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避岙乡外高泥村水渠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黄避岙乡外高泥村水渠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黄避岙乡外高泥村水渠景观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象山县黄避岙乡高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象山县黄避岙乡高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黄避岙乡外高泥村水渠景观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黄避岙乡外高泥村
工程造价:81.4004万元
工程规模:治理长度约260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水渠、蓄水池、交通桥、泵房,不包括甲供天然假山(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3.3 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月22 日至2019年1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180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执行。
形式2:开标时现金出示(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036)。
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月 29 日14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黄避岙乡高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黄避岙乡高泥村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
联系人:钱主任 联 系 人:俞琼
电 话:137*****887 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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