以哪种方式,“云”或自建服务器均不得部署在我国境外,只能部署在国内。
5.2.2 系统集成
本项目的整体基础架构应基于架构共享、资源共享、集中化管理的系统构建思路进行搭建,确保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平台具有高安全、高可靠、易扩展、易维护特性。同时,在本项目的开发设计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后续业务功能拓展、集成范围扩展、数据采集分析建模深化等的扩展需求,应预留开发相关的外部扩展接口,保障本项目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以适应不同应用差异和应用环境,满足今后的功能拓宽需求。
5.2.3 架构要求
5.2.3.1“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安全性。本项目应以安全为首要,应从物理到网络、传输、应用等各个环节采用多层次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具有完善、周密的安全检测、处理和管理保障体系,并与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步实施,在确保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达到应有保护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具有更为健全强效的应用系统及其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保障系统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先进性。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以可靠为前提,在此基础之上在设计理念、技术规范、技术水平、数据库产品选择、设计方法、开发工具、软硬件设备、网络结构方面尽可能选择先进的技术或产品,使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技术发展变化,确保系统的先进性,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拓展性和较长的生命力。
三、可靠性。必须将可靠性放在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的第一位,在设计中充分考虑确保系统可靠运行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系统具备避免网络和系统出现单点故障的能力,确保具有灾难恢复能力,确保平均年故障次数≤3次,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 分钟。
四、完备性。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保证系统功能、资源配置业务流程和业务涉及数据的齐全、完备,并不可遗漏。
五、标准化。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软件开发规范》等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行业规范和协议,确保平台符合现行规范协议标准要求。
六、兼容实用。以成熟先进、持续稳定为要求,科学确定系统建设规模和软硬件档次,确保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顺应未来发展趋势,满足业务需求和能够全面支持IE系列(IE8—IE11等)、火狐、chrome、搜狗、360、qq等多种浏览器;支持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等操作系统;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登录使用。
七、可扩展。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采用模块化、组件化和可扩展设计,使系统具备能够在规模和性能两个方向上进行改进扩展,但又无需改变系统结构的扩充能力。
5.2.3.2 技术要求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基于J2EE多层架构、SOA 架构设计,使用MVC模式进行开发,采用NET、XML等技术、以及组件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层 B/S 应用结构体系等,确保整个应用系统建立在统一的平台上,并全面支持WEB服务标准,SM2加密算法,保障系统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5.2.4 数据传输与共享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与“雪亮工程”“广电社区发展治理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保证金代收银行等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和共享,以确保与各个不同系统间的顺畅对接和数据的高效传递共享
5.2.5 系统性能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所需要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及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存储、机房环境以及平台应用软件系统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用系统应能够保证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二、应支持 4T 以上的数据量的存储和管理,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和管理能力。
三、应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整体响应性能在 5s 以内,正常情况下并发访问量应不小于500。
四、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当2000 个用户同时在线时,系统仍能稳定运行。
5.2.6 具体功能要求
5.2.6.1 资源配置服务门户。乡镇资源配置服务门户是“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基座,其设计应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统筹考虑整体信息框架、业务处理交互和界面视觉三个方面,确保功能应用完备合理、流程符合行业规范、业务对接衔接顺畅、操作使用清晰直观。其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一、乡镇资源配置服务网。服务网主页以大邑西岭雪山为背景,主要由信息服务、业务处理、意见交流、子站管理、网站管理5 大版板以及项目信息、办事指南、业务办理、互动交流、资源下载、乡镇入口、交易入口、网站链接、调查征集、注册/登录、统计分析、诚信信息等栏目组成,充分兼顾资源配置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二、统一注册登录和报名系统。支持用户以“用户名+密码”和多种CA证书任一方式进行平台注册和登录。各类用户在“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上一次注册,信息全县互认共享。乡镇工作人员、项目业主进行注册,将生成对应其所在乡镇的“身份认证”,此“身份认证”仅能执行本乡镇和本村社对应的权限。市场主体进行注册,将生成“全县统一身份认证”,凭此身份认证登录“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选择所需参与的项目类别(如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即可按照统一规则、流程和操作界面,参与全县所有乡镇交易项目的报名工作。注册功能应包括:基本信息填报、上传注册要件、身份核验、绑定 CA 数字证书(若有)、密码找回和用户信息共享。CA证书登录应支持电子签单功能。
三、资源配置业务办公系统。资源配置业务办公系统是各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服务所对内的业务办公集成门户,用于集成各乡镇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和待办事宜提醒、业务接入、数据传输等功能。
四、基础数据管理组件。基础数据管理组件主要包括对各类注册用户进行身份核实,对其 CA 证书进行授权的业务系统;对综合采购入库供应商、资产资源竞买人等自然人进行注册业务的身份核实和备案系统以及入围供应商管理系统等。
5.2.6.2 交易平台功能要求
一、工程建设电子化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主要由业务子系统,竞标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三个部分组成。
(一)业务子系统:
1. 项目登记。支持在线编辑、录入拟实施的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资金规模、竞标方式、竞标类别等信息,支持上传图片、PDF、WORD文档等格式的附件;具备上传结束后,自动弹出上传成功对话框或上传失败提示功能;
2. 业务受理。具备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后的待办事项提醒功能;具备项目受理、审核等操作界面,能够进行项目登记核验、业务审核、审核反馈等的操作。
3. 编制招标(比选)公告及文件
编制招标(比选)文件:系统提供独立的招标(比选)文件编制工具,交易所工作人员使用招标(比选)文件编制工具即可编制生成招标(比选)文件,并上传到系统。
编制招标(比选)信息公告:支持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网上录入生成招标(比选)信息公告(含招标(比选)公告、澄清更正公告等)。录入信息公告时,系统能自动对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提醒,如提醒公告时间不足、提醒法定节假日、提醒该时段已有其它项目等。
4. 场地信息。支持在线编辑开标地点详细信息,能自动提示当天该房间有无其它项目,经审核后发布。
5. 工程量清单。支持独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具,并具备上传工程量清单入口。
6. 更正公告。支持选择正在发布的项目,对该项目进行更正说明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
7. 终止、暂停公告。支持选择正在发布的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终止或者暂停,能自动将说明推送至交易门户。
8. 提问回复。支持竞标人在线对竞标公告和竞标文件提问,支持在线回复。
9. 发布竞标补遗公告。支持竞标公告发布后和开标前,乡镇交易所、项目业主发布补遗公告及补遗文件,按审核流程确认后,自动推送至门户发布。
10. 踏勘通知。支持在线发布踏勘现场通知公告。
11. 信用信息查询。提供竞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入口。
12. 定标结果发布。提供竞标情况汇总报告录入入口,支持将项目评审定标表决会结果回传至交易系统(系统提供上传评审定标表决资料入口),交易所工作人员依据表决结果在线编辑结果公示,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
13. 中标结果公示。支持评标结果在公示期后无质疑的情况下,自动从评标结果公示中抓取信息,自动生成中标结果公示和可在线编辑,并自动提交公示。
14. 项目跟踪。支持对项目的竞标全过程关键节点进行跟踪,并用颜色进行标识,全面呈现项目重要节点进展状态。
15.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支持在线发布中标通知书,并支持附件资料上传入口。
16. 投标保证金退还。支持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在线退还发起。
17. 合同录入。提供合同录入入口。
18. 合同履行。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录入和资料上传入口。
19. 企业信息录入。提供企业信息录入入口和奖惩信息录入入口,具备系统自动存档功能。
(二)投标子系统:
1. 网上报名。潜在竞标人查看项目招标(比选)公告信息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均不能查看报名家数、企业名称等报名信息,只能查看是否满足开标条件。递交竞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查阅到具体报名信息。
2. 下载招标(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报名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比选)文件。
3. 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支付和跨行转账的方式,可根据合作银行的情况选择使用;使用保函形式代替保证金的,应具备接收银行推送电子指令和确认已缴纳接口。
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提前看到保证金缴纳详细信息。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查阅到保证金缴纳信息。
4. 提问投诉
支持竞标人在线发起提问,支持自动对提问内容中泄露本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进行屏蔽。只有在提问有效期内,竞标人才可以发起提问。相应的,在答疑时间内,交易所或项目业主才能作答。
提问有效期间内,交易所或项目业主在作答时,只能看到提问内容及提问时间,不能看到提问单位。作答时可直接填写回答内容,也可以上传回复附件。答疑内容仅提问人、业主或监督人员能够查看。不涉及秘密的,按信息公开流程后向社会公布。
在线询问、提问、投诉。竞标人可以在参与竞标项目界面对招标(比选)文件、招标(比选)过程、中标结果进行询问操作,输入相关询问意见(电子签章)。竞标人提出的询问,系统会反馈至乡镇交易服务所,并自动将投诉函传输至对应乡镇的乡镇纪委监委。
5. 编制递交(撤回)竞标文件
编制竞标文件:支持竞标文件电子化编制和加密功能。
上传投标文件:可对竞标人上传未经加密的电子竞标文件进行提示。支持收到竞标人传输的电子竞标(报价)文件后,自动发出确认回执信息,并妥善保存竞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竞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解密、提取竞标文件。
6. 现场踏勘通知查看。竞标人可对交易所发布的踏勘通知进行在线查看。
7.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竞标人可在线进行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系统自动将投诉函传输到对应乡镇的乡镇纪委监委。
8.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预留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功能,竞标人可远程对竞标文件进行解密。
9. 接收中标通知书。竞标人可在线接收并查看项目中标通知书。
10. 下载竞标结果通知书。竞标人可在线对中标结果通知书进行下载。
(三)信息发布子系统:
1. 招标(比选)项目信息发布。自动发布经审核通过的招标(比选)项目信息,包含招标(比选)公告、招标(比选)文件等内容。
2. 工程量清单发布。自动发布招标(比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信息。
3. 补遗通知发布。发布正在进行招标(比选)项目的补遗通知。
4. 暂停、终止、更正公告发布。发布项目的暂停、终止、更正公告。
5. 场地预约信息确认。对场地预约信息申请进行确认后发布,预约当天有其它项目的,系统进行提示。
6.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7.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8. 生成竞标情况报告。根据有关信息,自动生成竞标投标情况报告。
9. 合同公示。录入、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公示栏目。
10. 合同履行。录入合同履行情况,并可进行查看和跟踪。
二、综合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综合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由业务子系统、竞标子系统、信息子系统组成。
(一)业务子系统
1. 项目登记。支持在线编辑、录入拟实施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开竞标、邀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资金规模、采购明细、分包数等信息,支持上传图片、PDF、WORD文档等格式的附件;具备上传结束后,自动弹出上传成功对话框或上传失败提示功能;
2. 业务受理。支持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后待办事项提醒功能;具备项目受理、审核等功能,能够进行项目登记核验、业务审核、审核反馈等的操作。
3. 编制采购公告及文件
编制采购文件:系统提供独立的采购文件编制工具,支持交易所工作人员编制并形成采购文件,编制后上传到系统。
编制采购信息公告:系统自动抓取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网上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采购信息公告(含采购公告、澄清更正公告等)。录入信息公告时,系统能自动对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控制,能够有效避免公告时间不足和避开法定节假日等。
4. 场地信息。系统支持在线编辑开标地点详细信息,并自动提示开标当天是否有其它项目,经审核后发布。
5. 更正公告。能够在线进行更正公告的编辑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乡镇交易服务所或采购人可以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发澄清和更正公告时如果短于规定时间的,系统会自动取消原有场地预定,并提示重新预定场地。
6. 终止、暂停公告。进行终止、暂停公告的编辑和相关材料上传及提交。
7. 回复询问。可在线回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
8. 中标结果公示。编辑、提交中标结果公示。
9. 采购项目跟踪。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
10.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发放所需的相关材料及发送电子中标通知书。
11. 投标保证金退还
退还未中标(成交)竞标人保证金。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可网上办理未中标人保证金退付业务,经业务发起并按流程审核通过后,进入转账环节。转账成功后竞标人能够登录平台查看退转信息或收到短信通知。
退还中标(成交)竞标人保证金:乡镇交易所收到合同备案后,可网上办理中标人保证金退付业务。经业务发起,按流程审核通过后,进入转账操作。转账成功后用户将会收到短信通知。
12. 重新采购
采购失败的项目,支持选择重新采购。
①在重新采购界面点击“添加”需重新采购的项目;
②选择重新采购的项目名称、重新采购包件、采购方式、输入重新采购原因后点击保存,系统会自动保存原采购过程资料,并自动重新建立一个新的采购项目。
13. 合同录入。录入和查阅合同。
14. 合同履行。录入合同履行情况,并对中标单位进行评价。
(二)竞标子系统
1. 网上报名。 正在报名的项目,系统提示“正在报名”。需要报名时,潜在竞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有效的报名期间内报名。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均不能查看报名家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只能查看是否满足开标条件。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才可以查阅到具体报名信息。
2. 下载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报名成功后,在有效期内,竞标人可以下载采购文件、澄清、更正等相关文件。
3. 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支付和跨行转账的方式;有接受银行推送保函等电子指令的接口。
查看保证金缴纳信息: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任何角色无权限提前看到保证金缴纳详细信息。在递交采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看到保证金缴纳信息。
4. 采购文件编制及上传。竞标人对使用采购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竞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经加密后,在线上传。系统具备未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醒功能。
5. 询问、质疑 。潜在竞标人可在线对项目进行询问、质疑,并查看答复。
6.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可在线实名投诉及查看投诉结果。
7. 查看澄清。可在线查看在评标过程中的问题澄清文件。
(三)信息发布子系统
1. 采购项目公示。对拟实施采购项目进行公示。
2. 采购公告审核、发布。审核、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3. 更正公告审核发布。审核、发布正在进行采购的项目更正公告。
4. 暂停、终止公告审核发布。发布采购人提交的项目的暂停、终止公告。
5. 发布场地信息。场地信息经确认后发布。
6.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 评标情况报告。录入并生成评标情况报告。
8. 合同录入。录入或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栏目公示。
9. 合同履行。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查看和跟踪。
三、综合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综合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由采购人子系统、供应商子系统、业务子系统构成。
(一)采购人子系统
1. 提交采购公告。采购人提交采购公告详细信息。
2. 重新采购。对于采购失败的项目可进行选择编辑进行重新采购。
3. 提交补遗文件。系统提供对于已发布的竞价公告进行补遗的入口,并发布补遗公告。
4. 查看竞价情况。可查看已竞价结束的项目是否满足竞价条件,成交情况等。
5. 提交采购结果。提交采购结果并发布。
6. 合同公示。录入、上传成交项目的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公示栏目。
7. 履约评价。可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二)供应商子系统
1. 查看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可在线对竞价采购公告进行浏览。
2. 网上报名。供应商对于有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进行在线报名。
3. 查看竞价公告补遗。供应商可查看项目补遗公告。
4. 参与竞价。竞价开始时间后,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在线进行网上竞价。
5. 查看竞价结果。竞价结束后,可在线查看项目的竞价结果。
6. 查看竞价结果通知。在线查看竞价结果通知。
7. 合同备案。系统提供合同上传入口,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公示栏目。
8. 履约评价。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三)业务处理子系统
1. 采购项目登记。对拟实施的项目在线进行业务登记。
2. 重新采购登记。对第一次竞价失败,重新进行的项目进行在线登记。
3. 竞价公告更正。对竞价公告进行更正操作。
4. 查看报名情况。竞价时间开始后,查看是否满足竞价条件。
5. 查看竞价情况。可查看已竞价结束的项目是否满足竞价条件,成交情况等。
6. 竞价结果录入。对竞价结果进行在线录入。
7. 查看竞价结果通知。查看竞价结果通知的发布情况。
8. 合同录入。录入、上传合同。
9. 履约评价。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四、资产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资产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包括出让人子系统、竞买人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
(一)出让人子系统
1. 出让信息登记。出让人根据大邑县乡镇资源交易目录,按规定制订、报批资产资源项目出让方案。并根据制定好的出让方案,录入出让项目相关信息。比如,集体公房及其他固定资产位置、面积、出让金额、受让条件等的信息。
2. 出让公告及文件。录入出让公告,并指定此公告所包含的项目信息及对应的出让文件等。若出让方案确定为现场模式,出让人或乡镇交易所在线预约交易场地。预定场地后24小时内不上传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系统自动取消预定的场地。
乡镇交易所登陆交易系统,使用交易系统编制出让公告及文件。出让文件编制系统文件编制模板,除文字描述功能外,应具有可插入图片或微视频等展示出让标的物形象状态的功能。文件编制完毕后,具备出让人进行二级审核功能。
3. 场地信息。录入出让处置地点信息。
4. 修正公告。进行修正公告的编辑及提交。
5. 终止、暂停公告。进行终止、暂停公告的编辑和相关材料上传及提交。
6. 询问回复。回复竞买人提出的询问,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7. 现场踏勘通知。发布踏勘通知信息。
8. 出让结果公示。编辑、提交出让结果公示,出让信息自动提取。
9. 项目跟踪。 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10. 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成交通知书发放所需的相关材料。
11.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向竞得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2. 合同录入。进行合同的录入、上传,并系统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信息公示栏目。
13. 合同履行。填写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对竞得人进行评价等。
(二)竞买人子系统功能
1. 查看出让公告。在线查阅出让信息公告。
2. 网上报名。进行出让项目的网上报名。
3. 支付竞买保证金。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能够对保证金进行及时确认。
4. 询问、质疑。在线对项目信息进行询问,并查看答复。
5. 现场踏勘通知查看。提供在线查看踏勘通知。
6.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提供在线实名投诉,投诉直接推送至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监委,以及查看投诉结果。
7. 在线竞价。提供网上竞价大厅,供竞买人在线竞价。在线竞价需具备限时竞价和自由竞价功能。
(三)发布子系统功能
1. 公告发布。发布经出让人审核通过的公告信息。
2. 更正通知发布。发布正在进行出让的项目的更正通知。
3. 暂停、终止、更正公告发布。发布出让人提交的项目的暂停、终止、更正公告。
4. 场地预约确认。对场地预约申请进行确认。
5. 结果公示发布。发布提交的结果公示。
6. 合同录入。录入、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相关公示栏目。
7. 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查看和跟踪。
五、综合服务子系统。综合服务子系统为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处置提供服务。
(一)资金管理系统。具备线上支付退还管理功能,能够为乡镇工作人员按对应业务流程对保证金退还等的资金处理提供操作应用界面。
1.保证金退款。
(1)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所工作人员提交批次退款申请,自动生成批量清单及呈批表。
(2)保证金退款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可对批次申请数据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自动提交乡镇分管领导审批。
(3)自动退还。乡镇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按原路径退还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管理
(1)账户变更申请。可对退款账户进行变更操作,并提交复核。
(2)账户变更复核。乡镇交易所负责人可对工作人员录入退款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核对确认后,自动提交审核。
(3)账户变更审核。乡镇交易所分管领导核实信息,审核通过后自动转入退还环节。
3.保证金没收
(1)保证金没收发起。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录入没收保证金原因和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提交复核。
(2)保证金没收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复核没收原因,符合没收条件的,将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对比工作人员和交易所负责人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自动提交审核。
(3)保证金没收审核。乡镇交易所分管领导根据资料确认没收保证金情况,并核实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确认后进入财务流程。
(4)保证金没收财务流程。财务人员核对验证保证金没收数据,对没收数据进行凭证处理之后,提交审核,审核完成之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未关联保证金退款
(1)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发起。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可发起未关联保证金退还申请。
(2)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复核未关联申请,复核通过后自动提交审核。
(3)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对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进入财务环节。
(4)未关联保证金退款财务凭证导出。收到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可将有关数据导入财务软件进行做账。
(5)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审批。对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资料确认并审批后,自动提交出纳进行退款。
(二)信息发送管理。支持同时或者单独选择使用邮件、短信、站内消息等方式发送消息,能够对消息的发送、暂停、取消、删除进行统一的管理,可对短信、邮件等发送通道的配置信息进行维护。邮件发送功能通过标准的服务接口方式提供给平台中各个业务系统,各业务系统可以灵活调用该服务。
(三)实务培训。提供模拟练习操作或操作使用手册等适配各类身份操作需求的在线培训。
