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8:30-11:30,14: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9:30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忻州市粮食局的委托,就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069】G40-A45-G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采购
具体包括:忻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
1忻州市新建路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1套
2忻州市云中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1套
3忻州市绿德园杂粮豆购销有限公司项目1套
4忻府区播明粮食储备库项目1套
5定襄县粮食局蒋村粮油食品购销站项目1套
6原平市兴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1套
7代县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1套
8繁峙县粮食局直属二库项目1套
9宁武县金谷粮油总公司项目1套
10岢岚县金雍达粮油储备库项目1套
11河曲县大营盘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项目1套
12偏关县新关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1套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竣工验收。
交付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实施项目建设的12个粮食储备库点。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分别与12个库点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后,主要设备送达指点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验收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3.系统整体稳定试运行一年,提出付款申请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履约保证金:无。
注:
1.本次招标共一个分包;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本分包所列内容。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或公司。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四)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一)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
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须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9:30(逾期不受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提交。
七、本公告期限: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忻州市粮食局
地址:忻州市利民街20号
联系人:刘宝胜
电话:****-*******
2.集采机构名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联系人:李春燕、岳文兰
电话:****-*******(传真)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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