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补遗书1
第1号补遗书1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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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山西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王台热电分公司余热蒸汽锅炉、烟气脱硝及电控系统采购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技术、装备、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制造厂商; 2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 包一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包一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六年(2013年1月至今)三个及以上与燃气内燃发电机组或燃气轮机配套余热蒸汽锅炉安全可靠运行的业绩;包二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类似烟气脱硝及电控系统项目业绩; 注:包一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业绩合同及用户针对本次投标单独出具的燃气内燃发电机组或燃气轮机配套余热蒸汽锅炉正常运行(盖有用户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包二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为准。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1-30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19-01-31 14:30:00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详见澄清附件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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