(四)数据统计。可对平台访问人次,对所有乡镇以及对单个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源处置、农村产权项目实施数量、预算金额、节约(溢价)资金、保证金缴退情况等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项目明细、固定报表及其数据模型等,并能够对项目数量、金额等列数据进行自动求和;可根据项目信息、竞标方式、进场交易时间、合同签约时间、合同金额等进行模糊关联查询。
本项目建成后,还需要将原有系统的用户信息和交易业务数据等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并整体迁移至本项目内。
六、廉政风险防控组件
将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完全融入业务系统之中,建立与业务管理和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有机融合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组件主要由以下模块或栏目组成:
(一)廉政教育模块。廉政教育模块主要用于上传廉政教育学习资料(课件),搭建廉政教育学习平台。
(二)廉政每日一题栏目。工作人员每次登录系统,系统能够自动弹出一道廉政题目(单选、多选随机),作答后才可进行业务操作,并能够记录统计工作人员答题的次数和答题的正确率。
(三)预警风险点管理。能够自动对工作人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预警,如预警某项目需要在3天内发布中标公示或在5天内退还保证金等,并及时给予提示。
(四)项目监督栏目。能够分乡镇,为各乡镇纪委监委按类别提供本乡镇实施的进站交易项目信息、项目业务流程数据信息、项目登记资料要件等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进行查询和调取资料。
七、辅助开标、评标、定标系统
(一)项目开标:具备辅助开标系统,能在线选择开标项目,在线确认竞标项目信息,在线导入竞标文件和保存。并支持现场从光盘导入竞标文件并解密、从系统导入竞标文件并解密和后续的网上远程解密等开标模式供竞标人选择;具备现场唱标、在线打印开标一览表、竞标人签名信息表等功能。详细功能如下:
1. 选择竞标项目。选择当日开标的竞标项目。
2. 导入竞标文件。在线导入竞标文件。
3. 核对/保存项目信息。核对是否为当日开标项目信息,并确认。
4. 解密竞标文件。解密竞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部分)。
5. 唱标。系统以语音方式自动对竞标人报价进行逐一唱标。
6. 打印开标一览表。打印开标一览表,现场组织竞标人/供应商签字确认。
7. 打印投标人签名信息表。打印竞标人竞标文件签名信息表,现场组织竞标人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开标结束指令,进入评标环节。
(二)项目评标:系统具备辅助清标和详细评审功能,满足竞标范本中约定的关于商务标的评审要求,提供辅助计算结果供评审小组成员使用,系统能够自动生成评标报告,供评审小成成员签名确认。详细功能如下:
1. 录入评审成员。录入评审小组成员信息,投票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 系统清标。由辅助评审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IP地址、内容相似度等的自动清标。
3. 项目评审。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竞标文件要求进入评审流程。
4. 评标报告。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系统自动对竞标人进行排序,并生成评标报告。
5. 打印评审报告。打印生成的评标报告供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三)项目定标:经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评审报告现场表决后产生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由交易服务所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并提供定标选票、定标文件等的上传入口,形成最终定标结果,并推送至交易系统。
八、平台对接接口
(一)对接原则
1.统一原则。所有接口应遵循现行接口的统一规范标准。
2.安全原则。所有接口必须从技术上、管理上考虑安全因素,保证系统安全。
3.简洁易用原则。所有接口的设计必须有利于系统实现和实施,确保简洁实用、易于管理和方便接入。
4.松耦合原则。本项目应在不需要了解“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农交所大邑分公司”“服务银行”等业务系统结构的情况下,只需按接口规范即可现实数据共享交换与业务系统的相互对接共享和数据互通。
(二)对接接口功能
1. “雪亮工程”对接接口。与“雪亮工程”进行信息对接,实现对项目信息及其交易结果信息、开标评审视频查阅调取。
2. “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对接”接口。实现项目信息及其交易结果信息、开标评审视频等的信息共享和查阅调取。
3. “农交所大邑分公司”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接接口。实现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项目信息、报名入口及其竞价结果、成交结果等信息的共享。
4. CA数字证书对接接口。提供与CA 数字证书对接接口,支持 CA 数字证书的颁发、绑定、续费等管理。
5. 保证金银行对接接口。实现与银行的接口对接,实现保证金统一管理和在线退还。
6. 预留接口。预留后期对接其它社区发展治理平台的功能接口,并为后期支持移动终端登录注册和推进掌上交易奠定基础。
5.2.6.3 建设步骤要求“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开发建设主要分两步(两期)进行。第一步,即建成一期,并分阶段试运行。一期整体建成经运行检验具备正式上线条件后,即转入正式运营服务阶段。第二步,即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求,开发远程评标等应用系统,经试运行后对接一期,最终完成整个平台的开发建设任务。各步骤开发建设时序、内容及实现功能如下:
一、一期:
(一)一期第一阶段:搭建完成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服务门户,在此基础之上,搭建完成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信息公告公示、网上报名、网上保证金缴退等的电子化交易模块,先期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从项目提出、交易受理到信息公告、线上报名、更正发布、结果公示的全电子化。
(二)一期第二阶段:搭建完成资产资源网上竞价系统;开发完成乡镇工程建设及综合采购电子化辅助开标、评标及定标系统,完成乡镇工程建设及综合采购竞标投标文件模板固化,同步完成平台多CA支持、保证金银行接口对接等工作,全面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和资产资源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
(三)一期第三阶段:完成农村产权交易版块的开发对接,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与农交所大邑分公司的实时共享发布和具备交易功能。
(四)一期第四阶段:完成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网络理政平台”等各类社区发展治理平台的对接,开发完成共享共用模块(版块),让社会各界通过“雪亮工程”等各类社区发展治理平台,即可便捷获取交易项目全过程信息,并能对开标评审视频进行实时观看和调取回放。
二、二期:开发上线远程评标系统、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注册认证及交易支持等功能,并对接一期。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应用需求,应于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的开发建设任务,并于随后的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的整体开发任务。5.2.6.4 安全建设要求
一、安全建设概述
为充分保障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本项目服务机房部署环境应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须为正厂正品正版和最新型号,具备较高的安全稳定可靠性;须按标准建设安全防护系统和配套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匹配对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系统应有具备抵御恶意攻击,防御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危害的能力;具备检测、发现、报警、记录入侵和记录数据查看、调取、修改等行为的能力;具备对安全事件进行响应处置,能够追踪安全责任的能力;具备遭到损害后较快恢复正常运行的能力;具备对系统资源、用户、安全机制等进行集中控管的能力;具备全方位防范偶然因素和恶意原因进行破坏、更改、泄密的能力。
二、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根据“阳光e平台”开展业务,其主要涉及参与竞标人数量等敏感保密信息,一旦因系统原因造成信息泄漏泄密,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对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等国标规范,系统的建设运营应至少按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并应通过国家权威检测认证。
三、安全建设内容要求
本项目须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整体安全设计和建设,其安全要求如下:
(一)物理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中心机房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设计建设,其部署环境应有自动消防系统,具备区域隔离防火等功能,能够防水、防火、防潮、防雷和防盗、防破坏。其运行环境应达到温湿度控制要求,电力供应稳定可靠,能够提供防静电、防电磁的运行环境;其物理访问控制、设备和介质管理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能够对人员操作和设备运行24小时监控。
(二) 网络安全要求。网络安全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其涉及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设备防护等网络安全主要控制点及其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升级维护,保障网络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三)主机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应用程序服务器、网络服务器、web服务器、文件与通信服务器等主机服务器应配套有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设备,并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部署,其基本安全防护、安全审计和资源控制、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恶意代码统一管理等涉及的主要安全控制点均须达到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确保各服务器、终端/工作站等计算机设备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层面的安全。
(四)应用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应用安全所涉及到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等主要安全控制点,均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开发,其身份鉴别应运用组合鉴别等技术,安全审计应具有综合分析等功能,通信数据及其过程应有特定密码保护,应用软件应具有较强的容错和自动保护能力。
(五)安全管理保障要求。应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化、工作程序化、保障机制化、组织规范化原则,建立“阳光e平台”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从安全管理执行落实层面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六)系统建设管理要求。应以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为核心,围绕开发、集成、运营前、中、后三个阶段,以等保三级以上建设标准,坚持从安全方案、产品采购和使用、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系统运行、定级评测等方面,从初始设计到运行运维完整的工程周期角度进行系统安全建设管理,保障系统高标准建设,符合等保三级以上安全标准。
(七)安全管理组织要求。应高度重视“阳光e平台”信息安全工作,自觉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组建本单位的“阳光e平台”信息安全专门工作机构(团队),明确系统建设、系统管理、网络管理等安全管理岗位,明晰作业流程方式和岗位职责,确保系统建设、系统授权与审批、漏洞检查处理和数据备份等工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到位。
(八)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能够从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系统操作安全管理、场地与设施安全管理、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管理、运行日志安全管理、备份安全管理、异常情况管理、系统安全恢复管理、安全软件版本管理、技术文档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审计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系统完善严密的安全管理执行操作程序流程和方法,并配套保障管理执行落实的监管机制,全方位保障各项信息安全活动的安全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九)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应切实加强“阳光e平台”系统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安全规范和制度规章,组织“阳光e平台”运维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或离岗工作,自觉通过廉洁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作业规范等方式深化从严自律,从源头上强化系统安全运行关。
(十)系统运维管理要求。能够按照等保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监测分析,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定期与不定相结合,对系统环境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系统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进行运维自检和系统排查,保障系统始终处于相应安全等级,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四、系统安全策略要求
(一)安全策略总体要求。能够根据网络信息安全形势变化,持续改进(升级)完善系统的硬软件和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程,不断增强抵御信息侦探、防范病毒感染和应对黑客攻击等的能力,有效降低信息安全威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信息的可用性、完整性、机密性。
(二)信息保护等级要求。科学确定信息保护类别和等级,信息分类防护需求和优先级明确合理。本项目将竞标企业数量信息、保证金笔数来源等信息划分为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数据)必须被严格保护,不得被调取查看、破坏或修改。本项目将用于维持系统运行的信息、系统运行中的操作执行信息划分为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必须被备份存储和保护,不得被破坏或非授权修改。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信息仍需要进行安全考虑,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范其被篡改和破坏。
(三)信息资产管理要求。本项目要求信息资产的防护等级应当与信息保护等级分类相匹配和一致,应依据其对应的操作进行分类和物理标记。信息系统输出所使用的分类准则与其相关文档的分类准则必须保持一致,文档和其他物理信息资产应根据类别进行使用、储存或销毁。对数据库、数据文件、电子数据表、命令执行文件以及支撑程序等信息资产,系统、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等逻辑设备,计算机、登陆卡、各种存储媒介等物理设备应建立信息资产详细管理目录,指定专门使用者(所有人),并分配对应执行和维护的相应权限,并按权限规则进行处理。禁止使用系统资源或系统计算机访问其它网站。
(四)人员管理安全要求。能够对信息和信息系统的访问处理进行有效加密授权和进行访问控制,能够精准识别系统内部每项授权人,及其安全风险和信息安全职责并能及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应严格审查和挑选具有信息访问和处理权限的工作人员,员工在开始工作前,应签订业务系统保密协议,强化保密约束。员工离职时应注销其访问权限并重新更改设定,员工轮岗时应重新调整其访问权限,能够不断健全完善防范人为过失、窃取、滥用信息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5.3 项目培训及维护要求5.3.1 项目培训一、培训总体目标。通过系统运用培训,让各相关操作人员熟知系统操作应用,保证系统运行后,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等用户能够应用系统操作开展工作。二、培训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培训内容。对工作业务内容先培训,对其它的内容向后安排。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培训反馈,充分考虑服务对象需求。
(二)内容针对性原则。始终从实操和需求出发,面向业主、乡镇工作人员、竞标人等不同人员针对性设置培训内容,避免培训主题不突出和形式化,确保取得最佳培训效果。
(三)培训持续性原则。应常态化开展培训和进行持续培训,并认真总结培训情况,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和谋划好后续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效。
(四)培训高效性原则。科学安排培训时段时间,尽可能将培训工作和用户实际紧密联系,大力探索线上培训指导,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上挂对应操作视频课件,提高培训覆盖面和可获取便捷程度。
三、培训对象
本项目培训的对象包含项目业主(发包人、采购人、出让人)、村(社区)项目评审成员、竞标人、竞买人、乡镇交易服务所工作人员等。
5.3.2 项目维护。本项目的维护主要包括系统硬件、软件和运行维护。
一、硬件维护。应定期由专人对服务器硬件运行情况进行列检,保障系统硬件支撑环境的正常运行。
二、软件维护。应定期由专人对软件运行进行列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漏洞,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三、运行维护。针对本项目,应设置有完整的运行管理维护体系和定期开展运行安全检测,其配备的维护服务人员(服务专员)应具备故障排查处理、需求定制沟通、软件实施部署等方面工作经验。
5.4 商务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运营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满足以下商务及其它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应针对本项目编制总体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并承诺所有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
(二)★项目应按照建设进度和运营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建设运营,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能够广泛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消化吸收合理化部分,确保平台高标准建设、优质化服务和合理化运营。
(三)★鉴于本项目的应用需求,应于签订建设运营协议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的建设内容,并在随后的90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一期所有的开发建设任务。
二、竣工上线要求(一)★项目按阶段完成开发建设任务后,磋商组织机构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组织服务对象分阶段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前建设运营主体须提供:本阶段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文档、功能测试报告、安全测试报告、内部试运行报告、服务计划、用户手册、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文档资料(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缺一不可,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本阶段未达到试运行条件,磋商组织机构有权延迟试运行时间,直至建设运营主体完善所有资料,在此过程中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建设运营主体承担。
(二)★一期所有阶段功能集成完成后,还应提供本项目通过公安网信部门授权的检测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认证材料,资料齐全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内各方使用反馈良好的,试运行期届满即进入正式运营服务阶段。
三、运维服务要求
(一)★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8年。服务期限届满6个月前,将再次组织磋商,重新确定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在服务期内提供了符合《建设运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的,在磋商得分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若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不是原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必须无条件配合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完成相关交接事宜,否则承担《建议运营协议》当中的违约责任。
(二)★运维服务期间应派驻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至大邑驻场,服务系统使用、处理故障和解决功能需求,并提供服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的运维服务。(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能够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响应。一般故障,应在30分钟内完成修复,严重系统故障,应在3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并于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硬件故障除外)。
四、其它事项
(一)★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功能失效等原因,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属系统问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建设运营主体承担。(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建设运营主体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的,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由建设运营主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满足磋商需求的要求
(一)★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要求中加★号的要求为本次磋商的最低要求。(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第6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文件中特别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为本磋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第7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及第十章建设运营协议(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5.4商务其他要求中加★的要求,加★号的要求为本次磋商的最低要求,为非磋商可以降低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8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磋商参与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
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磋商参与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本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需求的情况下,磋商参与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注”的内容,磋商参与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磋商参与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8.1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8.1.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磋商参与人名称: (加盖公章) |
8.1.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温馨提示: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
3.磋商参与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且年检章要清楚,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证明材料。
8.1.3关于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格式)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我方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竞争性磋商,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一、磋商参与人名称及概况:
(一) 磋商参与人名称:
(二) 地址:邮编:
传真/电话:
(三)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
(二)磋商参与人合法成立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说明: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十一)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是否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十二)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我方愿意提供你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磋商参与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磋商参与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参与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8.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磋商参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授权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被授权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方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一、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
二、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必须带身份证;
三、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可不提
供该附件的内容。
8.1.6 承诺函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作为“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参与本次磋商所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磋商参与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不存在和其他磋商参与人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方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 )(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方()(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1.7 其他资料
若有其他涉及资格、资质但未明确装订位置的资料请装订在此页后。
8.2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8.2.1 其他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其他响应文件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温馨提示:
