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垃圾池清运招标公告
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垃圾池清运招标公告
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垃圾池清运项目进行对外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岭村垃圾池清运项目。
2、项目地点: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
3、项目规模及标准:1、对垃圾池清运及我村周边环境熟悉;2、拖运车辆(必须有合法证件)、其他工具自己负责;3、保证全村35座垃圾池内垃圾每天清运;4、村庄及周边垃圾池做到无暴露性垃圾无杂物无漂浮物,做到垃圾池及周边清洁卫生;5、严禁焚烧垃圾,做到宣传并制止垃圾池内倾倒非生活垃圾,遇有上述情况及时清运处置,保证随时检查达标;6、清运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4、承包期:承包期1年,从招标公示结果后签合同之日起。
5、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法进行。本项目垃圾池清运全年最高限价为315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付款时做工资表打卡给个人)。
二、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三、报名须知:
1、公告日期: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
3、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元,(收款单位名称:邵伯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邵伯农商行;银行帐号:****************000427),有投标单位的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账,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束后5日内无息返还,如果中标后拒签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实地查看,请联系鄢学清,联系电话:139*****680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①法人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6、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2月1日上午9:30时在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报名人携带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竞价。
四、其他事宜
1、若投标单位为一家时,招标人采用商务谈判方式选定中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为2家时,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选定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报名联系人:鄢学清 联系电话:139*****680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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