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灾后重建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黑水县灾后重建微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黑水县灾后重建微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发[2010]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水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黑水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黑发改发[2010]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水县境内。
2.2项目概况:新建微型水利设施6处,安装主管道24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77亩。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7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收原件,招标公告4.1款规定的其他证件(另增加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近3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8月18日 至2010年08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9月07日 10点00分 ,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村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阿坝州政府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水县水利局
地 址: 黑水县芦花镇
邮 编:
联 系 人: 蒋先生、蔡先生
电 话: 189*****700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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