1.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其他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3.签字、盖章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2.2 响应书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磋商邀请,被授权人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___________(磋商参与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1份。
文件一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及承诺
文件二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及技术指标
文件三 安全建设标准及保障方案
文件四 培训计划安排及内容方案
文件五 商务偏离表
文件六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文件七 磋商参与人基本情况表
文件八 其它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将遵照响应书为“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提供建设运营服务;
一、项目建设运营质量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三、本响应书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
四、我方同意提供磋商组织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或数据;
五、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建设运营协议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磋商参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3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及承诺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平台载体建设模式(云或服务器)、系统总体构架、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其系统集成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二、电子交易各业务版块应用功能设计、接口标准和采用的技术;
三、平台开发建设总体进度计划,项目实施保障和质量保障体系。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我方作为参加“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竞争性磋商的参与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的设计以及所采用的技术及其指标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二、 我方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营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建设运营,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注重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消化吸收,保障本项目的高标准建设、优质化服务和规范化运营。
三、本项目按阶段完成开发建设集成任务后,将按程序取得公安网信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认证。
四、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为建设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运维服务期间,我方运维服务方式包括拟派驻 名技术人员驻场(所有团队人员的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并提供服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以保障系统运行、处理故障和解决功能需求等。
五、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功能失效等原因,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属系统问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全部由我方承担。我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的,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其责任全部由我方承担。
六、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将为本项目提供人的开发建设团队,且团队所有在人员均为我方或我方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团队人员的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
特此承诺。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8.2.4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措施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运维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内控管理措施;
二、运维故障解决、服务响应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三、后期平台功能应用拓展建设思路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5安全建设标准及保障方案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本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平台运行载体、应用软件及其运维安全保障总体策略;
二、平台开发建设使用的安全指标体系、安全技术手段和达到的安全等级标准;
三、平台开发建设及其后期运维全环节安全保障体系和保证措施。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6培训计划安排及内容方案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本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针对项目业主、业务人员、市场主体的培训计划安排;
二、培训内容和课件设计;
三、保障培训质效的措施。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7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2.8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序号 |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 | 说明 |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技术、服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9 磋商参与人基本情况表
磋商参与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 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 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 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本页后附磋商参与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2.10 其他资料
若有其他涉及评分但未明确装订位置的资料请装订在此页后。
第9章 评审方法
9.1 总则
一、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二、磋商工作由磋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磋商组织机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磋商参与人。
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磋商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候选建设运营主体,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建设运营主体;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磋商组织机构/磋商组织机构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磋商参与人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2 磋商程序
9.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磋商人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本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建设运营协议主要条款等。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磋商参与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磋商文件将磋商参与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4)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5)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6)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9.2.2 资格性审查
一、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参与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三、磋商组织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时,应当告知磋商参与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并发布磋商活动终止公告。
9.2.3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一、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二、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磋商小组要求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五、磋商小组在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参与人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
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 审查内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1 | 其他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
2 | 其他响应文件的装订 | 首次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装订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3 | 其他响应文件的组成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4 | 其他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情况 |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5 | 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 | 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其他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说明: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的,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通过审查,才能允许其进入磋商程序;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X”的,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允许其进入磋商程序。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参与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2.磋商小组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审查报告,确定进入磋商程序的磋商参与人名单。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以及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当场宣布。
3.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3家的,本次磋商终止。
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加盖磋商参与人印章(鲜章)(原件备查)。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
9.2.4磋商
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参与人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协议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组织机构代表书面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
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磋商参与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磋商参与人必要的时间,但是磋商参与人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参与人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磋商参与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参与后续磋商。
八、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9.2.5 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
一、本磋商文件中未能详细列明的本项目的建设运营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参与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符合或满足本项目功能应用和运营服务需求的磋商参与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未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应书面告知磋商参与人,并说明理由。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9.3 评分细则”。
三、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三家(含)以上磋商参与人为建设运营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则为并列的建设运营候选人。
四、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建设运营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五、磋商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磋商组织机构将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磋商组织机构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和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磋商组织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磋商活动,不得擅自中止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磋商组织机构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磋商组织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七、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候选建设运营人后,应向磋商组织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磋商参与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磋商参与人的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等;
(5)提出的建设运营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八、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九、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内容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十、终止磋商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参与人不足3家的。
9.3 评分细则
一、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参与人为建设运营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分细则及标准
(一)经磋商确定最终建设运营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建设运营方案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开发技术、安全保障、运营服务和商务、响应文件规范性等。
(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参与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评分办法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与功能、技术、运维有关的应用、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磋商参与人的最终得分。
评审得分=(A1+A2+……+An)/n1+(B1+B2+……+Bn)/ n2+(C1+C2+……+Cn)/ n3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的打分,n1为经济类评委人数;B1、
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磋商组织机构代表)的打分,n2为技术类评委(含磋商组织机构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n3为评委人数。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系统设计(12%) | 8分 | 对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系统承载方式(“云”或自建服务器)、系统总体构架、拟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系统集成设计、集成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 1.系统总体构架设计清晰,采用的技术成熟先进、符合行业标准、系统功能集成和质量保障措施健全适用,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2.系统总体构架设计清晰、采用的技术符合行业标准,系统功能集成和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完善、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总体设计规范性、适用性、可行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
4分 | 就磋商参与人结合乡镇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目的和内容,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等的应用设计进行评审: 1.对乡镇资源配置电子化交易系统业务分析透彻,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详细的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很好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2.对乡镇资源配置电子化交易系统业务分析透彻,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 3.有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有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 ||
2 | 安全 保障(8%) | 8分 | 对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平台载体、应用软件及其运维安全保障总体策略、平台开发建设安全指标体系、安全技术手段以及涵盖平台开发建设及后期运维全周期的安全检测,保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安全的保障体系和具体措施等进行评审: 1.全面系统、规范成熟、可操作的得8分; 2.较完整合理、成熟的得6分; 3.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 |
3 | 系统 建设(18%) | 8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团队规模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8分;15人(含15)至20人(不含20)的得6分;10人(含10)到15人(不含15)的得4分;10人(不含10)以下的得2分。(a.开发建设团队人员数量应在承诺函中载明,且团队人员须为磋商参与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b.须提供近六个月磋商参与人为所有团队成员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4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成员中,具有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6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包括但不限于高级项目经理)的,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4 | 运维服务(9%) | 5分 | 拟派本项目驻场运维服务团队4人(含4人)以上的得5分;3人的得3分;2人的得1分(a.运维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在承诺函中载明,且团队人员须为磋商参与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b.须提供近六个月磋商参与人为所有团队成员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4分 | 拟派本项目的驻场运维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5 | 培训 实施 (5%) | 5分 | 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合理可行、内容设计针对性强,组织保障体系健全,能详尽和浅显易懂向受训人说明系统功能,指导完成操作使用的,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 |
6 | 质量 保障(26%) | 26分 | 磋商参与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应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磋商参与人具有CMMI3证书资质及以上的得2分。应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获得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平台采用自主研发产品,且产品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平台开发建设产品取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份检测报告及其认证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6分。每份应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其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磋商参与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无则不得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承诺成为建设运营主体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司或分(子)公司的或已经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了公司或分(子)公司的得2分。应提供承诺函或已设立公司或分(子)公司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具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经验,每有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案例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7 | 项目 演示 (15%) | 15分 | 磋商参与人对本项目门户网站及其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等进行设计演示。演示可采用自主产品原型、PPT、视频或图片等,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对本项目开发建设需求理解准确,交易门户业务版块设计适应项目需求,能够实现各方交易主体在线统一办事;各电子化交易系统及电子化开评标软件应用功能健全完善,业务流程设计合理、操作衔接符合行业规范,并能够便于以后扩展的,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以后每相邻名次少得3分,直至本项不得分。 注:演示场地、投影设备由磋商组织机构负责提供。 |
8 | 响应 文件 (7%) | 7分 | 1.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条款的得4分。 2.技术、服务指标每有一项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加1分,最多加2分。 3.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说明:1.评分的取值保留小数点后壹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9.4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磋商参与人或与磋商参与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参与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三)对各磋商参与人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磋商参与人。
(四)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磋商小组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磋商组织机构、磋商参与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磋商参与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磋商组织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6.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或乡镇纪委监委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磋商参与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参与本次磋商活动不得有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发现本次磋商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磋商组织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磋商组织机构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磋商参与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磋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参与人,不得收受磋商参与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磋商组织机构的请托。
第10章 建设运营协议(草案)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建设运营协议的签订不得偏离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协议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磋商组织机构(甲方):XXX
建设运营主体(乙方):XXX
