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七亩(土名)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七亩(土名)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明城镇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七亩(土名)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七亩(土名),面积约14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内;东至杨西大道;南至三四队田;西至一队田;北至村水泥路边。
3. 合同年限:5年(详见合同);
4. 交易底价:280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5000元;
8.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9. 资产经营用途:经营农业项目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
2.报名地点:明城镇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七亩(土名)现场;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10时20分在明城镇芹水第一经济社七亩(土名)现场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10时20分前到明城镇芹水第一经济社七亩(土名)现场,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甘信生联系电话:130*****537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2019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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