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招标公告
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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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单位 ,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甲方将市区内(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东开发区)所有制式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租赁于乙方,广告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风险也由乙方承担。2.2招标内容:公交站牌广告媒体经营权;经营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 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绩。 4.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未与招标人发生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6. 投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质,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户外广告经营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1-22 至 2019-01-28 ,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1102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未与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发生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说明:报名前须先到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出具: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未与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发生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证明。(证明由招标人出具,开具地点: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楼407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2-13 09:00 ,地点为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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