依据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详细功能设置、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运维服务及其管理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协议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协议附件予以说明,协议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第三条 建设运营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X
2.XXXXX
3.XXXXX
…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开发应用技术与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五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发应用技术与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核对乙方建设规范、系统功能和应用技术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符合响应文件要求,有权对协议规定范围内乙方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核对乙方运维服务保障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当检查结果未达到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建设运维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协议规定的建设运营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按照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向使用者(竞标、竞拍、竞价)人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建设运营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并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协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及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县公资交易中心存档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1.项目蹉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中国·四川·成都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编 制
二○一九年一月
目 录
********9">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0">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7">第三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 22
********8">第四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证明材料 24
********9">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3">第六章 项目实质性要求 29
********4">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0
********5">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0">第九章 评审方法 56
********2">第十章 建设运营协议(草案) 66
第1章 磋商邀请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资交易中心”)拟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产生建设运营主体,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三)资金来源:本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由第三方主体自筹。
(四)建设运营:由经磋商产生的建设运营主体独立建设,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市场化原则,合法依规运营。
(五)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服务期限:建设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服务期限届满6个月前,将再次组织新一轮磋商,重新确定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在服务期内提供了符合《建设运营协议》约定,符合行业标准规范的产品和服务的,在新一轮磋商得分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若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不是原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必须无条件配合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完成相关交接事宜,否则承担《建设运营协议》当中的违约责任。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
2013来以来,大邑县为规范基层资源配置行为,激发市场参与活力和深化基层治理积极探索。2014年在全县设立20个乡镇资源交易服务所,将由乡镇实施的未达政府性投资立项批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及乡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集体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等乡镇资源配置项目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规范、应进必进、统一交易、统一监管”原则纳入乡镇资源交易服务所实行集中交易,并依托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项目信息和提供标书下载服务。自实行乡镇资源集中交易以来,已累计完成乡镇资源配置项目1245宗,交易金额3.35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项目612宗,交易金额1.42亿元。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为全面提升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的信息化、电子化和智能智慧水平,更好服务市场、服务社区发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述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用场景项目是以“云”或自建服务器为承载,以信息网络和应用软件为支撑,以门户网站为基座,专门服务于基层资源配置,专业为乡镇实施未达政府性投资立项批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实施集体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及乡镇、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集体有限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养护权等乡镇资源配置项目,提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的电子化平台。该平台旨在以电子化应用为支撑,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处置等资源配置项目标书编制、信息发布、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竞标文件下载、电子化开评标(网上竞价)等各交易流程环节的电子化、智能化、简便化;旨在对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大邑分公司,对接“雪亮工程”“网络理政”等社治服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开评标信息等各类信息共享的自动化、系统化,深层融入社区发展治理“大数据”链;旨在增强乡镇资源配置数据分析处理、建模能力和拓宽数据挖掘深度广度,实现数据分析的集成化、智慧化,全面增强服务社区发展治理现代化的能力。
本项目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等文件为遵循,顺应招标投标行业发展趋势,业务流程标准参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技术标准执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0)等法律法规和国标行标。
三、磋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参与磋商。
四、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查询磋商参与人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本项目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拒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在评审期间对磋商参与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公告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9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25日,在上免费下载。第三方主体下载磋商文件后,如要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应向磋商组织机构发送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报名确认函(加盖第三方主体鲜章),确认函应注明第三方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号。该确认函可以发扫描件至磋商组织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电话号码:028- ********(受理服务窗口)邮箱号:********@qq.com%5D%EF%BC%8C%E7%A1%AE%E8%AE%A4%E5%87%BD%E5%8E%9F%E4%BB%B6%E5%9C%A8%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97%B6%E4%B8%80%E5%B9%B6%E9%80%92%E4%BA%A4%E3%80%82">********@qq.com],确认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回执停止接收时间):2019年 1 月 25 日17:00时。
磋商文件公告时间:2019年 1月 19 日至2019年 1 月 25 日。
七、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等详见本磋商文件 第2章 第一条“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 “磋商保证金”。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第三方主体未进行磋商报名而直接递交的响应文件,县公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5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磋商组织机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
联系人: 米老师
联系电话: ***-********
第2章 磋商须知
2.1 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第三方主体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采用在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形式邀请第三方主体。由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后,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及数量。 |
2 | 联合体 | 本次磋商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
3 | 失信行为扣分 |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有过失信行为的第三方主体,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次。第三方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到总分100分扣完为止。 (2)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4 | 磋商情况公告 | 第三方主体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5 | 磋商保证金 | 1.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50000 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等任何非现金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注:从账户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用途)。 收款单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成都大邑支行营业室 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即:2019年1月28日 16 时 00 分前到达磋商组织机构账上(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重要提示: (1)磋商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 (2)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户名须与第三方主体名称一致。 3.因保证金转入未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用途等原因的,可能导致的退还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情况,磋商组织机构不承担未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6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028-******** |
7 | 第三方主体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时间 | 第三方主体认为磋商组织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申请,由磋商组织机构决定是否采纳第三方主体的申请事项。 |
8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028-********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磋商结果公告在上发布后,请排名第1的磋商参与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县公资交易中心受理服务窗口(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 |
10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50000元,由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入,不需要重新交纳。 |
11 | 询问 | 第三方主体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结果的询问,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 联系地点:受理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28-********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邮编:611330 说明:第三方主体如为邮寄的询问,应按以上联系方式递交并在邮件封面注明“XX项目询问”,收件人不能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否则将视为无效送达。 |
12 | 有效期 | 磋商后120天,从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 |
13 | 第三方主体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县纪委派驻县公资中心纪检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行政中心4楼 邮编:611330 |
14 | 备选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提供的备选方案。 |
15 | 磋商组织机构可以要求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案例情况,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对第三方主体参与资格条件和本项目特点对第三方主体的参与资格进行审查。 | |
16 | 退出机制:如因建设运营主体出现泄密、篡改等情况,影响乡镇资源配置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将终止协议并强制退出。 |
2.2 总 则
2.2.1 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项目的磋商。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享有。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由县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2.2 相关定义
一、“磋商组织机构”、“甲方”系指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组织方。
二、“磋商参与人”系指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第三方主体,“乙方”系指经磋商产生的建设运营主体。
三、“建设运营”系指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功能应用和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并提供运营服务技术支持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四、“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第三方主体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第三方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条《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 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五、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六、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2.3 符合磋商条件的第三方主体(实质性要求)
一、符合本竞争性磋商“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第六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并进行报名。
2.2.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参与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2.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利害关系第三方主体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第三方主体不得同时参与本磋商活动,只能由第三方主体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否则,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前期参与第三方主体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第三方主体为磋商组织机构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第三方主体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在确定磋商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无第三方主体提供前期服务)。
四、磋商参与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磋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五、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磋商参与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六、磋商参与人与磋商组织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七、本磋商活动中,磋商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与磋商参与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与磋商参与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担任磋商参与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是磋商参与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磋商参与人有其他可能影响磋商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磋商活动中需要回避的磋商人员是指磋商组织机构内部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本项目的负责人,以及磋商组织机构负责磋商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磋商活动的负责人。本磋商活动中需要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磋商参与人认为磋商组织机构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第三方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磋商组织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磋商组织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2.6 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磋商参与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活动。
2.2.7 磋商保证金
一、第三方主体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第三方主体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未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后(注:①因第三方主体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磋商组织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第三方主体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五、在本磋商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会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诚信处罚: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磋商组织机构确定成为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后放弃候选资格的;
(三)被确定为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
(五)磋商参与人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磋商有效期内,磋商参与人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2.2.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2.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技术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磋商参与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均由建设运营主体享有。
三、磋商参与人将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需承诺向磋商组织机构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磋商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含磋商组织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或接入的使用权)。
2.3 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文件是磋商参与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建设运营协议主要条款等。
二、磋商参与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建设运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组织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磋商组织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同时在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潜在磋商参与人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潜在磋商参与人认为磋商组织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组织机构提出申请,由磋商组织机构决定是否采纳其申请事项。
2.3.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磋商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二、磋商组织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参与人。潜在磋商参与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磋商组织机构不再对该潜在磋商参与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潜在磋商参与人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潜在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三、潜在磋商参与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潜在磋商参与人自行承担。
2.4 响应文件
2.4.1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参与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磋商参与人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在磋商过程中澄清。磋商参与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2.4.2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参与人与磋商组织机构就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参与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4.3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项目中使用到的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4 响应文件格式
一、除确有需要外,磋商参与人均应执行磋商文件第8章的规定要求。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磋商参与人自行编写。
2.4.5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磋商参与人公章。
五、(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七、(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八、(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九、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不能用A4幅面纸印制的图、表、证等除外。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磋商组织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一)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二)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参与人名称。
(三)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四)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4.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磋商组织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均通过审查的第三方主体被确定为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磋商组织机构将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未通过的原因。
