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项目(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平谷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2日17: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2日09:00至2019年01月2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平谷区万德福广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18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社会服务大楼后配楼4层)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明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5层、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柴涛、白明芳,***-********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京平财经文[2018]96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明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19号
联系方式:韩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柴涛、白明芳,***-********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5层、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项目(服务)
2.数量:1
3.采购需求:
3.1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南独乐河镇总体规划。
3.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划的标准及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北京市及平谷区已制定的有关南独乐河镇的规划。
3.3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
3.4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划的服务标准;期限:合同签订后八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
3.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以下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
(1)以“两图合一”为基础,评估上版镇域总体规划与实施情况,探讨对上版镇域总规的扬弃;
(2)分析研究当前面临发展机遇与挑战,综合提出符合镇实际的发展定位、特色职能和目标;
(3)明确镇产业发展思路、发展重点、产业布局;研究镇村镇体系、美丽乡村建设方案;
(4)研究镇域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方案;
(5)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
(6)研究环境提升和保护措施;
(7)确定总体规划实施路径。
同时,规划报告需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划的标准及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北京市及平谷区已制定的有关南独乐河镇的规划,通过采购人和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递交规划报告后,如需修改调整,需予以配合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修改;如需汇报或解答,需予以配合。
4.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专业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或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承接并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3.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验;4.近三年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00至2019年0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万德福广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负责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社会服务大楼后配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携带以上资料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本招标公告指定报名地点报名,资料需完全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 月22日起至2019年1 月29日9:00—11:00;14:00-16:00时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万德福广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柴涛、白明芳,联系电话:***-********。
2.发布媒介: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
公告说明:(1)只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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