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资源监测宣传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腾冲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资源监测宣传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资源监测宣传设备采购)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腾冲市林业局委托,我公司依法对腾冲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资源监测宣传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参加回函报价和竞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腾冲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资源监测宣传设备采购);
1.2采购预算金额:¥576000.00元
1.3项目主要内容: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太阳能宣传设备型号A(10台)、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太阳能宣传设备型号B(25台)、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太阳能宣传设备型号C(20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4供 期(含安装、调试、验收):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
1.5交货地点:腾冲市林业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1.7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设备质保期2年(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1.8 售后服务:故障最迟响应时间为30分钟,2小时内上门维修;
2.询价报价回函单位资格要求2.1报价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2.3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防设备、计算机或系统集成服务。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回执单。
③报价单位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叁级及以上资质。
④报价单位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
⑤供应商属企业的需提供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
2.4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长期经营授权或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盖章有效)。
2.5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质检报告(质检报告中需包含语音警示、文字警示、灯光警示、视频监控、智能告警、远程传输等检测项)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6同类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项目验收备案书做为业绩证明材料)
2.7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8本项目采购产品必需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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