三、本次磋商不接收以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2.4.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4.5第十条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一、磋商参与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组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磋商参与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磋商参与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三、磋商参与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按“本章2.2.7 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处理。
2.4.8 响应文件中有关数据表述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修正后的数据经磋商参与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参与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参与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磋商参与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4.9 磋商参与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5 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2.6 成交事项
2.6.1 确定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主体
一、磋商组织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建设运营主体。候选人排序并列的,由磋商组织机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建设运营主体。磋商组织机构逾期未确定建设运营主体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候选人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
二、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建设运营主体过程中,发现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本磋商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发现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二)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后续活动的;
(三)候选人虚报建设运营要素构成及其功能应用的;
(四)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候选人恶意串通的。
候选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可以确定后一位候选人为建设运营主体,依次类推。无法确定候选人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2.6.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建设运营主体期间,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应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提供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的资料。
三、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磋商组织机构在确定其候选人资格但尚未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其候选资格无效;确定了候选人资格并签订了建设运营协议但尚未履行的,将认定候选资格无效,同时撤销建设运营协议;已签订了建设运营协议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磋商无效,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6.3 成交结果
一、磋商组织机构确定候选建设运营主体后,将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磋商组织机构将以邮寄、快递等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建设运营主体。
2.6.4成交通知书
一、《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依据之一,是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成交通知书》对磋商组织机构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磋商组织机构无正当理由改变结果,或者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的,经磋商组织机构共同认定确认,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和按程序重新确定建设运营主体或者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2.7 协议事项
2.7.1 签订协议
一、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视为放弃建设运营资格,磋商组织机构将取消其建设运营资格并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二、磋商文件、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建设运营协议的组成内容。
三、磋商组织机构不得向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建议运营协议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建设运营主体私下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四、成交建设运营主体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建设运营协议或放弃建设运营资格的,磋商组织机构可以与排在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建设运营协议,以此类推。
五、本磋商文件、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提交的响应文件、项目开发应用功能和运维组成、成交建设运营主体承诺函、《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组成内容。
2.7.2协议分包(实质性要求)
一、经磋商组织机构同意,建设运营主体可以将本项目的除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等的非核心关键环节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协议,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协议签订之前征得磋商组织机构同意,并且分包第三方主体履行的分包项目技术要求等必须与协议一致。
分包履行协议的部分应当为磋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建设运营主体的主要协议义务。
二、建设运营协议实行分包履行的,建设运营主体就磋商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磋商组织机构负责,分包第三方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协议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项目严禁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将任何建设运营协议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将建设运营协议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建设运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建设运营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获得了建设运营资格的第三方主体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建设运营协议义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7.4 补充协议
建设运营协议履行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磋商组织机构可以与建设运营主体就有关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7.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额:50000元,由成交第三方主体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入,不需要重新交纳。
2.7.6履行协议
一、成交建设运营主体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完成。
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协议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7 运行评价
建设运营主体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磋商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对项目功能应用、安全保障和运维支持等方面的要求,组织服务对象及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运行评价,就不合理或未达到要求的方面有权要求建设运营主体调整完善,达到既定功能需求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正式上线运营。
2.8磋商纪律要求
2.8.1 磋商参与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参与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候选资格;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参与人;
三、与磋商组织机构或其他磋商参与人恶意串通;
四、向磋商组织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磋商过程中与磋商组织机构进行协商;
六、成为建设运营成交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磋商组织机构签订建设运营协议;
七、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建设运营协议;
八、将建设运营内容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建设运营协议;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磋商参与人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参与人资格,并实施诚信处罚。被确认为建设运营主体,具备第一至第十条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认定成交无效,并实施诚信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9 询 问
第三方主体就本项目询问的接收和处理按照按本磋商文件本章“2.1第三方主体须知附表”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2.10 其 他
一、本磋商文件中所引或参照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有变化的,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磋商参与人或磋商项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明确,均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3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第三方主体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主体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二、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第三方主体: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查询磋商参与人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本项目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建设运营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拒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第三方主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在评审期间对磋商参与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上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
注:1.本项目确定磋商参与人 “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磋商参与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磋商参与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4章 磋商参与人资格证明材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参与人参与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在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磋商参与人磋商参与资格审查的标准:
资格性审查项 | 合格条件 | 结论 | |||
(一)一般资格要求 | 1.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 |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磋商参与人合法成立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注:相关证照如有载明有效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 |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说明: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 | 磋商组织机构对磋商参与人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6.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磋商参与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8.联合体 | 不接受磋商参与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 ||||
9.磋商保证金 | 磋商组织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情况表》,磋商参与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10.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 (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3)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1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1)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磋商参与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3)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4)如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 | ||||
12.磋商参与人资格性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二)特定资格要求 | 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其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三)其他要求 |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 | (1)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的承诺函; (2)磋商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磋商参与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情形。 | |||
2.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1)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成都信用”等渠道查询磋商参与人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在发布本磋商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记录。 (说明:此项由磋商组织机构在资格审查期间查询后向磋商小组提供查询结果,磋商参与人可不提供任何资料)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1、磋商时由磋商组织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磋商参与人经营情况,查询时点为本项目在发布本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任一时刻,查询结果记录经负责查询的相关人员签字后以纸质形式存档;2、磋商参与人承诺函(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 ||||
说明:结论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均为“√(合格)”才能允许参加磋商,如结论中有一项为“×(不合格)”,则淘汰该磋商参与人并不允许其参加后续磋商活动。 |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第三方主体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第三方主体,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 |||||||||
资格审查依据 | 磋商文件 第4章磋商参与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 ||||||||
磋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否 | |||||||
报名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未通过原因: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 未通过原因: …… | |||||||||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否 | |||||||
本次磋商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 |||||||||
现场监督(签字): | |||||||||
日期: |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当场宣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第5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5.1 项目建设及其应用要求
5.1.1 建设执行标准“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遵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业务流程标准参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技术标准执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0)等国标行标,以市场运作、互连互通、共建共享为原则开发建设。
5.1.2 建设达成目标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以门户网站为基座,以信息服务、业务处理、意见交流、子站管理和网站管理等应用和接口为支撑,以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综合资源和农村产权等基层资源项目的交易登记、标书编制、信息发布、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在线答疑、在线咨询、投标文件编制和电子化开评标及其各交易流程环节的电子化、智能化和智慧化和;以实现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农交所大邑分公司以及各类“网络理政”等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的公开化、共享化和数据应用的系统化挖掘,强化其社治服务功能;以满足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资源配置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跟踪管理,全面提高项目实施的内控管理精细化程度,更好服务社区发展治理功能需求。
5.1.3 项目服务对象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资源配置交易服务所、所有村(社区)以及参与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和农村产权项目竞标竞拍的市场主体及其项目评审小组成员,村(社区)群众,乡镇纪委监委等。通过平台提供的身份权限管理入口,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及其职责和业务范围进入适用的功能模块。
项目业主——项目申报及信息录入:录入项目议决信息、项目(标的)信息和条件信息,并上传上述及其有关资料文件;按业务流程对公告信息、招标(采购、出让)文件、质疑质询回复等的有关信息进行确认等。
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所工作人员——交易受理组织:按流程受理项目和安排进场;通过接口登录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制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拟制和发布公告信息、质疑质询回复信息、结果公告信息以及发起保证金退还业务等;核验交易数据等;组织电子化开标(电子化开标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并将开标结果等数据信息和竞标人现场解密的投标文件推送至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所负责人——业务审查:审查招标(采购、出让)文件、招标(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审查质疑质询回复信息,审查保证金退转业务,审查交易统计数据等。
乡镇分管资源配置交易工作的领导——业务审核;审核招标(采购、出让)文件、招标(采购、出让)公告、结果公告等,审核质疑质询回复信息,审核保证金退转业务,审核交易数据等。
市场主体——项目参与:获取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交易信息,可一目了然知悉项目当前状态,如“正在报名”“报名结束”“项目完成”等,可通过正在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并提示报名成功与否;可在线提出质疑质询,并获取质疑质询信息;通过弹出的链接对话框登录竞标文件编制软件获取页面,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一并开发),按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等操作;上传编制完成并加密的投标文件至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或在线解密;进行资产资源网上竞价等。
评审小组成员——项目定标:通过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定标结果自动上传系统,实时推送至交易受理组织岗。
村(社区)群众——项目监督。在平台对应版块便捷获取乡镇建设工程、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交易信息,一目了然知悉项目当前状态,如“正在报名”“报名结束”、项目完成等,通过点击状态信息可直达项目信息、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签约履行等页面,获取有关信息;依托平台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等的数据对接功能,通过手机、电视等终端获取项目信息和开评标信息或是有关视频信息。
乡镇纪委监委——项目监察。可查询项目各阶段流程时限、公示期限、查看质询质疑及其答复内容以及调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等信息。
5.2 项目技术功能参数要求
5.2.1 承载方式
本项目不对系统以“云”或自建服务器等部署方式作要求,具体以何种方式由磋商参与人自主选择,但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功能应用需求和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顺畅和高效运行。且不管以哪种方式,“云”或自建服务器均不得部署在我国境外,只能部署在国内。
5.2.2 系统集成
本项目的整体基础架构应基于架构共享、资源共享、集中化管理的系统构建思路进行搭建,确保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平台具有高安全、高可靠、易扩展、易维护特性。同时,在本项目的开发设计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后续业务功能拓展、集成范围扩展、数据采集分析建模深化等的扩展需求,应预留开发相关的外部扩展接口,保障本项目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以适应不同应用差异和应用环境,满足今后的功能拓宽需求。
5.2.3 架构要求
5.2.3.1“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安全性。本项目应以安全为首要,应从物理到网络、传输、应用等各个环节采用多层次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具有完善、周密的安全检测、处理和管理保障体系,并与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步实施,在确保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达到应有保护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具有更为健全强效的应用系统及其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保障系统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先进性。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以可靠为前提,在此基础之上在设计理念、技术规范、技术水平、数据库产品选择、设计方法、开发工具、软硬件设备、网络结构方面尽可能选择先进的技术或产品,使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技术发展变化,确保系统的先进性,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拓展性和较长的生命力。
三、可靠性。必须将可靠性放在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的第一位,在设计中充分考虑确保系统可靠运行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系统具备避免网络和系统出现单点故障的能力,确保具有灾难恢复能力,确保平均年故障次数≤3次,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 分钟。
四、完备性。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保证系统功能、资源配置业务流程和业务涉及数据的齐全、完备,并不可遗漏。
五、标准化。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软件开发规范》等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行业规范和协议,确保平台符合现行规范协议标准要求。
六、兼容实用。以成熟先进、持续稳定为要求,科学确定系统建设规模和软硬件档次,确保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顺应未来发展趋势,满足业务需求和能够全面支持IE系列(IE8—IE11等)、火狐、chrome、搜狗、360、qq等多种浏览器;支持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等操作系统;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登录使用。
七、可扩展。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应采用模块化、组件化和可扩展设计,使系统具备能够在规模和性能两个方向上进行改进扩展,但又无需改变系统结构的扩充能力。
5.2.3.2 技术要求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应基于J2EE多层架构、SOA 架构设计,使用MVC模式进行开发,采用NET、XML等技术、以及组件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层 B/S 应用结构体系等,确保整个应用系统建立在统一的平台上,并全面支持WEB服务标准,SM2加密算法,保障系统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5.2.4 数据传输与共享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与“雪亮工程”“广电社区发展治理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保证金代收银行等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和共享,以确保与各个不同系统间的顺畅对接和数据的高效传递共享
5.2.5 系统性能
