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公告
龙门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公告
我会受理黄承辉与深圳尚华品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及医疗费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龙劳人仲案字〔2019〕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龙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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