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保局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泰山水系(大汶河、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
泰安市环保局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泰山水系(大汶河、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
泰安市环保局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泰山水系(大汶河、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泰山水系(大汶河、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74.86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控制价:采购内容:全面掌握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复合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对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及时提出完善建议,以及在工程结束后对区域生态环境效益进行总体评估;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山经验”。数量: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674.86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泰山水系(大汶河、东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任务书。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价格扣除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后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地点:招标人提供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环保局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
联系人:吴春辉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擂鼓石大东段(泰安市海蓝种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姜杰 | 联系方式:189*****288 |
发布人: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18时18分1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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