“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所需要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及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存储、机房环境以及平台应用软件系统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用系统应能够保证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二、应支持 4T 以上的数据量的存储和管理,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和管理能力。
三、应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整体响应性能在 5s 以内,正常情况下并发访问量应不小于500。
四、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当2000 个用户同时在线时,系统仍能稳定运行。
5.2.6 具体功能要求
5.2.6.1 资源配置服务门户。乡镇资源配置服务门户是“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基座,其设计应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统筹考虑整体信息框架、业务处理交互和界面视觉三个方面,确保功能应用完备合理、流程符合行业规范、业务对接衔接顺畅、操作使用清晰直观。其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一、乡镇资源配置服务网。服务网主页以大邑西岭雪山为背景,主要由信息服务、业务处理、意见交流、子站管理、网站管理5 大版板以及项目信息、办事指南、业务办理、互动交流、资源下载、乡镇入口、交易入口、网站链接、调查征集、注册/登录、统计分析、诚信信息等栏目组成,充分兼顾资源配置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二、统一注册登录和报名系统。支持用户以“用户名+密码”和多种CA证书任一方式进行平台注册和登录。各类用户在“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上一次注册,信息全县互认共享。乡镇工作人员、项目业主进行注册,将生成对应其所在乡镇的“身份认证”,此“身份认证”仅能执行本乡镇和本村社对应的权限。市场主体进行注册,将生成“全县统一身份认证”,凭此身份认证登录“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选择所需参与的项目类别(如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即可按照统一规则、流程和操作界面,参与全县所有乡镇交易项目的报名工作。注册功能应包括:基本信息填报、上传注册要件、身份核验、绑定 CA 数字证书(若有)、密码找回和用户信息共享。CA证书登录应支持电子签单功能。
三、资源配置业务办公系统。资源配置业务办公系统是各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服务所对内的业务办公集成门户,用于集成各乡镇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和待办事宜提醒、业务接入、数据传输等功能。
四、基础数据管理组件。基础数据管理组件主要包括对各类注册用户进行身份核实,对其 CA 证书进行授权的业务系统;对综合采购入库供应商、资产资源竞买人等自然人进行注册业务的身份核实和备案系统以及入围供应商管理系统等。
5.2.6.2 交易平台功能要求
一、工程建设电子化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主要由业务子系统,竞标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三个部分组成。
(一)业务子系统:
1. 项目登记。支持在线编辑、录入拟实施的项目名称、标段信息、资金规模、竞标方式、竞标类别等信息,支持上传图片、PDF、WORD文档等格式的附件;具备上传结束后,自动弹出上传成功对话框或上传失败提示功能;
2. 业务受理。具备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后的待办事项提醒功能;具备项目受理、审核等操作界面,能够进行项目登记核验、业务审核、审核反馈等的操作。
3. 编制招标(比选)公告及文件
编制招标(比选)文件:系统提供独立的招标(比选)文件编制工具,交易所工作人员使用招标(比选)文件编制工具即可编制生成招标(比选)文件,并上传到系统。
编制招标(比选)信息公告:支持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网上录入生成招标(比选)信息公告(含招标(比选)公告、澄清更正公告等)。录入信息公告时,系统能自动对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提醒,如提醒公告时间不足、提醒法定节假日、提醒该时段已有其它项目等。
4. 场地信息。支持在线编辑开标地点详细信息,能自动提示当天该房间有无其它项目,经审核后发布。
5. 工程量清单。支持独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具,并具备上传工程量清单入口。
6. 更正公告。支持选择正在发布的项目,对该项目进行更正说明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
7. 终止、暂停公告。支持选择正在发布的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终止或者暂停,能自动将说明推送至交易门户。
8. 提问回复。支持竞标人在线对竞标公告和竞标文件提问,支持在线回复。
9. 发布竞标补遗公告。支持竞标公告发布后和开标前,乡镇交易所、项目业主发布补遗公告及补遗文件,按审核流程确认后,自动推送至门户发布。
10. 踏勘通知。支持在线发布踏勘现场通知公告。
11. 信用信息查询。提供竞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入口。
12. 定标结果发布。提供竞标情况汇总报告录入入口,支持将项目评审定标表决会结果回传至交易系统(系统提供上传评审定标表决资料入口),交易所工作人员依据表决结果在线编辑结果公示,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
13. 中标结果公示。支持评标结果在公示期后无质疑的情况下,自动从评标结果公示中抓取信息,自动生成中标结果公示和可在线编辑,并自动提交公示。
14. 项目跟踪。支持对项目的竞标全过程关键节点进行跟踪,并用颜色进行标识,全面呈现项目重要节点进展状态。
15.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支持在线发布中标通知书,并支持附件资料上传入口。
16. 投标保证金退还。支持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在线退还发起。
17. 合同录入。提供合同录入入口。
18. 合同履行。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录入和资料上传入口。
19. 企业信息录入。提供企业信息录入入口和奖惩信息录入入口,具备系统自动存档功能。
(二)投标子系统:
1. 网上报名。潜在竞标人查看项目招标(比选)公告信息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均不能查看报名家数、企业名称等报名信息,只能查看是否满足开标条件。递交竞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查阅到具体报名信息。
2. 下载招标(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报名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比选)文件。
3. 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支付和跨行转账的方式,可根据合作银行的情况选择使用;使用保函形式代替保证金的,应具备接收银行推送电子指令和确认已缴纳接口。
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提前看到保证金缴纳详细信息。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查阅到保证金缴纳信息。
4. 提问投诉
支持竞标人在线发起提问,支持自动对提问内容中泄露本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进行屏蔽。只有在提问有效期内,竞标人才可以发起提问。相应的,在答疑时间内,交易所或项目业主才能作答。
提问有效期间内,交易所或项目业主在作答时,只能看到提问内容及提问时间,不能看到提问单位。作答时可直接填写回答内容,也可以上传回复附件。答疑内容仅提问人、业主或监督人员能够查看。不涉及秘密的,按信息公开流程后向社会公布。
在线询问、提问、投诉。竞标人可以在参与竞标项目界面对招标(比选)文件、招标(比选)过程、中标结果进行询问操作,输入相关询问意见(电子签章)。竞标人提出的询问,系统会反馈至乡镇交易服务所,并自动将投诉函传输至对应乡镇的乡镇纪委监委。
5. 编制递交(撤回)竞标文件
编制竞标文件:支持竞标文件电子化编制和加密功能。
上传投标文件:可对竞标人上传未经加密的电子竞标文件进行提示。支持收到竞标人传输的电子竞标(报价)文件后,自动发出确认回执信息,并妥善保存竞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竞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解密、提取竞标文件。
6. 现场踏勘通知查看。竞标人可对交易所发布的踏勘通知进行在线查看。
7.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竞标人可在线进行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系统自动将投诉函传输到对应乡镇的乡镇纪委监委。
8.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预留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功能,竞标人可远程对竞标文件进行解密。
9. 接收中标通知书。竞标人可在线接收并查看项目中标通知书。
10. 下载竞标结果通知书。竞标人可在线对中标结果通知书进行下载。
(三)信息发布子系统:
1. 招标(比选)项目信息发布。自动发布经审核通过的招标(比选)项目信息,包含招标(比选)公告、招标(比选)文件等内容。
2. 工程量清单发布。自动发布招标(比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信息。
3. 补遗通知发布。发布正在进行招标(比选)项目的补遗通知。
4. 暂停、终止、更正公告发布。发布项目的暂停、终止、更正公告。
5. 场地预约信息确认。对场地预约信息申请进行确认后发布,预约当天有其它项目的,系统进行提示。
6.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7.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8. 生成竞标情况报告。根据有关信息,自动生成竞标投标情况报告。
9. 合同公示。录入、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公示栏目。
10. 合同履行。录入合同履行情况,并可进行查看和跟踪。
二、综合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综合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由业务子系统、竞标子系统、信息子系统组成。
(一)业务子系统
1. 项目登记。支持在线编辑、录入拟实施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开竞标、邀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资金规模、采购明细、分包数等信息,支持上传图片、PDF、WORD文档等格式的附件;具备上传结束后,自动弹出上传成功对话框或上传失败提示功能;
2. 业务受理。支持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后待办事项提醒功能;具备项目受理、审核等功能,能够进行项目登记核验、业务审核、审核反馈等的操作。
3. 编制采购公告及文件
编制采购文件:系统提供独立的采购文件编制工具,支持交易所工作人员编制并形成采购文件,编制后上传到系统。
编制采购信息公告:系统自动抓取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网上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采购信息公告(含采购公告、澄清更正公告等)。录入信息公告时,系统能自动对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控制,能够有效避免公告时间不足和避开法定节假日等。
4. 场地信息。系统支持在线编辑开标地点详细信息,并自动提示开标当天是否有其它项目,经审核后发布。
5. 更正公告。能够在线进行更正公告的编辑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乡镇交易服务所或采购人可以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发澄清和更正公告时如果短于规定时间的,系统会自动取消原有场地预定,并提示重新预定场地。
6. 终止、暂停公告。进行终止、暂停公告的编辑和相关材料上传及提交。
7. 回复询问。可在线回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
8. 中标结果公示。编辑、提交中标结果公示。
9. 采购项目跟踪。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
10.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发放所需的相关材料及发送电子中标通知书。
11. 投标保证金退还
退还未中标(成交)竞标人保证金。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可网上办理未中标人保证金退付业务,经业务发起并按流程审核通过后,进入转账环节。转账成功后竞标人能够登录平台查看退转信息或收到短信通知。
退还中标(成交)竞标人保证金:乡镇交易所收到合同备案后,可网上办理中标人保证金退付业务。经业务发起,按流程审核通过后,进入转账操作。转账成功后用户将会收到短信通知。
12. 重新采购
采购失败的项目,支持选择重新采购。
①在重新采购界面点击“添加”需重新采购的项目;
②选择重新采购的项目名称、重新采购包件、采购方式、输入重新采购原因后点击保存,系统会自动保存原采购过程资料,并自动重新建立一个新的采购项目。
13. 合同录入。录入和查阅合同。
14. 合同履行。录入合同履行情况,并对中标单位进行评价。
(二)竞标子系统
1. 网上报名。 正在报名的项目,系统提示“正在报名”。需要报名时,潜在竞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有效的报名期间内报名。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任何角色无权限(包括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均不能查看报名家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只能查看是否满足开标条件。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才可以查阅到具体报名信息。
2. 下载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报名成功后,在有效期内,竞标人可以下载采购文件、澄清、更正等相关文件。
3. 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支付和跨行转账的方式;有接受银行推送保函等电子指令的接口。
查看保证金缴纳信息: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任何角色无权限提前看到保证金缴纳详细信息。在递交采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才可以看到保证金缴纳信息。
4. 采购文件编制及上传。竞标人对使用采购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竞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经加密后,在线上传。系统具备未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醒功能。
5. 询问、质疑 。潜在竞标人可在线对项目进行询问、质疑,并查看答复。
6.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可在线实名投诉及查看投诉结果。
7. 查看澄清。可在线查看在评标过程中的问题澄清文件。
(三)信息发布子系统
1. 采购项目公示。对拟实施采购项目进行公示。
2. 采购公告审核、发布。审核、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3. 更正公告审核发布。审核、发布正在进行采购的项目更正公告。
4. 暂停、终止公告审核发布。发布采购人提交的项目的暂停、终止公告。
5. 发布场地信息。场地信息经确认后发布。
6.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 评标情况报告。录入并生成评标情况报告。
8. 合同录入。录入或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栏目公示。
9. 合同履行。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查看和跟踪。
三、综合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综合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由采购人子系统、供应商子系统、业务子系统构成。
(一)采购人子系统
1. 提交采购公告。采购人提交采购公告详细信息。
2. 重新采购。对于采购失败的项目可进行选择编辑进行重新采购。
3. 提交补遗文件。系统提供对于已发布的竞价公告进行补遗的入口,并发布补遗公告。
4. 查看竞价情况。可查看已竞价结束的项目是否满足竞价条件,成交情况等。
5. 提交采购结果。提交采购结果并发布。
6. 合同公示。录入、上传成交项目的合同,并自动推送至有关公示栏目。
7. 履约评价。可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二)供应商子系统
1. 查看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可在线对竞价采购公告进行浏览。
2. 网上报名。供应商对于有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进行在线报名。
3. 查看竞价公告补遗。供应商可查看项目补遗公告。
4. 参与竞价。竞价开始时间后,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在线进行网上竞价。
5. 查看竞价结果。竞价结束后,可在线查看项目的竞价结果。
6. 查看竞价结果通知。在线查看竞价结果通知。
7. 合同备案。系统提供合同上传入口,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公示栏目。
8. 履约评价。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三)业务处理子系统
1. 采购项目登记。对拟实施的项目在线进行业务登记。
2. 重新采购登记。对第一次竞价失败,重新进行的项目进行在线登记。
3. 竞价公告更正。对竞价公告进行更正操作。
4. 查看报名情况。竞价时间开始后,查看是否满足竞价条件。
5. 查看竞价情况。可查看已竞价结束的项目是否满足竞价条件,成交情况等。
6. 竞价结果录入。对竞价结果进行在线录入。
7. 查看竞价结果通知。查看竞价结果通知的发布情况。
8. 合同录入。录入、上传合同。
9. 履约评价。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四、资产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资产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包括出让人子系统、竞买人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
(一)出让人子系统
1. 出让信息登记。出让人根据大邑县乡镇资源交易目录,按规定制订、报批资产资源项目出让方案。并根据制定好的出让方案,录入出让项目相关信息。比如,集体公房及其他固定资产位置、面积、出让金额、受让条件等的信息。
2. 出让公告及文件。录入出让公告,并指定此公告所包含的项目信息及对应的出让文件等。若出让方案确定为现场模式,出让人或乡镇交易所在线预约交易场地。预定场地后24小时内不上传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系统自动取消预定的场地。
乡镇交易所登陆交易系统,使用交易系统编制出让公告及文件。出让文件编制系统文件编制模板,除文字描述功能外,应具有可插入图片或微视频等展示出让标的物形象状态的功能。文件编制完毕后,具备出让人进行二级审核功能。
3. 场地信息。录入出让处置地点信息。
4. 修正公告。进行修正公告的编辑及提交。
5. 终止、暂停公告。进行终止、暂停公告的编辑和相关材料上传及提交。
6. 询问回复。回复竞买人提出的询问,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7. 现场踏勘通知。发布踏勘通知信息。
8. 出让结果公示。编辑、提交出让结果公示,出让信息自动提取。
9. 项目跟踪。 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10. 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成交通知书发放所需的相关材料。
11.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向竞得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2. 合同录入。进行合同的录入、上传,并系统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信息公示栏目。
13. 合同履行。填写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对竞得人进行评价等。
(二)竞买人子系统功能
1. 查看出让公告。在线查阅出让信息公告。
2. 网上报名。进行出让项目的网上报名。
3. 支付竞买保证金。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能够对保证金进行及时确认。
4. 询问、质疑。在线对项目信息进行询问,并查看答复。
5. 现场踏勘通知查看。提供在线查看踏勘通知。
6. 投诉及查看处理结果。提供在线实名投诉,投诉直接推送至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监委,以及查看投诉结果。
7. 在线竞价。提供网上竞价大厅,供竞买人在线竞价。在线竞价需具备限时竞价和自由竞价功能。
(三)发布子系统功能
1. 公告发布。发布经出让人审核通过的公告信息。
2. 更正通知发布。发布正在进行出让的项目的更正通知。
3. 暂停、终止、更正公告发布。发布出让人提交的项目的暂停、终止、更正公告。
4. 场地预约确认。对场地预约申请进行确认。
5. 结果公示发布。发布提交的结果公示。
6. 合同录入。录入、上传合同,并自动推送至交易门户相关公示栏目。
7. 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查看和跟踪。
五、综合服务子系统。综合服务子系统为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处置提供服务。
(一)资金管理系统。具备线上支付退还管理功能,能够为乡镇工作人员按对应业务流程对保证金退还等的资金处理提供操作应用界面。
1.保证金退款。
(1)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所工作人员提交批次退款申请,自动生成批量清单及呈批表。
(2)保证金退款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可对批次申请数据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自动提交乡镇分管领导审批。
(3)自动退还。乡镇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按原路径退还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管理
(1)账户变更申请。可对退款账户进行变更操作,并提交复核。
(2)账户变更复核。乡镇交易所负责人可对工作人员录入退款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核对确认后,自动提交审核。
(3)账户变更审核。乡镇交易所分管领导核实信息,审核通过后自动转入退还环节。
3.保证金没收
(1)保证金没收发起。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录入没收保证金原因和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提交复核。
(2)保证金没收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复核没收原因,符合没收条件的,将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对比工作人员和交易所负责人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自动提交审核。
(3)保证金没收审核。乡镇交易所分管领导根据资料确认没收保证金情况,并核实没收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确认后进入财务流程。
(4)保证金没收财务流程。财务人员核对验证保证金没收数据,对没收数据进行凭证处理之后,提交审核,审核完成之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未关联保证金退款
(1)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发起。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可发起未关联保证金退还申请。
(2)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复核。交易所负责人复核未关联申请,复核通过后自动提交审核。
(3)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对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进入财务环节。
(4)未关联保证金退款财务凭证导出。收到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可将有关数据导入财务软件进行做账。
(5)未关联保证金退款审批。对未关联保证金退款申请资料确认并审批后,自动提交出纳进行退款。
(二)信息发送管理。支持同时或者单独选择使用邮件、短信、站内消息等方式发送消息,能够对消息的发送、暂停、取消、删除进行统一的管理,可对短信、邮件等发送通道的配置信息进行维护。邮件发送功能通过标准的服务接口方式提供给平台中各个业务系统,各业务系统可以灵活调用该服务。
(三)实务培训。提供模拟练习操作或操作使用手册等适配各类身份操作需求的在线培训。
(四)数据统计。可对平台访问人次,对所有乡镇以及对单个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源处置、农村产权项目实施数量、预算金额、节约(溢价)资金、保证金缴退情况等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项目明细、固定报表及其数据模型等,并能够对项目数量、金额等列数据进行自动求和;可根据项目信息、竞标方式、进场交易时间、合同签约时间、合同金额等进行模糊关联查询。
本项目建成后,还需要将原有系统的用户信息和交易业务数据等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并整体迁移至本项目内。
六、廉政风险防控组件
将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完全融入业务系统之中,建立与业务管理和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有机融合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组件主要由以下模块或栏目组成:
(一)廉政教育模块。廉政教育模块主要用于上传廉政教育学习资料(课件),搭建廉政教育学习平台。
(二)廉政每日一题栏目。工作人员每次登录系统,系统能够自动弹出一道廉政题目(单选、多选随机),作答后才可进行业务操作,并能够记录统计工作人员答题的次数和答题的正确率。
(三)预警风险点管理。能够自动对工作人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预警,如预警某项目需要在3天内发布中标公示或在5天内退还保证金等,并及时给予提示。
(四)项目监督栏目。能够分乡镇,为各乡镇纪委监委按类别提供本乡镇实施的进站交易项目信息、项目业务流程数据信息、项目登记资料要件等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进行查询和调取资料。
七、辅助开标、评标、定标系统
(一)项目开标:具备辅助开标系统,能在线选择开标项目,在线确认竞标项目信息,在线导入竞标文件和保存。并支持现场从光盘导入竞标文件并解密、从系统导入竞标文件并解密和后续的网上远程解密等开标模式供竞标人选择;具备现场唱标、在线打印开标一览表、竞标人签名信息表等功能。详细功能如下:
1. 选择竞标项目。选择当日开标的竞标项目。
2. 导入竞标文件。在线导入竞标文件。
3. 核对/保存项目信息。核对是否为当日开标项目信息,并确认。
4. 解密竞标文件。解密竞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部分)。
5. 唱标。系统以语音方式自动对竞标人报价进行逐一唱标。
6. 打印开标一览表。打印开标一览表,现场组织竞标人/供应商签字确认。
7. 打印投标人签名信息表。打印竞标人竞标文件签名信息表,现场组织竞标人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开标结束指令,进入评标环节。
(二)项目评标:系统具备辅助清标和详细评审功能,满足竞标范本中约定的关于商务标的评审要求,提供辅助计算结果供评审小组成员使用,系统能够自动生成评标报告,供评审小成成员签名确认。详细功能如下:
1. 录入评审成员。录入评审小组成员信息,投票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 系统清标。由辅助评审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IP地址、内容相似度等的自动清标。
3. 项目评审。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竞标文件要求进入评审流程。
4. 评标报告。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系统自动对竞标人进行排序,并生成评标报告。
5. 打印评审报告。打印生成的评标报告供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三)项目定标:经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评审报告现场表决后产生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由交易服务所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并提供定标选票、定标文件等的上传入口,形成最终定标结果,并推送至交易系统。
八、平台对接接口
(一)对接原则
1.统一原则。所有接口应遵循现行接口的统一规范标准。
2.安全原则。所有接口必须从技术上、管理上考虑安全因素,保证系统安全。
3.简洁易用原则。所有接口的设计必须有利于系统实现和实施,确保简洁实用、易于管理和方便接入。
4.松耦合原则。本项目应在不需要了解“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农交所大邑分公司”“服务银行”等业务系统结构的情况下,只需按接口规范即可现实数据共享交换与业务系统的相互对接共享和数据互通。
(二)对接接口功能
1. “雪亮工程”对接接口。与“雪亮工程”进行信息对接,实现对项目信息及其交易结果信息、开标评审视频查阅调取。
2. “广电社治服务平台对接”接口。实现项目信息及其交易结果信息、开标评审视频等的信息共享和查阅调取。
3. “农交所大邑分公司”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接接口。实现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项目信息、报名入口及其竞价结果、成交结果等信息的共享。
4. CA数字证书对接接口。提供与CA 数字证书对接接口,支持 CA 数字证书的颁发、绑定、续费等管理。
5. 保证金银行对接接口。实现与银行的接口对接,实现保证金统一管理和在线退还。
6. 预留接口。预留后期对接其它社区发展治理平台的功能接口,并为后期支持移动终端登录注册和推进掌上交易奠定基础。
