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化学免疫发光仪及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化学免疫发光仪及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化学免疫发光仪及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4)本项目可以采购进口设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化学免疫发光仪及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9-10010)
3、预算编号:02-18-********,02-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化学免疫发光仪,数量:1台,预算:39万元人民币;包件2: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数量:1台,预算:35万元人民币项目属性:货物
5、交付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740000.00(国库资金:7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1810: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310: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8 10:30:00至2019-01-23 10: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1-30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01-30 14:45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4室
2、谈判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4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投标人代表需自备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瞿溪路1162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8室 |
邮编:200011 | 邮编:200001 |
联系人:俞帅 | 联系人:曹喆彦4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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