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公告
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公告
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
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公告
(中心编号:樵中农立【2019】0032号)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现有位于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向社会公开竞价(采用明标方式)出租,欢迎有意者参与竞价。
一、招租竞价物业的现状及使用要求:
1.物业现状:所出租的物业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崇南段之南,共11间商铺,物业出租面积2941.5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上述物业无土地证无房产证,本次招租以2941.5平方米的面积计算租金,不再进行重新丈量,参与竞价的人员须自行考虑参加的风险,竞价意向人参与竞价即表示竞价意向人接受并愿意承担因参与竞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物业交付使用的状况为:物业现状。
3.物业使用要求:由于本次出租的物业无土地证无房产证,竞得人必须自行承担租用该物业的风险,该物业必须按现状使用,竞得人不得破坏四周外墙立面,办妥相关手续后可作商铺使用,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的物业,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及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重建扩建加建或改建。合同期满后,竞得人在该物业内所造的装修以及安装在物业的固定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竞得人不能恶意损坏或拆除,否则竞得人要折价赔偿或修复原状。竞得人如需在承租物业上安装广告牌的,必须按镇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办妥手续,同时广告牌只允许本物业的租户使用。竞得人办妥相关手续后所经营的行业须符合环保、消防、工商、安全生产、工商等部门的要求,不能影响村民生活,如有投诉后果自负,下水管道竞得人必须保持其畅通,经营范围内垃圾由竞得人自行清扫,并送到村垃圾站。承租期内,物业的消防、喷淋、用水用电增容、接安装污水管由竞得人实施并支付相关的费用,物业维修费由竞得人负责支付。承租期内,竞得人如须对物业的室内翻新的,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和招租人的同意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竞得人使用物业时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必须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消防设备由竞得人负责进行保养维修,所需的费用(包括电费)由竞得人负责。其他条款详见《物业出租合同(样本)》
二、参与竞价的条件及竞价资格:
1.参与竞价的条件:
(1) 竞价意向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
(3)竞价意向人是自然人必须到现场参与竞价,不允许授权。
(4)竞价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及拖欠崇南村第十经济社集体款项的(即:指未缴交清2018年租金的竞价人),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竞价租赁,已签订缴交租金计划并按缴交租金协议部分履行的或经招租人书面允许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租赁期限:3年,实际租赁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元),竞价保证金必须由竞价意向人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一次性汇出,且最迟应在2019年1月25日 24: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五、合同保证金:
1、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元)。
六、租金、居委会的环境建设费缴交方式及调整。
1、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签订合同时先缴交从合同计费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租金。以后竞得人须每年缴纳租金两次,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即当年上半年度的租金缴交时间为当年度的1月15日前,下半年的租金缴交时间为当年度的7月1日前。如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租金则招租人有权按竞得人实际的欠款数额,并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双倍向竞得人追收滞纳金。如逾期两个月经招租人催告后,竞得人仍然不缴清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包括部分拖欠),招租人有权解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没收竞得人的合同保证金,无偿收回出租的物业,并追回所欠的租金。竞得人缴交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2、居委会的环境建设费:除缴纳租金外,竞得人还须向招租人所属的居委会(即崇南社区居委会)额外缴纳330元/月的居委会环境建设费。上述费用在缴交租金时一并缴纳,且缴交方式、追收标准、递增幅度与租金相一致。
3、租金及居委会的环境建设费的递增要求:租赁期内租金和居委会的环境建设费每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
七、竞价底价及招租方式:
1、竞价底价 :人民币每月壹万捌仟柒百元正(小写:¥18700元/月,该竞价底价未含居委会的环境建设费)。
2、招租竞价方式:
(1)竞价基本原则:竞价工作将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本次竞价采取“口头报价”方式(即明标),即现场报价,由工作人员给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分发《竞价报价牌》,在规定时间内竞价人按要求举牌并口头报价。
八、招租竞价须知:
1、竞价说明书的索取及咨询答疑时间和竞价报名时间均为:2019年1月21日至 2019年1月25日24时。
2、竞价报名和竞价说明书索取方式:
(1)本竞价说明书已放在西樵公众服务网,有意向的竞价人需进入西樵公众服务网,点击“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然后进入信息公告,查看《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公告》及附件,并自行下载《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说明书》和《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报名表)》网址: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311/column_71311_1.html
(2)竞价意向人若参与竞投必须在2019年1月25日前(含当日寄出),将《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报名表》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无效)寄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红绿灯渔耕粤韵后门),《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报名表》以2019年1月28日前(含当日)收到为止,过时寄到被认定为报名失败,不予认定符合报名竞价资格,现场不能参与竞价,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价意向人自行承担。
备注:竞价意向人必须在EMS的快递单上填写竞价项目名称、中心编号。
联系人和收件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137*****829
3、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至10时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意向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4、竞价现场提交的资格文件包括:
①参与竞价声明(见附件3);
②竞价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复印件1份;
③竞价保证金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
⑥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⑧若竞价意向人是法人单位,开标现场请携带公章。
备注:1、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人员,须现场提供上述相关的资料,否则招租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2、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竞价意向人,招租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3、竞价意向人是自然人必须到现场参与竞价,不允许授权。
5、竞价时间:2019年1月29日10时。
6、竞价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
招租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陈志元
联系电话:138*****966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2019年1月21日
1.***********************.doc" target="_blank">西樵镇崇南村第十股份合作经济社樵高路崇南段之南11间商铺物业整体招租竞价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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