5.2.6.3 建设步骤要求“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的开发建设主要分两步(两期)进行。第一步,即建成一期,并分阶段试运行。一期整体建成经运行检验具备正式上线条件后,即转入正式运营服务阶段。第二步,即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求,开发远程评标等应用系统,经试运行后对接一期,最终完成整个平台的开发建设任务。各步骤开发建设时序、内容及实现功能如下:
一、一期:
(一)一期第一阶段:搭建完成乡镇资源配置交易服务门户,在此基础之上,搭建完成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信息公告公示、网上报名、网上保证金缴退等的电子化交易模块,先期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项目从项目提出、交易受理到信息公告、线上报名、更正发布、结果公示的全电子化。
(二)一期第二阶段:搭建完成资产资源网上竞价系统;开发完成乡镇工程建设及综合采购电子化辅助开标、评标及定标系统,完成乡镇工程建设及综合采购竞标投标文件模板固化,同步完成平台多CA支持、保证金银行接口对接等工作,全面实现乡镇工程建设、综合采购和资产资源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
(三)一期第三阶段:完成农村产权交易版块的开发对接,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与农交所大邑分公司的实时共享发布和具备交易功能。
(四)一期第四阶段:完成与“雪亮工程”“广电社治服务平台”“网络理政平台”等各类社区发展治理平台的对接,开发完成共享共用模块(版块),让社会各界通过“雪亮工程”等各类社区发展治理平台,即可便捷获取交易项目全过程信息,并能对开标评审视频进行实时观看和调取回放。
二、二期:开发上线远程评标系统、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注册认证及交易支持等功能,并对接一期。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应用需求,应于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的开发建设任务,并于随后的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的整体开发任务。5.2.6.4 安全建设要求
一、安全建设概述
为充分保障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本项目服务机房部署环境应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须为正厂正品正版和最新型号,具备较高的安全稳定可靠性;须按标准建设安全防护系统和配套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匹配对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系统应有具备抵御恶意攻击,防御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危害的能力;具备检测、发现、报警、记录入侵和记录数据查看、调取、修改等行为的能力;具备对安全事件进行响应处置,能够追踪安全责任的能力;具备遭到损害后较快恢复正常运行的能力;具备对系统资源、用户、安全机制等进行集中控管的能力;具备全方位防范偶然因素和恶意原因进行破坏、更改、泄密的能力。
二、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根据“阳光e平台”开展业务,其主要涉及参与竞标人数量等敏感保密信息,一旦因系统原因造成信息泄漏泄密,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对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等国标规范,系统的建设运营应至少按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并应通过国家权威检测认证。
三、安全建设内容要求
本项目须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整体安全设计和建设,其安全要求如下:
(一)物理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中心机房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设计建设,其部署环境应有自动消防系统,具备区域隔离防火等功能,能够防水、防火、防潮、防雷和防盗、防破坏。其运行环境应达到温湿度控制要求,电力供应稳定可靠,能够提供防静电、防电磁的运行环境;其物理访问控制、设备和介质管理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能够对人员操作和设备运行24小时监控。
(二) 网络安全要求。网络安全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其涉及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设备防护等网络安全主要控制点及其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升级维护,保障网络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三)主机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应用程序服务器、网络服务器、web服务器、文件与通信服务器等主机服务器应配套有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设备,并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部署,其基本安全防护、安全审计和资源控制、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恶意代码统一管理等涉及的主要安全控制点均须达到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确保各服务器、终端/工作站等计算机设备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层面的安全。
(四)应用安全要求。“阳光e平台”应用安全所涉及到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等主要安全控制点,均应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以上等级标准开发,其身份鉴别应运用组合鉴别等技术,安全审计应具有综合分析等功能,通信数据及其过程应有特定密码保护,应用软件应具有较强的容错和自动保护能力。
(五)安全管理保障要求。应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化、工作程序化、保障机制化、组织规范化原则,建立“阳光e平台”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从安全管理执行落实层面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六)系统建设管理要求。应以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为核心,围绕开发、集成、运营前、中、后三个阶段,以等保三级以上建设标准,坚持从安全方案、产品采购和使用、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系统运行、定级评测等方面,从初始设计到运行运维完整的工程周期角度进行系统安全建设管理,保障系统高标准建设,符合等保三级以上安全标准。
(七)安全管理组织要求。应高度重视“阳光e平台”信息安全工作,自觉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组建本单位的“阳光e平台”信息安全专门工作机构(团队),明确系统建设、系统管理、网络管理等安全管理岗位,明晰作业流程方式和岗位职责,确保系统建设、系统授权与审批、漏洞检查处理和数据备份等工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到位。
(八)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能够从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系统操作安全管理、场地与设施安全管理、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管理、运行日志安全管理、备份安全管理、异常情况管理、系统安全恢复管理、安全软件版本管理、技术文档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审计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系统完善严密的安全管理执行操作程序流程和方法,并配套保障管理执行落实的监管机制,全方位保障各项信息安全活动的安全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九)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应切实加强“阳光e平台”系统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安全规范和制度规章,组织“阳光e平台”运维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或离岗工作,自觉通过廉洁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作业规范等方式深化从严自律,从源头上强化系统安全运行关。
(十)系统运维管理要求。能够按照等保三级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监测分析,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定期与不定相结合,对系统环境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系统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进行运维自检和系统排查,保障系统始终处于相应安全等级,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四、系统安全策略要求
(一)安全策略总体要求。能够根据网络信息安全形势变化,持续改进(升级)完善系统的硬软件和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程,不断增强抵御信息侦探、防范病毒感染和应对黑客攻击等的能力,有效降低信息安全威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信息的可用性、完整性、机密性。
(二)信息保护等级要求。科学确定信息保护类别和等级,信息分类防护需求和优先级明确合理。本项目将竞标企业数量信息、保证金笔数来源等信息划分为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数据)必须被严格保护,不得被调取查看、破坏或修改。本项目将用于维持系统运行的信息、系统运行中的操作执行信息划分为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必须被备份存储和保护,不得被破坏或非授权修改。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信息仍需要进行安全考虑,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范其被篡改和破坏。
(三)信息资产管理要求。本项目要求信息资产的防护等级应当与信息保护等级分类相匹配和一致,应依据其对应的操作进行分类和物理标记。信息系统输出所使用的分类准则与其相关文档的分类准则必须保持一致,文档和其他物理信息资产应根据类别进行使用、储存或销毁。对数据库、数据文件、电子数据表、命令执行文件以及支撑程序等信息资产,系统、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等逻辑设备,计算机、登陆卡、各种存储媒介等物理设备应建立信息资产详细管理目录,指定专门使用者(所有人),并分配对应执行和维护的相应权限,并按权限规则进行处理。禁止使用系统资源或系统计算机访问其它网站。
(四)人员管理安全要求。能够对信息和信息系统的访问处理进行有效加密授权和进行访问控制,能够精准识别系统内部每项授权人,及其安全风险和信息安全职责并能及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应严格审查和挑选具有信息访问和处理权限的工作人员,员工在开始工作前,应签订业务系统保密协议,强化保密约束。员工离职时应注销其访问权限并重新更改设定,员工轮岗时应重新调整其访问权限,能够不断健全完善防范人为过失、窃取、滥用信息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5.3 项目培训及维护要求5.3.1 项目培训一、培训总体目标。通过系统运用培训,让各相关操作人员熟知系统操作应用,保证系统运行后,乡镇交易所工作人员等用户能够应用系统操作开展工作。二、培训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培训内容。对工作业务内容先培训,对其它的内容向后安排。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培训反馈,充分考虑服务对象需求。
(二)内容针对性原则。始终从实操和需求出发,面向业主、乡镇工作人员、竞标人等不同人员针对性设置培训内容,避免培训主题不突出和形式化,确保取得最佳培训效果。
(三)培训持续性原则。应常态化开展培训和进行持续培训,并认真总结培训情况,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和谋划好后续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效。
(四)培训高效性原则。科学安排培训时段时间,尽可能将培训工作和用户实际紧密联系,大力探索线上培训指导,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上挂对应操作视频课件,提高培训覆盖面和可获取便捷程度。
三、培训对象
本项目培训的对象包含项目业主(发包人、采购人、出让人)、村(社区)项目评审成员、竞标人、竞买人、乡镇交易服务所工作人员等。
5.3.2 项目维护。本项目的维护主要包括系统硬件、软件和运行维护。
一、硬件维护。应定期由专人对服务器硬件运行情况进行列检,保障系统硬件支撑环境的正常运行。
二、软件维护。应定期由专人对软件运行进行列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漏洞,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三、运行维护。针对本项目,应设置有完整的运行管理维护体系和定期开展运行安全检测,其配备的维护服务人员(服务专员)应具备故障排查处理、需求定制沟通、软件实施部署等方面工作经验。
5.4 商务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运营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满足以下商务及其它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一)★磋商参与人应针对本项目编制总体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并承诺所有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
(二)★项目应按照建设进度和运营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建设运营,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能够广泛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消化吸收合理化部分,确保平台高标准建设、优质化服务和合理化运营。
(三)★鉴于本项目的应用需求,应于签订建设运营协议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的建设内容,并在随后的90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一期所有的开发建设任务。
二、竣工上线要求(一)★项目按阶段完成开发建设任务后,磋商组织机构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组织服务对象分阶段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前建设运营主体须提供:本阶段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文档、功能测试报告、安全测试报告、内部试运行报告、服务计划、用户手册、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文档资料(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缺一不可,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本阶段未达到试运行条件,磋商组织机构有权延迟试运行时间,直至建设运营主体完善所有资料,在此过程中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建设运营主体承担。
(二)★一期所有阶段功能集成完成后,还应提供本项目通过公安网信部门授权的检测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认证材料,资料齐全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内各方使用反馈良好的,试运行期届满即进入正式运营服务阶段。
三、运维服务要求
(一)★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8年。服务期限届满6个月前,将再次组织磋商,重新确定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在服务期内提供了符合《建设运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的,在磋商得分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若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不是原建设运营主体,原建设运营主体必须无条件配合重新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完成相关交接事宜,否则承担《建议运营协议》当中的违约责任。
(二)★运维服务期间应派驻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至大邑驻场,服务系统使用、处理故障和解决功能需求,并提供服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的运维服务。(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能够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响应。一般故障,应在30分钟内完成修复,严重系统故障,应在3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并于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硬件故障除外)。
四、其它事项
(一)★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功能失效等原因,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属系统问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建设运营主体承担。(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建设运营主体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的,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由建设运营主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满足磋商需求的要求
(一)★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要求中加★号的要求为本次磋商的最低要求。(说明:磋商参与人应按磋商文件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第6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文件中特别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为本磋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第7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及第十章建设运营协议(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5.4商务其他要求中加★的要求,加★号的要求为本次磋商的最低要求,为非磋商可以降低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8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磋商参与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
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磋商参与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本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需求的情况下,磋商参与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注”的内容,磋商参与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磋商参与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8.1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8.1.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磋商参与人名称: (加盖公章) |
8.1.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温馨提示: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
3.磋商参与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且年检章要清楚,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证明材料。
8.1.3关于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格式)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我方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竞争性磋商,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一、磋商参与人名称及概况:
(一) 磋商参与人名称:
(二) 地址:邮编:
传真/电话:
(三)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磋商参与人资格声明的函;
(二)磋商参与人合法成立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说明:磋商参与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技术能力和运维保障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由磋商参与人承诺(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磋商参与人《承诺函》中的相应承诺为准(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十一)第三方主体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是否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注:按磋商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十二)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我方愿意提供你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磋商参与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磋商参与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参与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磋商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8.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磋商参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授权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被授权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方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一、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
二、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必须带身份证;
三、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均由磋商参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可不提
供该附件的内容。
8.1.6 承诺函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作为“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参与本次磋商所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磋商参与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不存在和其他磋商参与人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方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 )(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方()(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1.7 其他资料
若有其他涉及资格、资质但未明确装订位置的资料请装订在此页后。
8.2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8.2.1 其他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其他响应文件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温馨提示:
1.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其他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3.签字、盖章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2.2 响应书
致: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的磋商邀请,被授权人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___________(磋商参与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1份。
文件一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及承诺
文件二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及技术指标
文件三 安全建设标准及保障方案
文件四 培训计划安排及内容方案
文件五 商务偏离表
文件六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文件七 磋商参与人基本情况表
文件八 其它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将遵照响应书为“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提供建设运营服务;
一、项目建设运营质量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三、本响应书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
四、我方同意提供磋商组织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或数据;
五、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建设运营协议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磋商参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3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及承诺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系统设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平台载体建设模式(云或服务器)、系统总体构架、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其系统集成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二、电子交易各业务版块应用功能设计、接口标准和采用的技术;
三、平台开发建设总体进度计划,项目实施保障和质量保障体系。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我方作为参加“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竞争性磋商的参与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的设计以及所采用的技术及其指标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二、 我方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营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建设运营,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注重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消化吸收,保障本项目的高标准建设、优质化服务和规范化运营。
三、本项目按阶段完成开发建设集成任务后,将按程序取得公安网信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认证。
四、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为建设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运维服务期间,我方运维服务方式包括拟派驻 名技术人员驻场(所有团队人员的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并提供服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以保障系统运行、处理故障和解决功能需求等。
五、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功能失效等原因,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属系统问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全部由我方承担。我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的,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其责任全部由我方承担。
