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开发子项污水处理(监理)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开发子项污水处理(监理)招标公告

宁波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奉化(莼湖)基础设施开发子项莼湖镇污水处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0GC050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奉化(莼湖)基础设施开发子项莼湖镇污水处理项目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甬发改开放函【2009】123号),项目招标人为奉化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市财政,世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两个施工合同段,其中莼湖镇污水处理厂近期(本期)规模为1万m3/d,远期规模为2万m3/d,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污水收集管道总长约14.636公里。
工程造价:4600万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质保期满之日止。
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标准
招标范围:莼湖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曾成功承担过至少一个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或世(亚)行贷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与当前岗位一致,无在建项目;其他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的要求。
3.4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列为不良行为且正在上述政府网站公示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06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前被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的取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8月17日至2010年0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1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份(不计利息),购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领取。图纸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退还,如未按时退还,图纸押金将不退还,退还时图纸缺一张,赔偿20元,依次累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09月07日14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化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奉化市南山路147号
邮编:31501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地址:宁波江东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
邮编:315040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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