六、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将为本项目提供人的开发建设团队,且团队所有在人员均为我方或我方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团队人员的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
特此承诺。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8.2.4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措施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系统运营维护方案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运维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内控管理措施;
二、运维故障解决、服务响应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三、后期平台功能应用拓展建设思路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5安全建设标准及保障方案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本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平台运行载体、应用软件及其运维安全保障总体策略;
二、平台开发建设使用的安全指标体系、安全技术手段和达到的安全等级标准;
三、平台开发建设及其后期运维全环节安全保障体系和保证措施。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6培训计划安排及内容方案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本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针对项目业主、业务人员、市场主体的培训计划安排;
二、培训内容和课件设计;
三、保障培训质效的措施。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7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2.8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大邑县乡镇资源配置‘阳光e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DYGZCS[2019]01号
序号 |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 | 说明 |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技术、服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8.2.9 磋商参与人基本情况表
磋商参与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 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 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 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本页后附磋商参与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磋商参与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8.2.10 其他资料
若有其他涉及评分但未明确装订位置的资料请装订在此页后。
第9章 评审方法
9.1 总则
一、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二、磋商工作由磋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磋商组织机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磋商参与人。
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磋商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候选建设运营主体,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建设运营主体;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磋商组织机构/磋商组织机构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磋商参与人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2 磋商程序
9.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磋商人参与人资格条件要求、本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建设运营协议主要条款等。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磋商参与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磋商文件将磋商参与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4)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5)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6)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9.2.2 资格性审查
一、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参与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参与人,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三、磋商组织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时,应当告知磋商参与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并发布磋商活动终止公告。
9.2.3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一、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二、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参与人的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磋商小组要求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五、磋商小组在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参与人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
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 审查内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1 | 其他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
2 | 其他响应文件的装订 | 首次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装订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3 | 其他响应文件的组成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4 | 其他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情况 |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5 | 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 | 有效期、计量单位、语言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其他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说明: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的,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通过审查,才能允许其进入磋商程序;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X”的,则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允许其进入磋商程序。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参与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2.磋商小组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审查报告,确定进入磋商程序的磋商参与人名单。磋商组织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名单以及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当场宣布。
3.通过审查的磋商参与人不足3家的,本次磋商终止。
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加盖磋商参与人印章(鲜章)(原件备查)。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
9.2.4磋商
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参与人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协议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组织机构代表书面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参与人。
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磋商参与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磋商参与人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磋商参与人必要的时间,但是磋商参与人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参与人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磋商参与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参与后续磋商。
八、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9.2.5 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
一、本磋商文件中未能详细列明的本项目的建设运营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参与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符合或满足本项目功能应用和运营服务需求的磋商参与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未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应书面告知磋商参与人,并说明理由。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9.3 评分细则”。
三、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三家(含)以上磋商参与人为建设运营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则为并列的建设运营候选人。
四、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建设运营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五、磋商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磋商组织机构将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磋商组织机构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和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磋商组织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磋商组织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磋商活动,不得擅自中止磋商活动。磋商组织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磋商组织机构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磋商组织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磋商组织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七、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候选建设运营人后,应向磋商组织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磋商参与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磋商参与人的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参与人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等;
(5)提出的建设运营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八、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九、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参与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内容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参与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参与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十、终止磋商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参与人不足3家的。
9.3 评分细则
一、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参与人为建设运营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分细则及标准
(一)经磋商确定最终建设运营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建设运营方案的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开发技术、安全保障、运营服务和商务、响应文件规范性等。
(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参与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评分办法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参与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与功能、技术、运维有关的应用、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磋商参与人的最终得分。
评审得分=(A1+A2+……+An)/n1+(B1+B2+……+Bn)/ n2+(C1+C2+……+Cn)/ n3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的打分,n1为经济类评委人数;B1、
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含磋商组织机构代表)的打分,n2为技术类评委(含磋商组织机构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n3为评委人数。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系统设计(12%) | 8分 | 对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系统承载方式(“云”或自建服务器)、系统总体构架、拟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系统集成设计、集成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 1.系统总体构架设计清晰,采用的技术成熟先进、符合行业标准、系统功能集成和质量保障措施健全适用,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2.系统总体构架设计清晰、采用的技术符合行业标准,系统功能集成和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完善、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总体设计规范性、适用性、可行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
4分 | 就磋商参与人结合乡镇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目的和内容,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等的应用设计进行评审: 1.对乡镇资源配置电子化交易系统业务分析透彻,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详细的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很好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2.对乡镇资源配置电子化交易系统业务分析透彻,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 3.有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有有总体框架、功能结构图、总流程示意图等,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 ||
2 | 安全 保障(8%) | 8分 | 对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平台载体、应用软件及其运维安全保障总体策略、平台开发建设安全指标体系、安全技术手段以及涵盖平台开发建设及后期运维全周期的安全检测,保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安全的保障体系和具体措施等进行评审: 1.全面系统、规范成熟、可操作的得8分; 2.较完整合理、成熟的得6分; 3.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 |
3 | 系统 建设(18%) | 8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团队规模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8分;15人(含15)至20人(不含20)的得6分;10人(含10)到15人(不含15)的得4分;10人(不含10)以下的得2分。(a.开发建设团队人员数量应在承诺函中载明,且团队人员须为磋商参与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b.须提供近六个月磋商参与人为所有团队成员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4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成员中,具有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6分 | 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团队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包括但不限于高级项目经理)的,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4 | 运维服务(9%) | 5分 | 拟派本项目驻场运维服务团队4人(含4人)以上的得5分;3人的得3分;2人的得1分(a.运维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在承诺函中载明,且团队人员须为磋商参与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式员工;b.须提供近六个月磋商参与人为所有团队成员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4分 | 拟派本项目的驻场运维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开发建设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查询登记截图,截图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或提供其他能证明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 ||
5 | 培训 实施 (5%) | 5分 | 磋商参与人就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合理可行、内容设计针对性强,组织保障体系健全,能详尽和浅显易懂向受训人说明系统功能,指导完成操作使用的,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 |
6 | 质量 保障(26%) | 26分 | 磋商参与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应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磋商参与人具有CMMI3证书资质及以上的得2分。应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获得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平台采用自主研发产品,且产品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平台开发建设产品取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份检测报告及其认证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6分。每份应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其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磋商参与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无则不得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承诺成为建设运营主体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司或分(子)公司的或已经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了公司或分(子)公司的得2分。应提供承诺函或已设立公司或分(子)公司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具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经验,每有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案例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参与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
7 | 项目 演示 (15%) | 15分 | 磋商参与人对本项目门户网站及其工程建设、综合采购、资产资源电子化交易业务系统、电子开评标辅助系统和招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等进行设计演示。演示可采用自主产品原型、PPT、视频或图片等,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对本项目开发建设需求理解准确,交易门户业务版块设计适应项目需求,能够实现各方交易主体在线统一办事;各电子化交易系统及电子化开评标软件应用功能健全完善,业务流程设计合理、操作衔接符合行业规范,并能够便于以后扩展的,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以后每相邻名次少得3分,直至本项不得分。 注:演示场地、投影设备由磋商组织机构负责提供。 |
8 | 响应 文件 (7%) | 7分 | 1.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条款的得4分。 2.技术、服务指标每有一项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加1分,最多加2分。 3.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说明:1.评分的取值保留小数点后壹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9.4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磋商参与人或与磋商参与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参与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三)对各磋商参与人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磋商参与人。
(四)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建设运营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磋商小组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磋商组织机构、磋商参与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磋商参与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磋商组织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6.及时向磋商组织机构或乡镇纪委监委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磋商参与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参与本次磋商活动不得有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发现本次磋商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磋商组织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磋商组织机构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磋商参与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磋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参与人,不得收受磋商参与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磋商组织机构的请托。
第10章 建设运营协议(草案)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建设运营协议的签订不得偏离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协议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磋商组织机构(甲方):XXX
建设运营主体(乙方):XXX
依据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详细功能设置、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运维服务及其管理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协议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协议附件予以说明,协议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第三条 建设运营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X
2.XXXXX
3.XXXXX
…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开发应用技术与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五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发应用技术与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核对乙方建设规范、系统功能和应用技术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符合响应文件要求,有权对协议规定范围内乙方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核对乙方运维服务保障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当检查结果未达到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建设运维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协议规定的建设运营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按照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向使用者(竞标、竞拍、竞价)人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建设运营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并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协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及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县公资交易中心存档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1.项目蹉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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